尹鏡,男,開江縣新寧鎮人,1981年出生,四川省瀘州警校畢業後被開江縣公安局錄用,曾任職市鎮派出所副所長和新寧鎮西城派出所所長。其迫害法輪功學員的罪惡如下:
2006年尹鏡在任開江縣任市鎮派出所副所長期間,2006年12月12日晚,當地法輪功學員一夜之間給任市鎮滿街單位和住戶送發大量大法真相資料和護身符。隨後,任市鎮政府、派出所和社區挨家挨戶連續幾遍收繳這些資料,施加壓力。開江縣供銷社法輪功學員周蓉被以牽強的理由誣陷,2006年12月18日遭尹鏡夥同縣610、國保大隊等人非法抄家、綁架,由尹鏡用錄像機錄製所謂的證據,炮製構陷資料,致使周蓉被非法勞教一年半。
2020年,尹鏡任開江縣新寧鎮西城派出所所長期間,於2020年2月29日夥同縣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翔等人非法抄了法輪功學員柳明英、李本定、萬正蘋的家,抄走多本大法書籍、多部手機、多個音樂播放器、筆記本電腦、真相資料與百多個真相U盤等私人財物,並將柳明英、李本定、萬正蘋綁架到新寧鎮西城派關押審訊。由於疫情期間封閉嚴重,開江縣看守所沒有女監室,不得不以在家拘留方式於2020年3月1日放回家。2020年12月3日,柳明英又被傳喚到西城派出所審問,從上午9點到下午7點,才以取保候審方式由兒女接回家。
緊接著是公檢法同流合污,進行一連串荒腔走板的非法開庭與審判:2020年12月23日,柳明英、萬正蘋被構陷到開江縣檢察院; 2021年2月5日被起訴到開江縣法院。2021年3月23日,柳明英(74歲)、萬正平(68歲)被開江縣法院第一次非法開庭審理。2021年7月19日,柳明英被開江縣法院第二次非法開庭審理。2021年7月29日,柳明英、萬正平被綁架到達州市看守所。2021年10月27日,柳明英被開江縣法院誣判有期徒刑五年六個月,並處罰金兩萬元。
《西遊記》偈曰:「人心生一念,天地盡皆知;善惡若無報,乾坤必有私。」善惡必報是天理,「殺人償命,欠債還錢」、「躲得了初一,躲不了十五」,自古依然。在江澤民發動的這場慘絕人寰的迫害中,那些曾經參與和正在參與迫害的人,從省、市到基層,明知法輪功學員都是善良的好人,為了職務、為了金錢,昧著良心犯罪,都將面臨正義的審判。
現在有些參與迫害者還沒有遭報,是老天爺慈悲想給還有可能改過的人留下希望與機會,其實他們才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犧牲品、替罪羊。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開始,並且還會殃及子子孫孫。
希望尹鏡遭受的惡報,能夠警醒還在參與迫害法輪功的人員,立即停止對法輪功的迫害,懸崖勒馬,將功補過;為自己、為家人、為子孫後代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老天爺已經降大災難,悔過的機會已經不多了,切莫給自己留下永遠的痛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