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陝西省漢中市司法局企圖停發柏漢英的養老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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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三日】二零二零年八月七日,陝西省漢中市法輪功學員柏漢英接到單位通知,讓去公司一趟。

柏漢英去後得知:漢中市司法局、漢中市養老經辦中心兩單位工作人員來到柏漢英退休前所在單位漢中市第一飲食服務公司,找相關領導要求柏漢英退回在非法勞教、判刑期間的養老金,共計12萬,否則將停發她的養老金。

柏漢英給單位職工講了自己修煉法輪功後的身體變化和自己這些年遭受的冤獄迫害,並告訴他們養老金是自己的基本生存權,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剝奪。根據《憲法》、《勞動法》、《社會保險法》等規定,服刑期間應照常享受養老金待遇,任何單位和個人無權扣發養老金,也無權要求返還已領取的服刑期間養老金。得知還有十四人將面臨和柏漢英一樣的非法干擾。

柏漢英,今年六十三歲,是漢中市第一飲食服務公司退休職工。因修煉法輪大法,曾三次被中共勞教、判刑,遭受毆打、勞役等迫害,身心備受摧殘,期間還要供養一雙兒女,生活艱難。這每月兩千多元的養老金是柏漢英和失業兒子的生活費。

在此正告漢中市官員不要再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經濟迫害,參與人權迫害的中共官員正面臨著國際追責,對新疆黨魁陳全國等人制裁已拉開清算中共的序幕。法輪功是佛法修煉,中共迫害法輪功已二十一年,善惡有報是天理,每一個人都要在善與惡之間做出選擇,千萬不要對佛法和修煉者犯罪,真心希望大家都有一個美好的未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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