制裁迫害人權的惡棍,目前已是各民主國家的高度共識。繼美國2016年通過《全球馬格尼茨基人權問責法》之後,加拿大、英國以及歐盟多國現在都有類似法律可循,澳大利亞和日本也在積極準備立法。法輪功學員每年整理幾批惡人名單,送交民主國家的政府,要求對其實施制裁,包括禁止入境和凍結財產。所有計入明慧網《惡人榜》的人,都會隨時或已經列入提交名單。
一、六十七歲的法輪功學員史佩苓被非法判刑一年零四個月,罰款3000元
二零二零年一月十六日下午三點,史佩苓在深圳市南山區法院被非法庭審一小時左右。公訴人高瞻僅憑疑似史佩苓放置二本有關法輪功的資料而提起公訴,福田區公安分局國保、南山區政法委、蓮花街道辦等十餘人參與了旁聽。史佩苓的辯護律師及家屬辯護人當場對卷宗中各種問題進行質問。同時,辯護律師指出沒有文件規定法輪功是×教,持有法輪功出版物合法,本案錯用《刑法》第300條。
辯護律師及家屬辯護人在向法院多次提交排除上述非法證據申請的情況下,檢察官高瞻面對漏洞百出的卷宗,拒不履行監督職責。主審法官張國輝肆意枉判史佩苓一年零四個月和3000元處罰金。
二、七十四歲的張可輝老人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七日,深圳市南山區法院非法宣判:張可輝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
張可輝是湖南衡陽人,老伴兒去世後,來深圳與兒子相依為命。老人曾經患有多種疾病,修煉法輪大法後無病一身輕,住在深圳福田區下沙村兒子家中。
二零一八年五月二十九日,法輪功學員張可輝在深圳遭天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劉佩欽去天安派出所探望張可輝,也遭天安派出所警察綁架。張可輝和劉佩欽兩位老太太被非法關押在福田看守所近五個月後,被轉到南山區看守所羈押。她們被非法構陷到檢察院。
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二日,南山檢察院退偵。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兩位老人被第二次非法庭審。
三、善良婦女傅秀芳被深圳南山區法院冤判三年三個月
傅秀芳,廣東潮汕人,約五十一歲,二零零九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修煉前,她時常腰酸背痛、口腔潰瘍,還有慢性咽炎等病症,加上家庭不幸使她更加痛苦,控制不了自己的情緒。修煉法輪大法後,她的身體獲得健康,性格也開朗了,不計前嫌地照顧婆婆。
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上午,傅秀芳在深圳蓮花北地鐵站出口遭警察綁架。便衣警察說懷疑她傳播真相信息,只晃了一下證件,說是工作證,就把她綁架走了。
二零一九年二月十四日,深圳南山區檢察院對傅秀芳非法起訴,說她用Wifi熱點發送法輪功真相。二零一九年四月十八日,傅秀芳被深圳南山區法院非法庭審。後得知,傅秀芳被冤判三年三個月。
四、深圳市善良居民楊波和妻子肖穎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和二年
二零一七年十月七日,深圳市國保警察、高新派出所警察,用電鑽鑽壞兩道鐵門,破門入室,綁架了楊波和肖穎,他們十三歲的女兒也被警察綁架到派出所,被警察訊問。幾小時後,孩子被親屬接回。
經過一年十個月的非法關押,楊波、肖穎分別被非法判刑八年和二年。
張國輝的個人信息
中文姓名:張國輝
中文姓名拼音:Zhang,Guohui
性別:男
出生日期:1975年 5月24日
出生地:江西省/贛州市/章貢區
工作單位名稱:廣東省深圳南山區法院
職務:刑庭審判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