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三名法官都曾經是刑一庭的法官,有一個共同特點,他們都曾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判刑。何愛東任刑一庭庭長(審判長)期間,冤判六名法輪功學員:趙軍(三年)、楊加惠(判三緩四)、張翼(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廖安才(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郭兵(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羅明春(一年)。
謝松甫冤判五名法輪功學員:張翼(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廖安才(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郭兵(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樊銀枝 七年(監外執行)、楊加慧 (判三緩四,謝松甫在本案當書記員)。
段必發擔任書記員,參與冤判三名法輪功學員:張翼(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廖安才(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郭兵(三年、勒索罰金一萬元)。
目前,何愛東和段必發已經被抓捕,謝松甫被放回。魏聰明被免職後繼續接受審查。
古往今來,善有善報,惡有惡報,是亙古不變的天理。魏聰明等人被查是其作惡的結果。報應,不是法輪功學員願意看到的結果,其實參與迫害法輪功的公檢法警察、政法系統人員也是受害者。佛法是慈悲的,法輪功學員都是為了人好,真心的希望公安幹警,能夠引以為戒,智慧的拒絕參與迫害。曾經犯下罪惡的,趕快抓緊時間彌補,爭取有好的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