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四川古藺縣社保局對法輪功學員胡彪的經濟迫害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三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四川報導)中共江澤民迫害法輪功實施「經濟上截斷」的邪惡政策,給無數法輪功學員及其家庭造成嚴重的經濟損失,及精神的創傷和生活上的困境。四川省古藺縣七旬法輪功學員胡彪老人辛苦工作一生,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被社保局電話通知,從本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社保局還聲稱原所領的要如數退回。

胡彪,74歲,筠連縣人,宜賓衛生學校醫68級畢業分配來古藺縣工作,曾任縣計劃生育指導站站長,計生委科技股長,宣技股副股長,縣病殘兒並犮症鑑定小組成員等職,工作很苦很累,搞得一身病,一年住院二、三次。一九九八年修煉法輪功不到一個月,全身疾病不治而癒。

一、降級,停發工資

從1999年「7.20」中共江澤民團夥瘋狂迫害法輪功後,至2005年胡彪老人被非法勞教三次,關押八次,四次洗腦,歷時5年零4個月工資、獎金沒發。2003年2月21日,古藺縣人事局(2003)90號文件以兩次非法勞教降兩個檔次工資。同時,請律師作無罪辯護費用4萬7千元。給家庭和個人帶來經濟、精神壓力很大。

江澤民對法輪功實行:「名譽上搞臭、肉體上消滅、經濟上截斷」、「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殺」 「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的群體滅絕政策。胡彪老人被非法關押迫害歷時近十年時間,飽嘗了勞教所、勞改營(監獄)的非人生活,身心受到摧殘,出現高血壓、心臟病、膽石症、肝硬化,四次急性胰腺炎病發作(2005年綿陽勞教所,2009年古藺看守所、2013年五馬坪監獄兩次)病危通知兩次。

二、停發養老金

胡彪老人2006年退休,退休金在工行領取。到2009年3月30日因被綁架庭審,請兩個北京律師到庭作無罪辯護,指出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你們抓捕審判才是違法犯罪,應當庭無罪釋放。胡彪老人被非法判刑四年半,上訴中院維持原判;拉石寶鎮宣判,並強行劫持到五馬坪監獄迫害,於2013年9月29日冤獄結束回家。

到2016年,胡彪老人的退休養老金被轉古藺社保局發,福利待遇、獎金沒有。於2019年12月13日社保局電話告知,從本月起停發退休養老金,聲稱原所領的要如數退回。

2020年3月4日上午,胡彪老人到縣政務大廳三樓找到社保局長任平,他說:「我們是按上面文件辦的。」胡彪老人說:上面文件也是江澤民對法輪功的「經濟上截斷」的迫害,迫害二十年了沒有法律依據。胡彪老人到他辦公地點,他打印兩張蓋上章,拿一張給他說:這張給你,照上面的要求辦。胡彪老人接過看,是《機關事業單位養老保險多領待遇追回通知單》,聲稱:追回金額231816.42元,期限是2020年3月,如不退回社保局,將承擔相關法律責任。

胡彪老人是退休職工,養老金領了十幾年,領來都用了。突然人保部出台文件要求退回「多領」的金額。

公民的養老金是法定的私有財產,是由《憲法》、《社會保險法》等眾多法律共同規定予以保障的。《社會保險法》第十六條規定:參加基本養老保險的個人,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時累計繳費滿十五年的,按月領取基本養老金;第七十三條規定: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應當按時足額支付社會保險待遇。停發法輪功人員退休養老金就是參與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