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法就要按照法修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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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四月十二日】今天背《轉法輪》,手裏拿著書,突然一陣難受湧上心頭,心裏想的都是對丈夫的不滿:他從單位領了近一萬元錢,一分錢不給我;之前他就把他的工資卡拿走了,一直沒再交給我,看樣子是不打算給我了;半年來一直是靠我的工資維持全家的生活,讓他給我一點錢買菜還說沒有……想到這我的心情更加煩躁不安,背法也靜不下來了,心裏真是憤憤不平,想著自己既要出錢又要出力,家裏所有的事都是我做,想著等他回家就和他攤牌、和他爭這個理。

可是我現在正在學法,一看,正好是該背《第七講》中的「妒嫉心」這一節,趕緊告訴自己不能再想這些事,要靜下心學法,可心裏還是翻江倒海一樣難以平靜。我這是怎麼啦?不是在學法嗎?為甚麼會這麼憤憤不平呢?這是對我學法的干擾,這才意識到自己的狀態不對。

我想這到底是甚麼心?這不是妒嫉心嗎?我自己既要做家務又要出生活費,他倒好,不出錢又不出力,吃現成的還對我不理不睬的,要麼就挑三揀四的找茬。師父說了:「它可以產生人的妒嫉心,別人要好了呢,不是替別人高興,而是心裏不平衡。」[1]「互相之間不服氣,爭鬥心不去,也容易產生妒嫉心。」[1]我現在就是這種心態,心裏憤憤不平的,想著要和丈夫爭這個理,這不就是妒嫉心嗎?

同時還看到了自己剛剛那些想法裏包含著強烈的利益心,把錢看得很重,不想吃虧。總是擔心丈夫把錢花掉,心裏和他勾心鬥角。

雖然認識到了自己有這些人心,可還是很難靜下來繼續學法。

我想師父的法是怎麼說的呢?想到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有關這方面的法:「難就難在你明明白白的在常人利益當中吃虧,在切身利益面前,你動不動心」[1],「被別人竊取利益的時候,你不跟別人一樣去爭去鬥」[1],「達到羅漢那個層次,遇到甚麼事情都不放在心上,常人中的一切事情根本就不放在心上,總是樂呵呵的,吃多大虧也樂呵呵的不在乎。真能做到,你已經達到羅漢初級果位了。」[1]想著想著,心裏慢慢的就平靜下來了。

那些不好的心剛剛還來勢洶洶、像野草一樣瘋長,現在都像潮水一樣退去了,回頭再看剛剛想的這些事,已經小到甚麼也不是了,感覺甚麼也不是了。修煉人是不看重錢財的,甚麼錢啊!多少錢也不能讓我動心了。想想剛才自己的主意識差一點兒被這些不好的心控制、帶動,想像常人一樣去爭去鬥,好險啊!幸虧自己想起了自己是大法弟子,要用師父的法來指導自己的行為,高標準要求自己。

這次思想上的短暫正邪之爭,讓我體會到在過關中,只要能想起自己是大法弟子,想到師父的相關講法,反覆背,反覆想,用法來要求自己,這關就能過去,就會柳暗花明,也就提高上來一點了。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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