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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聶晶遭枉判後上訴 二審法院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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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九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錦州市法輪功學員聶晶女士二零一九年末被非法判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後,提出上訴,日前二審法院下達了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四日下午,聶晶下班途中,被便衣警察蓄意構陷,遭錦州市太和派出所及太和分局國保警察綁架、抄家,之後被進一步構陷到檢察院、法院。

二零一九年十二月十三日,錦州市太和區法院非法開庭審理聶晶被構陷一案。庭審過程中,辯護律師和家屬辯護人都作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太和區法院罔顧事實和法律,仍於二零一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枉判聶晶二年六個月,勒索罰金二萬元。

隨後,聶晶的母親以家屬辯護人的身份向太和區法院遞交了上訴狀。但後來得知,該法院於二零二零年三月七日才將上訴狀轉到錦州市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二十一(二十二日),二審法官在電話裏與聶晶的母親溝通此案,聶母把公安先立案、後抓人等等一系列違法之處細說一遍,請法官公正斷案。但僅事隔三、四天後的三月二十五日,二審法院在未經開庭審理、辯護人未提交辯護意見的情況下,就匆匆下達了維持原判的非法判決。

相關報導,詳見明慧網報導《曾遭三年冤獄摧殘 遼寧聶晶又被非法判刑兩年半》和《律師質問:如果不能當庭釋放聶晶 還有王法嗎?》 。

相關責任人信息:(郵編:121000,區號:0416)
錦州市中級法院:
地址:錦州市市府路60號
審判長:倪凱 18941600183、2526139辦
審判員:李合軍18941600545、2526362辦
審判員:王興周18941600886、2526115辦
法官助理:張孌18941601846、2526155辦
書記員:劉繼娟 18941600685、2526375辦
錦州市太和區法院:
地址:遼寧省錦州市市府西路55號
審判長(刑庭庭長):張德存18941601911、2872811辦
陪審員:李丹丹、金英
法官助理:曲瑩瑩
書記員:王芳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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