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吉林省延邊社保管理局勒索朱喜玉二十萬元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一年一月五日】(明慧網通訊員吉林省報導)吉林省延邊地區法輪功學員朱喜玉因為信仰真善忍做好人,被冤判兩次,共八年,社保管理局逼迫她的妹妹和兒子繳納了已領養老金207131.99元。朱喜玉已向法院起訴,已立案。

從二零二零年五月份開始,吉林省延邊地區陸續停發曾被非法判刑的法輪功學員的養老金,還要求一次性上交冤獄期間發放的全部養老金,胡說服刑期間領到的養老金屬於「冒領」,如不全上交就犯了「欺詐罪」,送人社局或司法部門處理,將受到幾倍的罰款。如果沒有錢,由服刑期間領取養老金的家屬負責。如果本人工資上沒扣完,本人就死了,那就從家屬工資上繼續扣。

養老金本質上是退休人員的合法財產,扣除服刑人員(尤其法輪功學員是被枉法冤判)的養老金的行為是違憲違法的行為。吉林省延邊地區社保管理局以「冒領」、「欺詐罪」威脅法輪功學員朱喜玉和家人,追繳養老金也是違法的。

下面是朱喜玉的自述。

被追繳養老金的過程

我叫朱喜玉,因為堅持真善忍,被非法判刑二次,每次四年有期徒刑。所以,所謂他們說的「冒領」工資太多,其實沒有甚麼冒領工資。社保管理局的說法是違法的。因此,他們要求我先少繳,後剩的部份在工資上繼續扣,我不承認,不繳。

社保管理局的監察局的任澤民威脅說:做材料,送人社局,給你罰款加倍。我送給他們此行為是違法的材料,可他們連看也不看。他們態度高傲、無理。他們做完材料後,企圖跟我簽字,我不承認,不簽字。他們威脅我,無用,他們就換招兒,對家屬進行迫害。他們就找我妹妹了。

我第一次被非法關監獄四年時,一直發放工資,漲工資都沒受影響。他們說,在監獄期間,也不能漲工資,所以包括回家兩年期間的多發工資,他們計算共207131.99元。工資原三千元差點,降到一千四百多元。

我第二次被非法關監獄,雖然非法判四年,但是實際呆監獄是三年半。因我絕食反迫害,拘留所、看守所、勞教所都拒收。但他們把我呆家的半年所領的養老金,也全扣了。他們辯說,釋放證沒減刑,誰能證明那個?我要看法律文件,他們給我看的都是社保定的。

我不繳,他們就催促家屬。因為我服刑期間,妹妹幫助我領工資,所以,社保管理局人員威脅我妹妹加倍罰款,妹妹擔心承擔不起。因為我第一次判刑時,我們姐倆找律師,律師說:「法輪功是發傳單,能證明沒有罪,因為傳單不是害人物質。但上級指示不讓參與。」但是,我照樣被非法判了。所以妹妹害怕受牽連。

既然如此,妹妹把自己領取、保管的我的工資,和她自己掙的錢,但還遠遠不夠。所以她跟我兒子打電話,只能湊到十五萬。剩的五萬,要我簽字,從工資上扣。妹妹知道我是堅決不簽,結果兒子再給了她剩下的錢,直至繳完。所以,一共付出207131.99元。我的工資也降到1463.08元。邪黨對我的經濟迫害牽連到兒子、妹妹了。

社保管理局是違法的。我沒有冒領工資。因此,我已經到法院起訴了,法院已經立案。

幸遇大法 走出人生低谷

我在人生路上最低谷、最絕望的時候,好不容易找到出路,就是法輪功了。因為我丈夫才三十二歲就過早地因病去世,再加上我娘家也沒有兒子,所以我這女人脆弱的身體扛起兩家的的重任。

我為了生存,為了養孩子,為了贍養低保護的母親,能掙錢甚麼都幹了。為了掙錢,我背過一百多斤的鐵門,在街上吆喝賣黃豆芽、賣鹹菜等等,結果最後留得是全身慢性病,從內臟到腳,沒甚麼健康的地方了。實在是活著比死更痛苦了。

就在這時,有人給我介紹法輪功了。

我看書就想:這是真的嗎?因為共產黨無神論的影響下,很難接受。但是找不到活路的情況下,我就按真善忍的要求做了。以前認為迷信的事,在法輪功書上,展現在我眼前了。啊!人活得目的不是當人,而是返本歸真。一切人生的不幸全是我自己造成的。一句一句,一行一步,按《轉法輪》中講的真善忍修煉自己的時候,我的身體也越來越輕鬆,幹甚麼活兒也有勁兒了。沒過幾個月,我稍微聾的耳朵「轟」的一聲全開了。啊,原來是一句說真話有這麼重要,我暗暗提醒自己,一定修煉到底。

屢遭非法關押、判刑迫害

但是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出於妒嫉心,元凶江澤民開始了發動對大法的全面迫害。我為了還法輪功公道,為還師父清白,公開練功,公開宣傳,公開在廣場打橫幅「法輪大法好」。我因為法輪大法是正法,所以坦蕩修煉。由此,公安局已共劫持我四十四次了。其中,五次去過北京,被非法關押在精神病院二次,三次非法勞教所(一次拒收)、綁架洗腦班、拘留所,有時整天被關在派出所。二零一一年七月非法判刑時,我被迫害的身體狀況極差,拘留所、看守所、洗腦班都拒收,致使被非法判刑後,兩次送監獄時,我被從家中劫走。

在公安局、拘留所、勞教所、監獄期間,一共毆打過究竟幾百次,我已記不清了。我絕食抗議幾十次,被電棍電二十次左右,十多次戴手銬,戴時間最長時長達八個多月左右,拖、拽、吊、綁、捆……全經歷過。

'酷刑演示:毒打'
酷刑演示:毒打

二零一五年六月二十一日,我第一次判刑到期回家後,二零一七年四月,第二次再次被非法判刑送監獄之前,積極參加控告江澤民。其中,二零一五年十月開始到二零一六年七月為止,一共去過北京三次。兩次回來被非法拘留。

我從監獄回家後,現又受到中共利用社保管理局的經濟迫害。我上訴後,已收到法院的立案通知。

延吉市法院院長李柱善;電話04332586401
副院長;盧偉緒;2586302,17604333002,15844331725,
韓光雲;上派13844772282
胡曉倩;2586303,17604333007,13943382999,
鄭貞子2586305,15643330678,18844733966
社保管理局電話;04332706099,侯營,任澤民,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