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聶晶下班途中,被便衣警察蓄意構陷,遭錦州市太和派出所及太和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之後被進一步構陷到檢察院、法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聶晶被構陷一案。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和家屬辯護人都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太和區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仍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枉判聶晶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隨後,聶晶的母親以家屬辯護人的身份向太和區法院遞交了上訴狀。但後來得知,該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才將上訴狀轉到錦州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二十二日),二審法官在電話裏與聶晶的母親溝通此案,聶母把公安先立案、後抓人等等一系列違法之處細說一遍,請法官公正斷案。但僅事隔三、四天後的三月二十五日,二審法院在未經開庭審理、辯護人未提交辯護意見的情況下,就匆匆下達了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相關報導,詳見明慧網報導《曾遭三年冤獄摧殘 遼寧聶晶又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和《律師質問:如果不能當庭釋放聶晶 還有王法嗎?》 。
相關責任人信息:(郵編:121000,區號:0416)
錦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錦州市市府路60號
審判長:倪凱 18941600183、2526139辦
審判員:李合軍18941600545、2526362辦
審判員:王興周18941600886、2526115辦
法官助理:張孌18941601846、2526155辦
書記員:劉繼娟 18941600685、2526375辦
錦州市太和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市府西路55號
審判長(刑庭庭長):張德存18941601911、2872811辦
陪審員:李丹丹、金英
法官助理:曲瑩瑩
書記員: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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