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親被迫害中我捧起了大法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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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二十日】我很幸運,出生在一個大法弟子的家庭。母親在我小的時候就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所以我從小就自然而然的接觸到了大法。母親讓我每天都聽一講師父的講法,我每天都堅持聽。

隨著年齡的增長,我步入了社會。常人社會就是個大染缸。慢慢的,我迷於常人之中,貪圖常人中的安逸、快樂。師父說:「要叫你在常人中都享福了,錢有的是,你家的床都是錢墊起來的,甚麼罪都沒有,那叫你當神仙你都不幹了。」[1]真是這樣。

那時候,母親為我不學法而著急,勸我,可是我根本就聽不進去。我認為母親修大法,各方面都有了保障,我無後顧之憂了,而我自己沒有太大的慾望,錢夠花,很滿足,覺的自己生活的很幸福。

其實人生福禍相伴,不會因為你修煉了就多吃苦,也不會因為修煉了就沒苦吃。常人中的安逸、快樂,也只是一時的。

二零一九年,我的幸福日子突然被打破了──母親被警察綁架!面對家中一地的凌亂,空盪的家,我茫然不知所措。我一直同母親生活在一起,父親離世早,我與母親相依為命,母親是我唯一的精神支柱和依靠。現在母親被綁架了,我感覺整個天都塌下來了。

我能想到的辦法,也只是常人中的辦法:托關係,走後門,求別人,送錢、送禮,結果是越托人越麻煩,越求人事情變的越複雜。人沒少托,錢沒少花,可母親就是回不來,反饋回來的也都是壞消息。

母親要求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常人律師連接都不敢接,更別說做無罪辯護了。

就在我感覺痛苦、絕望、無助、找不到出路的時候,母親的一位同修得知母親被綁架的消息,主動聯繫了我,多次開導我。她告訴我:能救我母親出來的只有大法。我所能做的、最能幫助母親的事就是學大法。是啊,母親這麼多年對修煉的堅持、身體的變化、為人處世,從母親的工作單位、鄰里到家裏人,大家都說母親好。這都是大法所造就的。大法無所不能。

在同修的耐心勸導、帶動下,我又捧起了《轉法輪》。我由每天學一講、兩講、三講,到現在爭取每天能夠學四講《轉法輪》。學《轉法輪》,也學師父的其他講法。我看到了以前從來沒有聽說過、沒看到過的法理,也明白了,可我畢竟走了一條彎路。是師父慈悲,不放棄每一個弟子,在那段時間讓同修找到了我,利用母親的被迫害,給了我一次棒喝,在迷途中指點著我回到大法中來。

這位同修找到其他大法弟子,為我母親請律師。

通過接觸同修和律師,我慢慢的知道了我和母親面對的是甚麼。我知道母親沒有罪,按真、善、忍做好人怎麼會有罪呢!我要用實際行動告訴獄中的母親,修煉法輪功沒有罪!

師父不僅給我從新走回來修煉的機會,還一路看護著我,教導著我別走錯路,在考驗前又點悟著我。因為我發現每當跟同修交流過後的不長時間,在我母親的問題上,就會遇見同修所說的類似問題。比如:有人說:「可以托關係在裏面照顧你母親。」我如何選擇?同修說:「修煉中的事情,用人的辦法是解決不了的。越用人的辦法,事情越擰巴。以前有同修在看守所,家屬在外面越托關係去照顧,他在裏面越是遭罪。」

問題擺在面前,我怎麼做?是相信常人的?還是相信同修說的?求還是不求?我學大法了,我悟到真正修煉要專一,路也只有一條。大法是超常的,大法弟子是超常的。是的,常人辦法怎麼能解決超常的事情?母親有師父保護,求誰不如去求師父。想通了之後,就斷了用常人的辦法解決我母親問題的念頭。那以後,也再沒有人跟我提過托關係幫助我母親的事了。

還有一次,母親被非法開庭後,律師跟我說:「可能法院會通知你交罰款的事。我提醒你一下,我給你母親做的是無罪辯護,交罰款在法律上可就是認罪了,交與不交,你自己拿主意。」

如果不是律師提醒我,我還真沒有意識到這一點。是師父讓律師提醒我,同樣對我也是一種考驗。

罰款三千元,如果不交,可能面臨的是家裏的銀行卡被凍結。當時我也想把資金轉移,但發現根本動不了。那時我沒有去工作,以後我和母親吃甚麼?但馬上腦子裏一閃:「有師在,有法在,我有手有腳的,師父還會讓我們娘倆餓肚子嗎?」

我相信師父,我不承認我母親有罪,是我們的東西也不會丟。我拒絕交所謂「罰款」。

我母親被非法關押九個月後,平安的回家了。家裏的一切很快都恢復正常。我知道是師父的看護和同修們的配合,讓我母親能夠正念正行的闖出黑窩,這麼快的回到家中。

母親回來了,這並不是一個結束,而只是個開始──我真正修煉的開始。同時我也看到了自己的渺小,渺小如一粒塵埃。但慶幸的是,撣去灰塵後,我是大法的一顆粒子。在以後的修煉中,我會盡一個大法弟子應盡的責任,做大法弟子要做好的三件事,不留有遺憾。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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