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錦州市呂鳳霞被警察半夜入室綁架、枉判迫害兩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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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法輪功學員呂鳳霞女士,遼寧省錦州市太和區紡織廠退休職工,二零一七年遭當地警察綁架,被枉判兩年刑期,劫持到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她本人及家人都遭受了巨大的身心傷害。

遭警察強行入室綁架、毆打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時三十分左右,在錦州市女兒河派出所的協同下,錦州太和公安分局國保大隊警察及特警,找開鎖大王強行打開呂鳳霞家的門。

呂鳳霞當時正一人在家睡覺,一幫人突然出現在眼前,她一時間懵了,不知道發生了甚麼事。她被從床上拖到地上,並被強行戴上手銬。這些人只有一人穿警服,其餘的都是便衣。其中一不知姓名的警察用裝有水的礦泉水瓶砸呂鳳霞的腦袋,又打她的眼睛。

呂鳳霞家被翻得亂七八糟,一片狼藉,私人物品被搶走。呂鳳霞被綁架到太和國保大隊非法審訊後,於當日上午被非法關押到錦州市女子看守所。

參與綁架的人員有錦州市太和分局國保大隊副大隊長李蕾,警察韓浩、李子恆、劉躍華等。

遭強制監管、枉判兩年

在看守所被非法關押期間,呂鳳霞被獄警要求不准說話,法輪功學員之間更不准說話,也不准學法、煉功,每天要長時間坐在冰涼的地板上。同監舍的犯人勸說呂鳳霞寫所謂的「三書」,遭到拒絕。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三十日,呂鳳霞被構陷到錦州市太和區法院後,遭冤判兩年。參與庭審人員是審判長張德存,審判員李立輝,陪審員蔡廣森,書記員王芳芳。錦州市太和區檢察院檢察官徐坤,助理檢察官趙哲。

呂鳳霞不服一審非法判決,上訴到錦州中級法院後,被非法維持原判。

監獄裏的身心折磨

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呂鳳霞被劫持到了遼寧省女子監獄迫害。那裏真是人間地獄,不僅沒有人身自由,整個環境讓人覺的非常壓迫,心理承受很大。監獄為了多創收、掙產值,被監管人員按監獄要求早上七點出工,晚上七點收工。通常幹完活兒後手都非常髒,但為了縮短吃飯時間,吃飯前獄警卻不讓洗手,每個人只能用髒兮兮的手去拿盆裏的大餅子吃。

對不轉化的法輪功學員,監獄更是虐待。每天超負荷的勞動後,還被強制學習洗腦材料,而且在生活的方方面面都嚴格限制,比如不讓購買超市裏的東西,甚至是衛生紙。不讓會見家屬,即使會見,也不允許說監獄裏的任何事,比如幾點出工收工,只能說好的,打法輪功學員的事是不讓說的,比如曾有人看見三監區七小隊七、八個犯人,把一個叫張豔芳的法輪功學員按在地上毆打。還有那裏的刑事犯人可以給家人打電話,而法輪功學員則不可以,都是由隊長打,等等。這些手段的實行都是為了逼迫法輪功學員寫「五書」。

為達到轉化呂鳳霞的目的,在獄警的授意下,刑事犯宋萍、王丹讀誣陷法輪功的文章逼她聽,她們看呂鳳霞不寫也不聽,就報告給呂鳳霞所在的三監區一小隊的隊長董璐。後來董璐找到呂鳳霞、讓她寫「五書」,只要不寫,出工回來就要站著、被「學習」,直到學了兩小時後才被允許洗漱、吃飯。而且「學習」的時候,讓犯人和呂鳳霞一起站著,導致犯人把怨氣撒到呂鳳霞身上。也不讓呂鳳霞會見丈夫,以強制她轉化,這些都給呂鳳霞造成了極大的精神壓力和痛苦。

終於回家了

二零一九年三月八日,身心俱疲的呂鳳霞終於熬到了出監的日子,回到了溫暖的家。但從家人強作歡笑的臉上,她看到了辛酸與傷痛。

呂鳳霞深知這場邪惡的迫害,受到傷害的不止是她自己,還有那麼多牽掛她的親朋……

與呂鳳霞同一天深更半夜在自己家裏被錦州警察綁架的還有法輪功學員潘文傑女士。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凌晨零點多,潘文傑下中班回家,剛要開門,就被兩個不明身份的男子按倒在地,綁架、強行入室搶劫,後得知倆人是錦州市太和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和刑警大隊的警察。潘文傑被非法判刑五年,目前仍然在監獄遭受迫害。

中共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政治運動,顛倒了所有的是非善惡,給中國社會帶來了無法估量的損失,給中華民族帶來了無法彌補的災難,從今日中國「假、惡、鬥」遍地,道德淪喪,天災人禍,就可以看出來。生活在一個「司法人員」、「政府工作人員」可以隨意踐踏法律的社會,是可悲的,更是可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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