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高級法院政治部主任侯旺發遭惡報被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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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湖北報導)據湖北省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消息,湖北省高級法院政治部主任侯旺發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查。

據公開資料顯示,侯旺發,男,漢族,1963年7月生,湖北雲夢縣人,1985年7月參加工作,西南政法學院畢業,法學學士。2004年5月任咸寧市中級法院中共黨組書記、院長;2011年11月任武漢海事法院副院長、黨組副書記、審判委員會委員;2020年4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中共黨組成員、政治部主任。

據查,在2004年5月至2011年11月期間,侯旺發任咸寧市中級法院一把手,執行中共惡首江澤民對法輪功的迫害政策,指揮、操控、參與迫害這些依法上訴的法輪功學員,非法維持原判,把好人劫持到監獄非法關押多年。以下列舉部份事實:

◇法輪功學員余勁光,男,二十七歲,咸寧溫泉區龍潭人。2006年3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徐長虹,男,四十歲,咸寧市中心醫院優秀藥劑師。2006年3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琴斷口監獄和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汪禮迪,男,四十多歲,咸寧學院醫學院優秀講師。2006年3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姜四華,女,六十一歲,通城縣馬港鎮六甲村農民。2008年7月被通城縣法院非法判刑三年,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黃彬,男,四十多歲,咸寧市咸安區交通局人事股股長。2009年10月被咸安區法院非法判刑五年,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法輪功學員程德永,男,五十多歲,通山縣人。2009年3月被通山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依法上訴到咸寧市中級法院被非法駁回,被劫持到沙洋范家台監獄遭受迫害。

侯旺發在2020年4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政治部主任。他所在的政治部是法院的重要職能部門,擔負著加強法院隊伍建設的重要職能,湖北省各地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依法上訴又一律被非法維持原判,把好人劫持到監獄非法關押多年,甚至迫害致死,侯旺發負有不可推脫的責任。以下列舉部份事實:

◇胡漢嬌,女,五十三歲,漢川市城關法輪功學員。2021年3月15日,胡漢姣到漢川市分水鎮告訴百姓避疫良方,遭鎮派出所警察綁架。2021年6月16日下午一點多,胡漢姣被孝感市孝昌縣法院非法開庭。當天上午九點三十分,被非法庭審的還有漢川市法輪功學員肖豔芳、劉義波、王慶、王四美,十一點左右結束。六月下旬,孝昌縣法院枉法判決胡漢姣和王四美分別四年、肖豔芳三年六個月、劉義波三年九個月、王慶三年。依法上訴至孝感市中級法院被非法維持原判。2021年10月28日,胡漢姣被劫持到武漢女子監獄。十一月九日晚上八點左右,她的丈夫接到監獄打來的電話,聲稱胡漢姣因病在醫院死亡。

◇唐常俊,女,七十三歲,武漢市武昌水陸小區居民。2019年4月12日下午去漢口看望上學的孫子。下午四點左右,在返回家的途中,在地鐵上告訴乘客法輪大法好,遭武漢市地鐵公安局警察跟蹤綁架關押。2020年9月10日下午兩點,被漢陽區法院在網絡上非法庭審,審判長余立進,審判員李國芬,陪審員袁萍,書記員李慧。2020年11月9日,唐常俊被非法判刑三年六個月,被勒索罰金二千元。唐常俊不服冤判,上訴至武漢市中級法院,但二審上訴無果,家屬一直沒有收到任何法律文書。被非法判決後,家屬和律師前往武漢市公安安康醫院會見唐常俊,人已經不在那裏,詢問得不到答覆,家屬經多方尋找,才得知人已被秘密劫持到漢口武漢市女子監獄去了。

◇徐慧明,女,五十多歲,武漢市東西湖區養殖場法輪功學員。2019年4月18日上午八點多,徐慧明在住家附近行走時,被蹲坑的將軍路派出所、東西湖區國保大隊十幾個便衣警察綁架,隨後家裏被非法抄家。2020年11月,被武漢市漢陽區法院非法庭審並被非法判刑四年。徐慧明依法上訴到武漢市中級法院。2021年3月,武漢市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冤判徐慧明有期徒刑四年。

法輪功教人向善,福益於家庭社會,中級法院理應主動承擔良心義務,無條件釋放法輪功學員。可是,在侯旺發任職期間,咸寧市各市縣初級法院枉判的法輪功學員至少六名,都是挪用《刑法》第三百條「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量刑,這是欲加之罪。這些被枉判的學員均不服初級法院的判決,都依法上訴到中級法院,想向中級法院討還公道,但是中級法院邪黨書記兼院長侯旺發仇視法輪功,不顧法律的尊嚴,不能秉公執法辦案,不能堅守良知與正義,執法犯法,陷害善良;對不服判決上訴且被構陷為重大冤案的法輪功學員,從來都不釋放、退卷或減期,中院的批示一概是「駁回上訴,維持原判」,這種「不作為」行為的本身,就是對罪惡的縱容,對法律尊嚴的踐踏,侯旺發就是在知法、執法、犯法、犯罪。

從表面看,侯旺發是因為經濟問題被法律所制裁,實質上,是他因為參與迫害法輪功而遭到的惡報。

人在做,天在看,留有詳細的帳本,到時算總賬。就湖北省高級法院而言,目前已有六人遭惡報,據官方報導的,除侯旺發外,已經還有張堅、張忠斌、楊志斌、李東、李小丹五人遭惡報:

◎張堅,男,1955年9月生,河南泌陽人,2008年2月至2013年1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常務副院長、黨組副書記;2013年1月至2018年1月任安徽省高級法院黨組書記、院長。2019年8月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審查調查。

◎張忠斌,男,1967年1月生,湖北松滋人,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任湖北省高級法院黨組成員、副院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一級法官。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中午,因做賊心虛,張忠斌在辦公室自縊死亡。

◎楊志斌,男,湖北省高級法院審判委員會委員、刑事審判庭第二庭庭長、三級高級法院。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說,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楊志斌正被查。

◎李東,男,湖北省高級法院四級調研員。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說,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李東正被查。

◎李小丹,湖北省高級法院執行局執行一庭副庭長、審判員、二級高級法官。二零二一年十月二十七日,湖北省紀委監委發布消息說,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李小丹正被查。

在此鄭重呼籲參與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公檢法司人員:懸崖勒馬,停止迫害,抓緊補過,如不及時悔改,不久的將來,將遭到人間法庭、道義法庭、良心法庭、天理法庭的最公正、最公平、最公開、最嚴厲的審判,將被法律(包括人間法律和地獄法律)、道義、良心、天理的制裁。若不及時悔改屆時悔已晚也。

'侯旺發'
侯旺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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