曲淑霞二零一六年二月七日上午在街上給世人講真相,發放印有法輪功真相的台曆時,被人舉報誣告,隨後國保科譚延書等多個警察將她和賈連榮綁架到公安局,當天下午,就去曲淑霞家非法抄家並錄像,搶劫走所有大法書和一些個人物品,把家裏翻得一片狼藉。當晚,賈連榮回家。曲淑霞身體出現不正常狀態,給送醫院檢查後,非法拘留十五天。
曲淑霞被非法拘留十五天後,被轉到異地──佳木斯第一看守所非法關押。在佳木斯第一看守所,警察用手銬腳鐐將她四肢固定在地上抻,用膠帶封住嘴鼻使她出現窒息;惡徒任意虐待和毒打她,用廁所的髒布往她嘴裏塞,將她門牙打掉;用掃帚把打她的臉,把她眼睛打腫,險些失明。曲淑霞的頭多次被打傷,至今還有傷疤。
方正林業局政法委指使公檢法機關造假構陷,於二零一七年四月二十一日在異地鶴力林業局非法開庭,枉判曲淑霞四年零十個月,當時無人旁聽。
曲淑霞隨後被關押在哈爾濱市女子監獄迫害。在哈爾濱市女子監獄九監區十七組,因曲淑霞煉功,遭到刑事犯抬起往地上撴,造成她手腳骨折,直到現在腿還疼痛。因她不配合報數,三個人輪番打她嘴巴,用束縛帶將她身體捆綁著鎖在暖氣片上。
有一天,法輪功學員梁大姨被野蠻灌食,法輪功學員李桂月衝過去制止,被犯人打,法輪功學員鄭迎春過來救李桂月,好幾個惡人就打鄭迎春;又過來好幾個人瘋狂地把李桂月大頭朝下,倒仰按著打李桂月。曲淑霞從隔壁衝過來阻止迫害李桂月,被幾個犯人抓回去暴打一頓。
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日,曲淑霞出獄回家。
曲淑霞由於堅持修煉法輪功,曾經多次被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一月在四道林場被南山派出所所長王永軍綁架到方正林業局看守所,大約有一年多時間,身體出現高血壓狀態,很嚴重,才被釋放回家。在家只待了二個月時間,又被政法委書記史慶林指使警察綁架到看守所。
當時在看守所,法輪功修煉者堅持每天煉功,看守員張雪山、李英濤、顧德軍等人一連幾天往她們身上澆涼水。被褥衣服澆得濕透了,她們只好躺在濕被褥上睡覺,第二天褥子上烘乾出來一個人形。他們還用「小白龍」打她們。後來把曲淑霞和朱秀梅、劉志英轉押到黃家大院(局長黃德昌曾經住過的大院,非法關押法輪功學員的地方)。遭到「610辦公室」李健的拳打腳踢。她絕食反迫害,把她送到方林醫院,大夫給她插管、灌鹽水迫害。
二零零三年七、八月份,曲淑霞和其他兩位學員逃出看守所,流離失所。她去了遼寧營口,在營口大石橋看守所被迫害十八天,又被綁架到馬三家勞教二所迫害四個半月。她七天七夜被鎖在長凳子上不讓睡覺,第八天被弄到馬三家一所,警察縱容吸毒犯人迫害她。因她拒絕幹活,不穿號服,手被扭成骨折。惡人往飯裏拌破壞中樞神經的藥物,她被幾個人摁著強行往嘴裏塞藥。一個姓王的警察用拳頭打折她一顆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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