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律師節與律師劫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九月十日】每年的九月九日,是台灣的「律師節」。律師秉持「法律人」的職責,維護當事人在訴訟程序中的合法權益,是現代文明社會維繫公理正義不可或缺的一環,因此律師一向是頗受世人敬重的職業。

台灣法輪功學員遍及士農工商各行各業,涵蓋醫生、律師與教授等專業人士,他們修心重德,實踐「真、善、忍」,在工作崗位上貢獻心力,蔚為社會中的安定力量。例如台灣大學法律學士、中正大學法律學研究所碩士陳惠如,與台灣大學法律碩士洪士淵,都是學煉法輪功的執業律師。

而在海峽對岸,法輪功呈現了迥然不同的景象。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出於妒嫉煉功人數眾多,中共編造了一連串自焚、殺人、斂財等彌天謊言,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洗腦、毒打、電刑、強迫注射破壞中樞神經藥物,乃至活摘器官等殘酷迫害,迄今至少有四千五百多名法輪功學員經核實被凌虐致死,難以計數的無辜百姓被綁架進看守所、勞教所、監獄、洗腦班、精神病院,遭迫害致傷殘、失學、失業、流離失所與家破人亡。

山東省濟南市法輪功學員劉如平,是舜天律師事務所律師、原濟南長清區中共黨校教授法律和經濟管理的高級教師、法律教研室主任,曾遭受中共勞教,兩次被劫持到洗腦班迫害。二零一零年劉如平被非法判刑七年,在山東省第一監獄遭嚴重迫害致重傷,監獄一直剝奪家屬的探視權。

更可嘆的是,在中國大陸,不只修煉法輪功者遭受中共殘酷迫害,即使挺身為法輪功學員仗義執言的律師,也難逃中共毒手。

二零零七年起,遼寧省大連市幹均律師事務所律師王永航,多次為法輪功學員提供法律援助。二零零九年七月,王永航被中共警察綁架、非法判刑七年,關押在瀋陽第一監獄迫害。二零一二年五月,在監獄二號樓的四樓黑屋子裏,教育處副處長閻天翔指使犯人把王永航手腳固定在「老虎凳」的鐵椅子上,連續「熬鷹」(不讓睡覺)13晝夜。王永航受盡了非人的折磨,出現肺結核、胸腹水病症,腰部以下全部麻木,呈現癱瘓症狀。王永航律師的妻子多次要求與王律師本人見面,都遭到監獄無理拒絕,中共的迫害致使他們夫妻倆三年見不到一面。

與中國大陸血脈一源、同文同種且承傳中華文化的台灣,則呈現了鮮明而強烈的對比。法輪功有益於身心健康、福國利民,得到台灣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支持。二零零三年十月二十五日,台灣最大的律師公會──擁有四千名以上會員的「中華民國律師公會全國聯合會」發表了一份聯合聲明,呼籲中共立即停止迫害法輪功、支持法輪功學員對迫害元凶江澤民提出的國際人權訴訟,這是全球第一個表態支持法輪功「訴江案」的律師界團體。

該聲明書全文為:「本會鑑於人權為普世價值,無分國界,對法輪功學員堅持真善忍的人生信仰,為維護言論自由之基本人權,反對對人身自由的侵害,對於中國鎮壓者提出國際人權訴訟的用心表示充份理解,並呼籲中國遵守其所簽署之《公民及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資為對法輪功團體及其學員的處理依據。尤應盡速釋放被拘留的台灣同胞,以免傷害兩岸人民感情」。

台灣有「律師節」,中國大陸卻有「律師劫」。兩岸一水之隔,境遇天差地別。相同的是,所有華夏子民都衷心期盼這場迫害早日結束,大陸民眾重獲信仰與修煉的自由。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