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這場禍國殃民的迫害中,莒南縣有6位法輪功學員(3位在職、3位退休)被非法開除公職,停發工資、退休金、養老保險、社保金、福利等,被斷絕經濟來源,給法輪功學員造成直接經濟損失高達上千萬元。
具體迫害事實:
1、陳捍衛,女,1966年出生,原莒南縣工商銀行優秀員工。陳捍衛被非法判刑後,所在單位行長主世華迫使單位全體職工舉手表決將陳捍衛下崗,直接截斷經濟來源。十幾年來,陳捍衛只好靠在超市打工維持生計。為堅守信仰,2010年以來陳捍衛又至少四次遭莒南610、國保大隊、派出所不法警察騷擾綁架迫害、流離失所、勞教(拒收)非法拘留等迫害。
參與迫害者:時任縣委書記於中華;時任官坊派出所所長現任公安局副局長田鵬;政法委書記楊文明;610主任孫希珂;縣公安局長王兆典;副局長趙忠禮;政保科科長盧修田、彭志敏、楊啟征;檢察院檢察長凌自力;法院院長吳清林;審判長甄子棟(2019年10月惡報癌症死亡);審判員滕宏偉、李淑霞;工商銀行行長主世華。
2、劉愛春,女,1970年出生,原莒南縣郵政局優秀員工,從事會計工作。劉愛春與法輪功學員陳捍衛同一時期被非法判刑,被非法開除公職,經濟來源被截斷,靠打工維持生計。
參與迫害者:時任縣政法委書記楊文明;610孫希珂;轉化辦主任劉玉華;縣公安局長王兆典;副局長趙忠禮;政保科科長盧修田、彭志敏、楊啟征;檢察院檢察長凌自力;公訴人左銀燕;法院院長吳清林;審判長甄子棟。
3、王傳菊,退休教師,現年66歲。2014年6月16日遭綁架,11月18日,被莒南縣法院誣判四年,退休金、社保等全部被停發。家人多次去相關部門討要說法,至今未得到任何答覆。
參與迫害者:時任縣委書記陳一兵;政法委書記趙樹敏;610主任陳章偉;公安局長孫中華;副局長趙忠禮;國保大隊隊長陳鑫,郭強,劉蘋;檢察院檢察長李政國;公訴人王厚彥;法院院長胡發勝;審判長嚴汝華;司法局局長王興友;紀委書記李培用;莒南四小校長李華。
4、趙麗霞,60歲左右,自來水公司退休職工。二零一五年四月,遭嶺泉鎮派出所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四年。退休金、社保等全部被停發。家人去相關部門申訴,至今未有任何答覆。經濟與精神的雙重迫害迫使趙麗霞在外打工流浪。這位善良的女士曾歷經兩次非法勞教迫害近四年,被折磨的白髮斑斑。
參與迫害者:時任政法委書記賈連章; 610主任陳章偉;公安局長劉星(現任臨沂河東區公安局局長);副局長趙忠禮;國保大隊隊長陳鑫;檢察院檢察長李政國;法院院長胡發勝;審判長嚴汝華;嶺泉派出所所長崔海波。
5、2016年3月中旬,坐在輪椅上的退休老教師,時年七十六歲的法輪功學員王玉臻遭非法開庭,被非法判刑四年,監外執行,每個星期被逼迫去縣委610辦公室親自簽名報到。全家人備受精神摧殘。
2015年6月份王玉臻被莒南縣檢察院非法傳訊。王玉臻老人因此受驚嚇,並在此後多次遭公檢法不法之徒威脅恫嚇,2015年底被迫害偏癱。2016年2月,王玉臻老人正在縣醫院做康復治療,莒南縣法院不法人員將非法開庭的傳票遞交到王玉臻手中。王玉臻遭非法判刑後,退休金等所有待遇全被非法剝奪,身體每況愈下,2018下半年至今幾乎都在醫院住院治療。
參與迫害者:時任政法委書記賈連章;610主任陳章偉;公安局長孫中華;公安局長劉星;副局長趙忠禮;國保大隊隊長陳鑫;國保大隊隊長劉朝軍;城西派出所所長王波濤;檢察院檢察長李政國;法院院長胡發勝;審判長嚴汝華。
6、莒南縣第八小學教師付廷法,男,現年56歲,1984年參加工作。因向最高檢察院依法行使控告權而遭到莒南縣610、國保大隊不法人員打擊報復,於2016年3月下旬被非法判刑三年、被勒索罰款五千元錢,後被劫持到山東省濟南監獄非法囚禁迫害。這是自江澤民流氓集團迫害法輪功以來,付老師第六次遭莒南縣610、國保大隊、派出所不法人員綁架關押迫害。
2016年8月工資、社保等全被停發。10月莒南縣教體局李、王二人到監獄逼迫付廷法在教體局開除其公職的決定書上簽字,從教32年的付老師只因行使憲法賦予公民的控告權被非法開除公職,付廷法妻子只好四處打工供應兒子上學,維持生計。2018年10月8日,付廷法從監獄回家,去相關部門要說法,至今沒有任何答覆。
參與迫害者:時任政法委書記賈連章;610主任陳章偉;公安局長劉星;副局長趙忠禮;國保大隊隊長陳鑫;國保大隊隊長劉朝軍;北園派出所所長田鵬;檢察院檢察長李政國;公訴人魏春莉;法院院長胡發勝;審判長嚴汝華;司法局局長王興友;紀委尹相高;教體局局長張振群;莒南八小校長聶相祿。
目前莒南縣仍有3位法輪功學員被劫持在濟南男子或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他們是:崔建艾(約60歲,2015年被非法判8年)、曹國真(約48歲,2017年被非法判6年)、彭學娟(約68歲,2018年被非法判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