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實修、悟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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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二十一日】在實修過程中,與同修、常人在一起時能做到用修煉人的標準要求自己,而在家庭中往往就放鬆了,尤其夫妻之間,能意識到修自己,但多數只停留在表面,有時還要爭兩句。修煉中的不嚴肅一次次失去了提高的機會。

一、只重表面不修實質,讓人心鑽了空子

去年夏天的一個上午,我去同修家回來時繞彎兒給孫子買個西瓜,到家時近十二點了。一進門老伴就吼上了:「都甚麼時候了,你才回來!你純粹不務正業……」說著嘴裏就開始不乾不淨了。我知道他是害怕,我忍著沒吱聲,趕緊做飯。他看我不理他,鬧夠了也就過去了。以後我再出去到做飯時就趕緊往回趕,有時他再鬧我一般不理他,可他卻慢慢的變本加厲了,有時因一點小事、一句話,就藉機發作。開始我還是不理他,隨他便。可這心裏忍不住,就回他兩句。這下更完了,他說的更難聽了。

我心想:他怎麼越來越不像話了,以前不這樣啊!這時,我突然意識到是不是師父借他嘴在警示我甚麼呢?

我靜下心向內找,我也知道在跟老伴兒的關係上,我修煉上有漏,沒認真修自己。也知道他是在幫我修呢,以為不與他爭鬥就可以了,但卻忽視了我這心裏的不平。總想:你這麼不講理,不知尊重別人,不值得我搭理你!你愛說啥就說啥。又一想:我這哪是找自己呀?!表面上不爭不鬥實際上並沒修自己,卻迷惑了自己。我已經把這當成了魔難,自己做到的只是一種無可奈何的忍。無形中滋養了怨恨、妒嫉這些人心,被表面的假相掩蓋著,這是修煉意識的放鬆與懈怠,只重表面不修實質!我必須認真學法,多學法歸正自己。

當我學法時讀到:「大家知道,達到羅漢那個層次,遇到甚麼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常人中的一切事情根本就不放在心上,總是樂呵呵的,吃多大虧也樂呵呵的不在乎。」[1]心想:我為甚麼做不到「甚麼事情都不放在心上,總是樂呵呵的」呢?回想這段時間,沒有嚴肅的對待修煉,讓人心鑽了空子,沒修自己反而還積了一堆怨,怎麼會「樂呵呵的」呢!

二、師父點悟,茅塞頓開

我想起師父的又一段法:「你們不改變常人那千百年來骨子裏形成的人的理,你們就退不掉人的表面這層殼,就無法圓滿。」[2]我在心裏一字一字的默念著,念著念著我似乎明白了甚麼,瞬間我茅塞頓開,師父又給我展現了一層理的內涵:啊!人的理是反理!我心裏激動的喊著:「師父,我明白了!我真的明白了!」就在這瞬間,在我胸口裏折磨我五十年的那個「東西」(因年輕時跟婆婆生悶氣造成的。只要生一點兒氣,心裏一彆扭就堵的慌,上不來氣兒),突然間解體了,「刷」一下全化掉了,心裏好像一個大空筒子,上下裏外的豁亮,從沒有過的舒服,震撼!讓我震撼的措手不及,那種感受用語言無法表達。心裏感激的流著淚,心裏只是喊著:「謝謝師父!太謝謝師父了!」

師父的點悟,使我明白了以前為甚麼心性關總是過的拖泥帶水,遇到矛盾也向內找,也能找到自己許多人心執著,在實修中逐漸修去了不少,尤其在無條件找自己時,找的很艱難,覺的很苦、很苦。但總是還有解不開的結兒:我沒做錯甚麼呀,為甚麼冤枉我呀,不講理呀,這是對我人格上的羞辱啊等等。現在想起來,這不都是人的理嗎?陷在這個人的理的怪圈裏跳不出來。然而我們修煉的最終目地就是要走出人啊!這些人的理當我反過來再看時,這不都是在幫我尋找清除怨恨、妒嫉、面子、自我、委曲等這些不好的人心嗎!從根本上改變觀念,才能真正的修自己,走出人的狀態!

此時再回首,想想那些怨哪,苦啊,結兒啊,甚麼的都煙消雲散了,想不起來了,太遙遠了,只是淡淡的一點記憶,從沒有過的心情舒暢,真是從裏到外的豁亮!老伴的表現更讓我感慨,他開始樂呵呵的了,也不鬧了,有時也說幾句,但都是笑著說。有時我說他甚麼,他就哈哈樂,每天搶著多幹活。

現在我真正讀懂了師父說的「你心裏真得好好謝謝人家的」[1],人家真是在幫我呢!

實踐中我體會到,在大法法理面前任何人的理都會變的那麼蒼白無力,一下就化解了,因為那是宇宙的理!

通過學法,認真審視這段時間修煉經歷,使我認識到修煉的嚴肅,學法、實修、悟道。只學法沒實修談不上悟道,要明晰法理就必須有苦其心志的魔煉,大法的法理才會給你展現,因為那是你自己走過的心路。

同時,我也深深體會到剜心透骨無條件的向內找的過程,幾乎是顛覆人的所有觀念的過程,是一個脫胎換骨的過程,是真正走出人的過程,同時也是證實法的過程。

我給師父敬香,跪在師父法像前,眼淚順著臉往下流,心裏滿滿的話,但不知說甚麼,只有感恩,無限的感恩,功成圓滿報師恩!

最後用師父的一段法與同修共勉:「碰到了矛盾,不管怨誰,先找自己。作為一個修煉者,你要不能養成這樣一個習慣,你要不能夠和人反過來看問題,你就永遠在人中,最起碼沒做好的那一步你在人中。」[3]牢記師父教誨,走正走好最後每一步,不辜負師父對我們的慈悲苦度與期待。

以上是最近修煉中的一點體會,不妥之處,請慈悲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2]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警言〉
[3] 李洪志師父經文:《二零一九年紐約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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