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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石振華遭長期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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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六月十二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佳木斯市法輪功學員石振華,在中共對法輪功持續21年的迫害中,曾四次遭綁架、四次被送看守所非法關押、勒索,被迫居無定所,辦身份證被刁難、退休工資被停發,長期生活在提心吊膽的恐懼中,身體健康狀況惡化,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含冤離世,終年75歲。

石振華女士,一九四四年十一月出生,生前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維新社區,退休前是佳木斯市第一百貨商店科室業務員,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多種疾病不翼而飛。石振華女士一人生活,因迫害而居無定所,經常受到騷擾,心理上的壓力使她每天都生活在恐懼中,致使病況出現,且越來越重,她的妹妹在二零一八年初就接她到家照顧。同年六月中旬,向陽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所長邵昆海的登門騷擾,接下來經常打電話騷擾,造成了石振華病況的加重,最終於二零一九年九月六日離世。

以下是石振華女士生前自述被迫害的經歷:

我家住佳木斯市向陽區維新社區,曾在原佳木斯市第一百貨商店科室負責業務工作。由於多年的勞累身體患有多種疾病,如:心臟病、胃潰瘍、腦動脈硬化、腰椎間盤突出等,經人介紹,我於一九九六年喜得法輪大法,身心受益,多種疾病不翼而飛,真正感到了無病一身輕的幸福。每天風雨不誤的堅持參加集體晨煉、集體學法、洪揚大法。

一、迫害開始 單位逼簽表態

可是一九九九年「七﹒二零」,中共邪黨江澤民流氓集團開始瘋狂打壓迫害法輪功,利用媒體宣傳工具造謠、造假、欺騙民眾,污衊大法,抹黑大法師父,從此我們失去了集體晨煉和學法修煉的環境。

迫害開始後,我工作的單位被迫要求所有煉法輪功的人簽不煉的保證。單位人事科負責人拿來一張表格,讓我在「不煉」的格內打√號,當時我沒寫,並和來人講我修煉大法後的體會。但是來的人說不簽不行,是上邊的要求,得為她們著想,完不成任務無法交差等等。於是我想表面應付一下,該煉還煉,就在表格上打了√號,過後才認識到這是不好而變異的思想行為,與大法要求的好人標準不符。一個好人當然不能說謊,要表裏如一,不然像變色龍一樣那能是好人嗎?

我是個修煉法輪大法的親歷受益者,大法師父與大法蒙受不白之冤,必須站出來說句公道話,用自己的親歷體會證實大法的美好。

二、進京證實大法遭綁架、勒索、四處非法關押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二十七日,我與同修一同去北京證實大法。到北京後,我與同修走上了天安門廣場,打橫幅為大法和師父鳴冤。當時在廣場上照相的全是便衣警察,很快我倆就被便衣警察劫持,同時遭劫持的還有二十多名來自全國各地的大法弟子,其中還有抱小孩兒的。後來把我們綁架到前門公安分局,關在很小的鐵籠裏。那一上午就綁架來四、五十人,我們大家一直喊:法輪大法好、法輪大法是正法、還大法師父清白!背誦《轉法輪》<論語>、《洪吟》。下午,警察開始訊問我們姓名、住址,翻我們的包,又強行照相、編號。然後把這些綁架來的大法弟子分別送往北京周邊各縣公安分局。

我與同去的同修倆人被送到昌平縣公安分局刑警大隊,在那裏警察仍讓我倆報姓名和住址。我沒有犯罪當然有權利不配合警察執法犯法的行為,並給警察講我修煉後的體會。警察們就輪番訊問我,不讓我睡覺。我被非法關押了一天一夜。因我堅持不報姓名,警察就將我送到昌平縣看守所,一個女警就將我衣服和褲子上的紐扣全部拽掉。當時我想:既然這樣我不如就回當地去,於是就報了姓名、住址。後來被接到黑龍江駐京辦事處,由一個女警搜身,我身上帶的二百八十七元現金全被搜走,不給任何收據(這個警察是前進公安分局的,至今不知其姓名)。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五日,我被單位保衛科人員接回本地送到向陽公安分局,晚上又把我綁架到佳木斯市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逼簽名「不再進京」。我被非法拘留了十六天後,被單位保衛科人員和親屬接回家。在接我回家前,警察脅迫我的親屬代簽「不煉功」的保證書,還勒索了兩千元的所謂保證金,沒給任何手續,我事後才知道此事。我和我的這位親屬在一個單位工作,又是單位中層幹部,事後我的親屬也受株連。

三、第二次遭綁架

第二次被綁架是在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下午,我去親屬家順便在樓內發真相資料時,被新搬來的警察發現,並強行把我綁架到向陽公安分局向陽派出所。綁架我的警察,我只知道他姓趙。警察搜走了幾本真相資料和二十多元錢。

由於我不報姓名和單位,一個多小時後又把我送到向陽公安分局國保大隊。當時的大隊長姓劉,那裏有一個警察認識我,可就是想不起我的名字,我就和他們講我修煉後的感受。他們說,你以後再發到其它片兒發,別在我們片兒發。他們快要下班了就把我鎖在鐵椅子上,並說前幾天就從這裏跑了一個煉法輪功的,你可別跑了。晚上警察訊問讓我簽字,我拒絕。其中一個五十多歲不知姓名的警察罵我。當時我說我又沒犯法為甚麼要我簽字?是誰在犯法?後來沒再讓我簽。

當晚就把我綁架到佳木斯市看守所。到看守所得體檢,沒找到醫生,警察讓我下車他們就都走了。看守所當時的值班警察姓梁,他讓我蹲下,我不理,他就拿一串鑰匙打我的頭,把我送到裏面一個屋內。我因挨打及驚嚇,不一會兒就開始抽搐、手腳冰涼、出冷汗、喘不過氣來。他們趕緊找醫生給我檢查身體,還問我以前有甚麼病,因我說話吃力,就簡單告訴他們有甚麼病,但煉功全好了,現在這樣是你們給迫害造成的。

他們害怕出危險,決定送我去醫院。由於當時我抽搐的厲害,腿腳也不好使,四個警察才把我拖上車。到中心醫院急診室後說我是煉法輪功的,找來護士給我打針被我拒絕了。我告訴護士,我是被他們迫害成這樣的,護士聽後沒給我打針就走了。看守所醫生看我不打針就用枕頭壓在我頭上,憋得我更喘不過氣來。當時患者很多,醫生就出去了。不知這個醫生叫甚麼名,個頭不高。再後來他們找來向陽公安分局值班的一個科長,後來知道他叫於進軍。我聽他們在走廊裏說給我檢查身體後才能放人,就又找來護士給我做心電圖。由於抽搐的厲害,手腳一直在發抖。護士讓我儘量配合,檢查結果是冠心病。於是幾個警察怕承擔責任要送我回家,我執意要自己走,可是又身無分文。其中一名有良知的警察給了我五元錢打車,後來我把錢又還給了那名姓於的警察,晚七點多我才回到家。

四、第三次遭綁架

第三次被綁架是二零零六年五月十二日晚,我和欒秀媛及另一名同修仨人配合,去到煤機廠公園掛真相條幅,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在木材廠附近被向陽公安分局松林派出所的巡警110的四個警察劫持。另一名同修正念走脫,四、五個警察就把我和欒秀媛強行綁架到建設派出所,只知道其中一個警察叫劉彥華。在派出所開始我們沒有報姓名,市公安局國保大隊警察陳萬友來後認出了欒秀媛,因在同修包裏發現了幾張真相資料,就帶警察去她家非法抄家,欒秀媛同修當晚就被釋放回家了。警察回來後又逼問我的姓名、住址和條幅的出處。當時陳萬友問我是否認識另兩名同修,我一概否認。因為當時已經很晚了,陳說不報名就送看守所。我反問他我沒犯法憑甚麼關我?

由於當時很害怕被綁架到看守所,我就報了個假名,在訊問筆錄上簽了字。警察逼迫我領他們到了我的臨時住處,我的一個八十多歲的大嫂家。我告訴警察,家裏只有大嫂一人,年紀大了身體不好,不讓他們大聲說話。誰知他們進屋就亂翻要找戶口本也沒找到。在桌子上看到了幾個護身符和真相小冊子,就又把我帶回派出所做筆錄,讓我簽字並強行照像。然後把我帶出派出所,扔在半路上,讓我自己打車回家。我到家已是凌晨兩點多。這次被迫害經歷給我這位大嫂造成很大傷害,她有心臟病、高血壓,受到驚嚇後,只要一聽到敲門聲就害怕、發抖。

五、第四次遭綁架

最後一次被綁架迫害是二零一零年十一月四日。我和同修們去為被綁架的同修孫麗彬申冤,大家按正常法律程序和要求去上訪。先後去到東風區法院、檢察院,東風公安分局佳東派出所。同時也是在去告訴他們,我們是按真善忍做好人,迫害好人是犯罪、是執法犯法,對自己和社會都沒有好處,一個社會總是迫害好人那這個社會不完蛋了嗎?許多同修都像我一樣的心存善念,前去為同修申冤和讓佳東派出所警察明白真相。結果呢,這些警察不但不接待我們,反而已經事先預謀好綁架我們。那天,先去的幾個同修已進到派出所裏,還有很多同修在派出所外面近距離發正念配合。

有兩輛茶色玻璃的麵包車緩慢的開到離派出所百米遠地方停下。所長馮凱東為了拖延時間,給此次綁架做準備,先將一名進到派出所裏的老年大法弟子推出門外。附近有同修說先走吧,有個同修說被綁架同修的母親還沒有出來呢,別走。不一會兒,東風公安分局國保大隊以耿岳為首的警察們開來幾輛車,先從派出所南面居民樓院內開始綁架,北面的同修全然不知。一幫便衣警察像瘋了似的開始抓人。我當時正從一家毛衫店裏出來,一個高個年輕人就拽住我胳膊不放,把我的棉衣袖子都拽壞了。我問幹甚麼?為甚麼拽我?他要我出示身份證。我質問他誰買東西帶身份證?他就搶我的包,我不給他就一把把我推倒壓在一名已被推倒的大法弟子身上。我迅速起來,他又把我推倒仍壓在那名大法弟子身上,並踢我兩腳。當我再次起來後,幾個警察就一起往車裏拉我。我質問他們,為甚麼光天化日抓人?我又沒犯法,你們是執法犯法。最終也沒把我拉進車裏,警察還說她怎麼這麼大勁兒呀?車都開走了剩我一個,有兩個人把我連拖帶拽拉到佳東派出所裏。

派出所下班沒有人了,就那兩個人看著我。趁他們不備我跑出門外,又被他們拉回。後來他們打出租車把我送到建國路派出所時已是中午了。到那一看院內全是大法弟子,人數不詳。因我是最後一個,就把我帶到屋裏,其他人被陸續分別送到各個派出所。屋內只留下六人,年歲小的五十多歲,年歲大的七十八歲。有兩個警察在門口看著不讓我們出去,直到下午上班後,才分別將我們叫去訊問做筆錄,問姓名、單位、住址、是誰組織的、你們頭兒是誰?等等。我們告訴警察,我們沒有組織,更沒有甚麼頭兒,只是修真、善、忍做好人。後來,警察開始翻包,拿走我們的電子書、護身符、和真相資料。我們給他們講真相,訊問的警察說不是我們抓的,我們連中午飯還沒吃呢,我們是執行公務。我們告訴他們: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善惡有報是天理等。

下午三點左右,各派出所都來警察在建國路派出所開會。趁我們不備時,有一個警察企圖偷偷給我們照像,我們發現後拒照。到了晚上又讓我們簽字,我們都拒簽。後來,我們中一名老年男大法弟子簽字了,警察打電話讓他孩子來接回家。緊接著,警察把我們五名同修拉去佳東醫院檢查身體,我拒絕檢查。有一位同修一直抽搐,警察因發現她包裏現金和其他物品,竟然說這位同修是裝的。然後把我們送去了佳木斯市拘留所。

到拘留所給我們體檢,其中一位同修因高血壓拒收,被釋放回家了。綁架送我們來的警察見狀,就把護士叫到屋內不知嘀咕了些甚麼,到檢查我時心率過速也得留下。於是我們四人就被非法關押在了拘留所。在拘留所裏,我們拒絕穿號服。第四天,我們絕食抗議非法關押,管理人員讓我們吃飯,說過幾天就放人。我們不吃要求見所長。

第五天,東風公安分局耿岳等三人到拘留所讓我們說出家裏電話,並強迫照像。我一概拒絕,並告訴他們這是違法的。作為執法部門隨便抓人就是知法犯法。耿岳大發雷霆說,你們該吃飯吃飯,有病看病,我們不理。又說,你們不說我是惡警嗎?你們說我惡嗎?你們不照像我有的是辦法,把你們送去勞教,都上到公安網,讓全國都知道認識你們。下午拘留所的護士來抽血,我拒抽。後來又由所裏一個姓黃的醫生來給大家檢查身體,有兩名體弱的總是嘔吐,有些支持不住,還有血壓高達兩百多的也強行關進來。我們要求見所長。當時姓黃的醫生說,你該吃就吃,不吃我也有的是辦法治你們。

佳木斯市拘留所伙食極差:一頓飯一個玉米麵窩頭,幾個人一碗清湯。就這樣每天飯費還高達六十元。在拘留所裏一條毛巾、一管牙膏、一塊肥皂、兩包衛生紙,加起來就高達一百元錢。第八天,我因身體極度不適,出現生命危險,家裏來人要求放人,必須得所長簽字同意才可以放人。我於同月十二日晚上被釋放回家,其他六人第二天早上七點被釋放回家。東風公安分局還強行每人交一千元所謂的體檢費與伙食費。回家後我才知道,我的家人因救我心切被拘留所勒索一千元,後又被建國路派出所勒索罰款一千元。

這次大規模的綁架事件是佳木斯市東風公安分局為報功領賞,向省裏作假彙報說大法弟子圍攻東風公安分局、派出所,在群眾中散布謠言,毒害無辜的眾生,使很多不明真相的民眾對法輪功不滿。

六、依法訴江遭騷擾

這場慘無人道的迫害給我本人及親人的身心造成了極大的傷害,根本無法正常的生活和工作,更談不上正常的學法修煉了。迫害還在延續,恐懼並未消失。我於二零一五年向現中國最高檢、最高法用快遞形式投訴了迫害首惡江澤民。在刑事訴訟狀中,我詳實的敘述了自己修煉法輪大法後的受益事實,證實了法輪大法是正法,是教人向善的高德大法;中共江澤民流氓集團的迫害給我及我的親人造成的傷害及損失;江澤民的違法犯罪行為所處范的法律;要求依法抓捕、審判江澤民;恢復法輪大法名譽等。我的投訴沒被受理、立案,佳木斯市向陽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警察還經常為此事打電話騷擾我的親人,找我的住處,想加以迫害。我一人生活,迫害迫使我無固定住所,隨處流落。

七、無身份證停發退休金,辦身份證百般刁難

我的退休工資是在佳木斯市勞動大廈領取的,勞動大廈定期的對領取退休工資的退休人員進行印證,如身份證確認、照相、簽字、按手印等。後來的印證需二代身份證確認,由於我的二代居民身份證一直辦理不了,無法正常的履行工資關係的確認,而被停發退休工資。之前我去辦理身份證被告知,需要戶籍所在地派出所開具相關的身份證明。我曾於二零零九年六月,去過戶籍所在地向陽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警察讓配合各種無理的簽字,我拒絕,沒辦。我沒有別的生活來源,就只靠那點退休工資,這給我的日常生活造成了困難。

二零一六年,我再次去到戶籍所在地向陽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正常開辦身份證的證明。只因我是法輪功學員,從派出所的戶籍員、片警到所長百般刁難、拒絕、不給辦理,所長邵昆海故意刁難,說我沒有固定住所,不給辦理。之後,我去了很多次派出所,也不給辦,我每次去派出所找所長,都說邵昆海不在,遲遲不給辦理,今天推明天,明天推後天的。我每次去派出所都給接觸到的人講真相,擺道理,說一些我知道的法律規定等。派出所警察明知不給開具辦理居民身份證手續是在違法,還是刁難種種,這給我心理造成的傷害是難以用語言來表述的。最終,只好找來我弟媳做擔保,又簽了字、照了像,才算辦理完。

二零一七年五月,我要去外地參加親屬的葬禮,到火車站購買火車票,售票員告訴,這身份證買不了火車票,已經上了公安網,禁止出行。我這才知道派出所警察在我的身份證信息上做了手腳,我被列入了黑名單。

八、警察的最後一次登門騷擾

我是修煉了法輪大法,有了一個健康的身體,才能照顧多年身體有病的妹妹,妹妹因恐懼於迫害形勢沒敢學法煉功。可我也是因迫害而失去了正常的修煉環境,經常受到騷擾,心理壓力很大,提心吊膽、顛沛流離的生活久了點,就疏忽了自身的修煉,慢慢的身體出現了病業狀態,且越來越重似的。在二零一八年初,妹妹就接我到她家照顧。向陽公安分局西林派出所的警察,一直在找尋我的下落,時常騷擾我的親人。

二零一八年六月十二日,西林派出所所長邵昆海多方打聽,找來我的妹妹家,找到我。此時的我已臥床不能自理,就是這樣邵昆海還要給我照像,說:「沒有別的目的,只是照張像,配合一下,也不是抓你。」我說:「不能配合你,這是為你好,讓你照像是配合你犯罪,是害了你,我沒犯罪憑甚麼抓我?」我順手抓起衣服緊緊蓋在臉上。這樣,邵昆海像沒照成,然後索要了我妹妹的手機號,一會兒就離開了。打這起我妹妹經常接到西林派出所的騷擾電話。

我在這正告那些至今仍不知悔改、還在迫害大法弟子的惡警與惡人,不要再助紂為虐了,善惡有報是天理,趕快懸崖勒馬,為自己選擇一個光明的未來。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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