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輪功學員雲福賢遭迫害事實
雲福賢,女,今年六十一歲,家住方正縣朱河鄉。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渾身是病,醫院根本無能為力,吃藥也只是緩解一時的疼痛,特別是二十六歲時坐月子落下來產後風,後經醫確診為血風濕,每年要花掉幾萬元醫藥費,也治不好。修煉法輪功後不久,多年治不好的頑疾不見了,身體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
一九九九年七月,法輪大法遭迫害,在邪黨高壓下,雲福賢被迫放棄修煉。二零零二年,她又不幸患上尿毒症,雙腎結石積水,把家裏所有積蓄都花光了也沒治好。
二零零三年,雲福賢又重新開始修煉法輪功。重新修煉當天,她的身體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尿毒通過血尿排出,結石三天排淨(每天尿盆都有一層細沙狀的沉澱物)。從此她擺脫了疾病的痛苦,並堅定了修煉的決心。
為了向民眾講清法輪功真相,一次雲福賢和老伴給村民送真相光盤,遭村長陸長春惡告,兩人被綁架,她丈夫遭會發派出所副所長李忠軍用報紙捲起來用力抽打得兩眼冒花,無法站立。後派出所警察勒索了兩千五百元才放了夫婦倆。此後,會發派出所警察郭文英、李忠軍、金子輝經常闖到雲福賢家中騷擾。
二零一三年,會發派出所警察和方正縣國保大隊警察盧統金、白文傑、王林春又闖入雲福賢家非法抄家,並將她劫持到哈爾濱第二看守所非法關押十五天。
二零一五年之後,會發派出所邢彥龍等人以「訴江」為由,多次闖到雲福賢家騷擾。她老伴因此受驚嚇,於二零一七年十月份含冤離世。
法輪功學員楊中琴遭迫害事實
楊中琴,女,方正縣天門鄉人,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楊中琴修煉前患有多種疾病:子宮瘤、心臟病、高血壓、胃病,特別是眼睛,被針刺傷,眼球移動並出現了玻璃花,多方醫治無效後幾近失明。
修煉後,楊中琴眼睛慢慢睜開了,奇蹟般地能看到東西了,她還能看書寫字了,她心中那份喜悅,那份對師父的感恩,無法用語言表達。
一九九九年,江氏流氓集團對法輪功的殘酷迫害開始了。方正縣公安局、政保科、天門鄉政府等人,經常到楊中琴家騷擾,收大法書。警察還非法關押她們幾個法輪功學員,用開飛機、坐板凳等手段逼迫她們放棄修煉。
二零零零年,楊中琴在一次發真相時被綁架,方正縣公安局趙家奇、政保科長醜永生,把她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並開始對她酷刑審訊,用皮棍子、礦泉水瓶子抽打,用繩子把她的兩隻手分別繫緊吊在窗框上一、兩個小時,吊昏過去後才把她鬆下來,又用礦泉水瓶打,往她臉上倒水,就這樣又打又澆又吊,折騰了一宿。楊中琴經受了一百天的洗腦迫害後,被勒索兩千元才被放回。
二零零四年,楊中琴因發放真相資料,被天門鄉派出所警察、方正縣國保大隊醜永生、白文傑、翁紅軍等人綁架到公安局刑訊逼供,強制坐鐵椅子。把她關進看守所四個月,後她被非法判刑三年。在黑龍江女子監獄,她被迫坐小凳、看謊言節目。因她拒絕放棄法輪大法真善忍信仰,施景珍、於國華兩個在押犯打她嘴巴子,在監獄裏她受盡凌辱折磨,身體每況愈下,腿腫得老粗。
大約二零一一年,楊中琴再次因發真相被方正縣國保大隊警察綁架,被勒索兩千元後放回。
法輪功學員李冬梅遭迫害事實
李冬梅,女,於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李冬梅修煉前在家裏說一不二,修煉後她的脾氣變好,道德提升,有甚麼事情都能先想到對別人有沒有傷害,夫婦關係也融洽了。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發動對法輪功的瘋狂迫害。李冬梅與其他法輪功學員到黑龍江省政府,可是沒人接待他們,大批法輪功學員被武警抓捕,李冬梅他們在車站被站前派出所警察非法扣留、審訊,後被劫持到方正縣公安局,遭政保科長白曉利非法審問,後警察通知李冬梅丈夫的單位派出所警察把她和另一位法輪功學員接回到當地,關押一夜,第二天放回。李冬梅當時懷有三個多月的身孕,因遭綁架,導致流產。
二零零零年正月,李冬梅去北京上訪。當時信訪局不接待,她就去了天安門,在天安門被其丈夫單位派出所所長張寶昌、隊長趙靜華綁架,後被劫持到方正縣公安局,遭政保科長文某某等人非法審問。她被非法拘留四個多月、遭勒索二千元錢後才得以回家。
後來方正縣政保科長文某某、醜永生帶人多次到李冬梅家騷擾和恐嚇,這給其家人帶來很大精神上的壓力,李冬梅的父親承受不住壓力,過早去世。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警察對李冬梅等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大抓捕,李冬梅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九月,當地的法輪功學員起訴江澤民,省公安廳警察又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大抓捕,李冬梅被迫離家至今。
法輪功學員王志民遭迫害事實
王志民於一九九八年得法修煉的。修煉後他的身體也健康了,從沒有打過針吃過藥,道德品質也得到了提升,在工作上任勞任怨,髒活累活搶著幹,多次被單位評為勞模和先進個人。
風雲突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由於江澤民出於小人的妒嫉,發動了史無前例的對於善良的法輪功民眾的迫害,於是王志民和其他法輪功學員走上了為法輪功鳴不平的上訪路上。他們先到了省政府,可是省政府卻不接見,還被大批武警抓捕,並對他們拍照和錄像。他們見沒有講理的地方,他們準備回家,但在車站卻被站前派出所警察綁架,並對他們進行非法審問,後來打電話讓方正縣公安局把他們接回到當地。
在公安局裏,政保科長白曉莉,帶人對他們進行了非法審訊,後把他們非法拘留了十五天。期間因他們煉功、背法,他們被多次體罰和謾罵。由於當時王志民的妻子正懷著孕,在精神壓力過大的情況下導致流產。十五天後,王志民單位(方正縣沙河子港務局)局長丁連弟、沙河子派出所所長張寶昌,對他及他們單位其他幾位法輪功學員辦了洗腦班,在洗腦班裏讓他們看污衊大法的電視,單位領導給他們讀污衊大法的報紙,洗腦班歷時一個月。
二零零零年的正月初五,王志民夫婦二人去北京上訪。當時信訪局不接待他們,他們就去了天安門,在天安門被王志民單位派出所所長張寶昌,隊長趙靜華綁架,並對王志民進行了毆打,造成他胸口部疼痛了很長時間。他們被接回到方正縣公安局,政保科長文某某等人對他們進行了審問。拘留期間因煉功被多次罰站、恐嚇,非法拘留六個月後被放回,回家後,其單位對王志民夫婦強行勒索四千元錢。
二零零一年四月,王志民單位派出所所長張寶昌和隊長趙靜華,又把他送到黑龍江省戒毒所,參加省企工委辦的全省各企業職工洗腦班,時間為一個月。當時省戒毒所有個女子勞教所,組成幫教組對王志民及其他法輪功學員進行所謂幫教。王志民違心地寫了「三書」才被放回,回來後,方正縣政保科科長文某某、醜永生帶人幾次去他家騷擾和恐嚇。
二零一零年十月八日晚上,方正縣沙河子村派出所王洪遠帶方正縣國保大隊長魯統金、白文傑、王林春闖入王志民家,對他家進行了非法抄家,當時搶走一個筆記本電腦,並把他綁架到方正縣公安局國保大隊,進行非法審問,並對其威脅、恐嚇、謾罵。在晚上十一點多把他關進拘留所,在拘留所裏又對其多次進行非法審問,並揚言要對其判刑最少四年。五天後,在方正縣公安局強行勒索二千元錢後放回,電腦被扣。回來後,王志民單位局長王林、馬志文、楊佔洲又對其進行多次非法審問、恐嚇。
二零一一年三月二十九日,黑龍江省公安廳對王志民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大抓捕,王志民被迫流離失所。二零一五年九月,王志民起訴「江澤民」,省公安廳又對他們當地進行非法大抓捕,王志民又被迫流離失所至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王志民單位局長安少成和勞資科長張利密謀,假借上面政策和決議,對王志民進行勸退處理(開除),其不勸退,也不讓上班,不開工資,還要讓王志民自己交養老金(一年一萬四千元錢),王志民拿不出那麼多錢。迫於生活壓力和精神壓力,王志民於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日出現腦出血症狀,到佳木斯醫院就醫花了近萬元,現暫時不能勞動,造成生活上的困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