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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丹東市王香菊遭十七年迫害含冤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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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一年十一月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丹東市法輪功學員王香菊女士,先後被枉判關押迫害九年,非法行政拘留兩次,遭綁架抄家、跟蹤騷擾、停發養老金等,累計遭迫害近十七年。長期的迫害和精神高壓致其身體嚴重受損,出現腦出血,生活不能完全自理,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含冤離世,終年七十歲。

'王香菊'
王香菊

王香菊女士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大法後身心受益。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瘋狂迫害法輪功後,她向世人講清大法的真相,多次遭當地國安國保六一零公安等迫害。

二零零零年三月,王香菊因信仰真、善、忍做好人,堅持煉功,被綁架劫持到丹東市白房看守所,以「擾亂社會秩序」非法行政拘留一個月,強制勞動。當時興東派出所(原名振安橋頭派出所)一個小個子指導員到其家中搶劫走全部大法書。在派出所,警察讓王香菊寫「保證書」,遭拒絕。另一警察還把《轉法輪》(法輪功主要著作書籍)書上大法師父的照片撕下來用腳踩。

二零零一年秋,為使世人不被中共謊言誤導,了解大法被迫害的真相,王香菊在早市向民眾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一協警舉報,再次被當地興東派出所綁架到當地拘留所,非法關押五天。

被非法判刑五年,在遼寧女子監獄遭折磨

二零零二年八月末,王香菊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一年輕交警舉報,被綁架到丹東市四道橋派出所,遭酷刑折磨,當晚被雙手吊銬在審訊室的鐵籠子裏最高點,一個大個子警察將王香菊的鞋扒下來,使其身體被吊銬起來,只能腳尖著地,王香菊這樣痛苦地被吊了三天三夜。當晚抄家,還將其丈夫和兒子也抓去關了一晚上,欲對其造成精神壓力迫使其妥協。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中共酷刑示意圖:吊銬

同年,王香菊女士被枉判五年,辦案單位:丹東市振興區法院、振興區檢察院。王香菊女士被非法關押於瀋陽市「遼寧省女子監獄」。不轉化(放棄信仰)不讓家屬接見,不允許買生活日用品,非法剝奪其應有的權利,警察還威脅其家屬要配合獄方的轉化工作,接見時要儘量勸王香菊放棄信仰,不能說大法好等言論,否則取消接見。(監區警察轉化一個法輪功學員都有獎金,完成指標任務後年底還有分紅,承諾犯人參與的可拿到高工分或減刑)當時接見時其他犯人都是在餐廳可以和家屬一起吃飯聊天,沒人監管。對待法輪功學員則單獨在會見室,由多個獄警現場監督,說話經常被制止打斷,最多半個小時,有時就十幾分鐘。和家屬的往來信件都必須經警察拆封檢查,根本沒有人權。

在監獄七大隊四小隊被非法關押期間,警察指使犯人包夾迫害王香菊,體罰十天關禁閉,吃飯專人送,上廁所受限制,王香菊還遭監管人員(犯人任爍)辱罵,用極其骯髒的語言進行人格侮辱。高負荷勞動,長期的迫害使王香菊身心疲憊,營養不良,導致高血壓,小腿浮腫,顏色呈茄子皮色,粗的嚇人,在寒冬臘月連鞋都穿不上,還讓她拖著浮腫的腿繼續參加勞動。

二零零七年八月份,王香菊冤獄期滿被放回家。因在監獄沒「轉化」,回家後多次遭到街道、社區、派出所的騷擾,包括監聽電話、跟蹤、給家屬施壓、上門騷擾等。

再次被非法判四年,被遼寧女子監獄迫害致癱瘓

二零零九年三月,王香菊在集市講真相途中,在公路上被警察綁架到丹東市蛤蟆塘派出所(後改名金山派出所),在派出所由於不報姓名和住址,不配合警察的所謂「工作」,副所長鄭向陽氣急敗壞的揚言「要給她整進去待幾年」,然後開始指使手下任行、金煥等人製造假證,兩名偽證人的證詞也純屬虛構,根本沒有事實依據,兩名偽證人其中一名叫「孔某某」,是派出所警察。

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刑事庭庭長馬述和通知王香菊的家屬將於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八日對其非法庭審。七月二十七日家屬為其聘請的辯護律師到元寶區法院要求閱卷,遭百般阻撓,其中副院長王玉娟和刑事庭庭長馬述和都曾分別對律師和家屬表示:法庭上只能做有罪辯護,不能做無罪辯護,只能在情節上簡單辯護,不能在定性問題上做辯護。馬述和說:「不要給我找麻煩,要按照我說的意思做,否則我將連續敲法槌三次將律師逐出法庭。」而在非法庭審過程中,他的確多次打斷律師的話,王香菊的律師要求當庭傳喚證人並出示證據時,法庭根本不予理睬,並說證據因危害性大已經被銷毀了。馬述和說:「越辯護判的越重。」也有警察說「越請律師判的越重」。

當庭沒有宣判要等結果。其實第二天,也就是二零零九年七月二十九日,王香菊就被違法枉判四年,整個非法庭審和宣判的過程不過就是在走過場而已,其實結果他們早就是內定好了的,對法輪功修煉者他們從來都是知法犯法,不講法律的。家屬接到通知已是多日後,便立即到丹東市中級法院要求上訴,給的答覆是可以,讓回家等消息,而後家人等到的結果是二審維持原判,沒有過程,沒有解釋,說二審不需要通知家屬。

王香菊被枉判四年,非法關押於瀋陽市「遼寧省女子監獄」七監區、十一監區(老殘監區)。辦案單位:丹東市元寶區法院、元寶區檢察院、丹東市中級法院 。

二零零九年被非法關押於丹東市看守所期間,看守所女警王晶經常污衊大法,王香菊就給她講真相,她惡狠狠地打了王香菊好幾個耳光,引起法輪功學員和犯人們的反抗,一起喊「法輪大法好」,所長得知後訓斥了王晶。

二零零九年十月二十日下午,在遼寧省女子監獄,王香菊被一名警察和兩名服刑犯人(杜輝、王桂華)帶到4號樓4樓體罰虐待二十天,罰站、罰蹲,被打、被踢、被罵,往其臉上吐吐沫,不讓休息,就這樣反覆折磨,每天從早上六點到晚上十點,才讓她休息。警察指使犯人企圖用這種卑鄙無恥的手段逼迫她轉化(放棄信仰),並強迫她看誣蔑大法的錄像。迫害過程中,王香菊給兩名犯人講:我修煉法輪功做好人沒有錯,你們想讓好人往哪轉啊?

二零零九年十一月九日,王香菊被調到老殘監區分到六小隊,當時監獄規定勞動時間是早七點到晚七點,各個監區為增加效益又延長了勞動時間,晚上加班到十點有時十二點,因她拒絕參加晚上勞動,在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二日被調到四小隊,四小隊有個專門轉化的傀儡團,受警察操控一共七人,她們分工不同,有策劃的,有寫材料的,有輪流監視的,也有打手,她們都為了掙高分。開始是不讓睡覺,一分鐘都不可以,上廁所洗漱都受限制,只要一閉眼就往王香菊頭上、臉上、身上扔東西,晚上兩個人一班監視她不讓睡覺,只要一閉眼就推拉、拽衣服,就這樣四天四夜沒睡覺。

到二零一零年二月二十八日,也就是正月十五凌晨三點,有個販毒犯人范旭值班,過來就讓王香菊罰站,自己在旁邊吃花生米喝酒,看王香菊眼睛睜不開,就叫號子(專管衛生的犯人)拿瓶子裝水往其頭上臉上身上澆水,看她還閉眼就擰耳朵、掐兩腮、把鼻子往下拽,嘴裏還嘟囔著,用拳頭打其胸部,致使王香菊胸口像裂開似疼痛。暴徒們這樣反覆折騰王香菊,然後又抓其胸口衣服使勁往下拽,再拖起來使勁往後撞,後面是連接上下鋪手指粗的鋼筋焊的小梯子,每撞一次都感覺腰背部疼痛難忍。

遭這折磨之後,王香菊一直感覺腰疼背疼,脫衣服都費勁,越來越嚴重,後在監獄拍片子檢查結果是腰部脊椎骨折,在外診(監管醫院)拍片結果是腰椎粉碎性骨折,從那以後慢慢行走困難,後來在監獄就一直臥床,接見時坐輪椅。家屬曾要求保外就醫,監獄方答覆是不符合保外的條件,不予辦理。

二零一三年,王香菊被非法關押4年期滿回家時,監獄一女警察強行將王香菊的枉判材料「刑事判決書」「刑事裁定書」「起訴書」搶走。

在非法關押迫害九年的過程中,面對失去自由,強制轉化,體罰虐待,不講法律,沒有人權惡劣的環境,加上高負荷的勞動,精神、心理、身體上都承受著巨大痛苦,致使王香菊由原本非常健康的一個人到回家時已經走路都困難,身體虛弱,營養不良,二零一三年回家後不久因突發腦出血,四個月內先後做了三次大手術,全麻開顱及顱骨修補手術和接骨手術,日常起居需家人照顧,生活中多有不便,但她無怨無悔,仍然堅信大法。

王香菊最終於二零二一年八月五日含冤離世。二零一六年十二月至今,當地社保停發其養老金,累計人民幣八萬多元,目前仍未辦理補發。

遼寧省女子監獄十一監區(老殘區)科長 王娟
隊長 李麗
四小隊包夾 范旭 李秀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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