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依法訴江 哈爾濱法輪功學員曹啟才遭四年冤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二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報導)黑龍江哈爾濱市雙城區五家鎮法輪功學員曹啟才,因向兩高遞交訴狀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非法判刑四年,被雙城看守所、黑龍江省呼蘭監獄等處迫害。以下是他四年冤獄期滿後自述遭受的迫害經歷。

我叫曹啟才,男,一九七零年十二月十四日出生,家住黑龍江省哈爾濱市雙城區五家鎮。

1、控告江澤民,被綁架、抄家。

二零一五年六月,我向北京最高檢控告前中共黨魁江澤民迫害法輪功。七月十二日,雙城區五家鎮派出所所長徐凱帶領警察常勇等四、五人把我綁架到五家派出所,並非法抄家。我家中的法輪功書籍、師父法像、真相資料、條幅、電腦主機箱二個、手機、空白光盤、控告信收據、U盤、硬盤等眾多私人物品被非法抄走。私家車被王長奇強行開到派出所,當日中午我從派出所走脫。

2、再被綁架,被關押在雙城看守所

八月初,我在家樓下再次被五家派出所紀曉岩(便裝)、王文軍、王長奇(警察著裝),未出示證件下綁架到五家派出所。警察尚豔芳對我強行錄取指紋,當晚我被王長奇、尚豔芳等送到雙城拘留所非法關押。十四天後,徐凱、常勇給我強行戴上手銬轉送到雙城區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

'中共體罰演示圖:碼坐'
中共體罰演示圖:碼坐

在雙城區看守所每天碼坐,從早七點一直碼坐到晚八點。晚上睡覺立肩,一動不能動。每天三頓飯,每頓飯一個饅頭和一勺只有幾粒米的米湯,或一勺無菜的湯。期間被徐凱、常勇非法提審二次,雙城區檢察院張振廷、李楠、姜冬梅非法提審二次,之後被構陷非法批捕。

3、非法秘密開庭,草草結束庭審

三個月後,雙城區法院秘密開庭。沒通知我家人,也沒讓找律師。開庭時旁聽席位有三十多人,都是被他們事先安排的。審判長胡業林,審判員鄭賀,代理審判員徐靜,書記員王博。檢察院張振廷、南喜華、王桂珍、還有一個不知姓名,錄像的也不知姓名。

在非法庭審中自我辯護被打斷,不讓我說話,只許公訴人講。直到最後我才說了一句話:「『真、善、忍』沒有錯」,話音沒落,胡業林一敲槌,立刻起身就走,不容我說話,草草結束庭審,當時就下了判決書,冤判我四年,我拒絕簽字,上訴到哈爾濱中級法院,中院來了兩名工作人員,對我說上訴也沒用。讓我早點下隊掙分,說完就走了。之後非法維持原判。

4、家人上告無門,好不容易請來律師卻是晚一步

後來才知道,家人到雙城法院、檢察院根本不讓進門。案件進行到哪一步沒人回答,人在裏邊甚麼樣了也不知道。進去雙城區律師事務所諮詢,每次進去花了五十元諮詢費,但一提是法輪功就被告知:雙城區律師不允許接法輪功的案子。母親在監控室的電視上看我,花了一千二百元。好容易找到外地律師來了,到法院一問,上週五剛開完庭。付兩名外地律師的差旅費及接見一次共三千元。

就是因為沒有法院、檢察院或五家派出所其中任何一個部門給家裏一點關於我開庭時間的消息。家裏才請到律師卻沒用上。

5、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被非人迫害

在雙城區看守所非法關押八個月後,被副所長南某某送到黑龍江省呼蘭監獄迫害。在呼蘭監獄集訓隊被強行轉化,扒光衣服搜身,一米五的雙人床六個人立肩睡,一動都不能動,沒有枕頭。每早起床後全身散架似的難受。每天被邢海龍等三個犯人看著。從早上四點起床,一直站到後半夜一點鐘,不讓上廁所,不讓喝水,睏了閉眼睛就扒眼皮。

中共派出所中,被關於人員立肩睡
中共派出所中,被關於人員立肩睡

每天被犯人頭仲維農(龍)、孫延州、張志偉等強迫「簽四書」(背叛師父、背叛大法)。他們說不這樣對我,監獄就扣他們的分,使他們減不了刑。他們揚言:就是把你腿打折了,把你打廢了,拿你的手也得簽。並指使五、六個犯人輪流在背後用腳踹,倒地拽起再接著踹,用肘拐撞脖子動脈,按頭用力撞牆。我被折磨的身體極度虛弱,瘦得脫相,後來站立不住,呼吸困難。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height=300
酷刑演示:揪頭髮撞牆

在極大壓力下,不清醒時妥協簽了「四書」,對不起師父慈悲苦度。監獄通知家屬準備錢到監獄外治病,在與家人見面之後,只在監獄醫院打了點滴,又被接回集訓隊。

6、轉至呼蘭監獄六監區

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非法集訓三個月後,分到呼蘭監獄六監區(六大隊),六大隊被犯人稱為第二集訓隊。

一天中隊長劉力讓我幹活勞役,我拒絕。二零一六年八月,我寫好申訴狀交給裴德林後就反迫害,不穿囚服,裴德林遷怒於同修劉鳳成(劉鳳成早已不穿囚服),就打劉鳳成,劉鳳成絕食三天。此事過後,劉鳳成依然不穿囚服。之後,我不點名報數,不剃光頭,衣服不印「囚」字,每天堅持煉功、發正念、學法、背法、給沒三退的犯人講真相,勸三退。

由於在集訓隊被迫害導致左臂不能抬起,特別是抱輪時痛的直哆嗦,我就咬牙堅持煉,很快康復了。期間獄警指使犯人頭林向南、吳連義對我騷擾。林向南經常打罵我。有一次我抄法,被大隊長李闖搶去,用線軸打我,不讓家人通電話,有時一連三個月不讓我與家人接見。

7、父母親雙雙病重,無錢醫治,父親去世

母親經常以淚洗面,身體每況愈下,糖尿病、心臟病、高血壓、手脫皮、視力不好,嚴重時臥床不起。父親腎病、胰腺病等加重住院,後因費用不足只好出院。家中原本只有我一個勞動力,我被非法關進監獄後,家中父母無經濟來源,七十歲高齡父母老無所依,身心疲憊,又申訴無門。在極大的壓力下,父親身心極度痛苦,趁母親熟睡時,半夜在自家樓下撞牆,被發現時鮮血已經染紅了棉衣的帽子,送醫院搶救時已經死亡。

8、堅持信仰、不配合穿囚服被電擊

二零一七年,大約九、十月份,司法部、省監獄管理局與全省監獄高清聯網試用,呼蘭監獄成立聯網指揮中心,在全獄無死角抓拍,我發正念有一次被拍到。中隊指導員許延軍用電棍電擊我的脖子、肩部、肋部等敏感部位,脖子被電的一塊塊青紫。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酷刑演示:電棍電擊

二零一八年三月,同修劉鳳成、尹萬志冤獄期滿相繼回家。四月三日,大隊長李闖、中隊教導員許延軍讓我穿囚服,藉口是現在和司法部監管局聯網,被我拒絕後,李闖說押小號,許延軍把我帶到辦公室填票子。這時原大隊教導員裴德林早已調到獄偵科,此時的教導員是張佳。張佳說我還有一年四個月到期,不穿囚服就押兩次小號,到期了回家時再放。中隊長劉力對我一邊搜身一邊說:「現在不讓直接打了,要不現在早就滿身是血躺在地上了。」

9、呼蘭監獄迫害主要方式是押小號

現在呼蘭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主要方式之一是押小號。如果絕食反迫害就抻上(用抻刑),同時野蠻灌食,並插導尿管。

據說,被二大隊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李長安也因拒絕穿囚服被關小號迫害,他絕食反迫害,被監獄用抻刑,給野蠻灌食。李長安沒有屈服,被抻刑半個月後被放出小號。

四月三號下午,我被毆打關進小號,被關小號第五天開始絕食反迫害,我要求立即放我出小號。兩天後張佳、許延軍到小號找我談話,恐嚇我說:你絕食、不穿囚服就抻你,用大管子給你灌食,李長安比你硬不硬都穿了。被我拒絕。

絕食第五天下午,我人表面表現出沒有呼吸,全身癱軟無力,生命出現危險。但是我意識清醒,誰說話都清楚地知道,只是眼睛睜不開。六大隊接到小號通知,張佳帶著犯人崔宏文、張金寶等人把我背到監獄醫院。檢查心律一百八十,血壓二百以上、血糖爆表,缺鉀氯鉀。在常規醫學上缺鉀氯鉀一項隨時沒命,心律正常六十,達到一百八十時已是極限,心血管隨時破裂。正在呼蘭監獄體檢的呼蘭區的醫生說「這人不行了,快打120吧,這人送哪都不趕趟了。」張佳給大隊長李闖打電話說人不行了找120,李闖在電話裏說不給找。

過了好一陣子,來一輛120急救車,把我拉到呼蘭區醫院(呼蘭監獄定點醫院),醫生一看就說不行了,趕快轉走,兩三分鐘辦完手續後,我被拉到哈爾濱市醫大醫院的重症急診。張佳在門診當著眾多病患對醫生大喊大叫說:趕快插管灌食,給插導尿管(這是監獄迫害法輪功學員的兩種手段,把醫院還當作是在監獄裏呢)。

10、在哈醫大醫院

在哈醫大住院期間,左腿被銬在床頭,右腿銬上幾斤重的報警追蹤儀,六大隊獄警二十四小時輪流看守。家人來看我時都被嚴格盤問,不讓隨便講話,才讓見面。妹妹看到我的情形,邊哭邊問獄警:我哥怎麼這麼嚴重才送醫院?張佳說:「你哥不穿囚服,自己絕食,跟我們(迫害者)沒有關係。你上檢察院告去,上哪告都行。」我的住院費都由我家人承擔。

我家人找了律師,都說法輪功的案子不敢接,接了也打不贏,最後在壓力下把一位肯接案子的正義律師給退了。

第六天出院時,張佳拿來囚服讓我穿,被我拒絕之後,又言語脅迫我妹妹、女兒,讓他們勸我,說不穿囚服回監獄還得遭罪,對我家人實施精神壓力。我說:「我沒有罪,為甚麼要穿囚服?」張佳見沒有得逞,強行給我戴上腳鏈,用120把我拉回呼蘭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11、電棍打不出火了

我每天早晨在監舍堅持煉功,一次抓拍後,張佳把我找到大隊辦公室,用電棍電脖子、肋部、肩部等敏感部位,電棍電一會兒打不著火了,才讓我走。我走出門後,電棍又能打出火了,是師父保護了我。

12、呼蘭監獄阻擋掃黑除惡

二零一九年四月中旬,司法部掃黑除惡巡察組到呼蘭監獄。有常人犯人反映問題後,監獄把反映問題的犯人關入小號,接著濱江檢察院又來巡查,北京最高檢指派黑龍江高檢第二巡察組到呼蘭監獄,為期一個月巡查。獄內當時設有駐獄檢察室信箱,監獄掃黑除惡信箱,濱江區檢察院信箱,省高檢第二巡視組巡檢信箱,共四個舉報信箱。

被非法關押的同修紛紛投遞申訴狀,普通犯人也有投的,監獄為了阻擋,各大隊派犯人看守,投進的信件全部掏出,記人名上交到大隊,六大隊的法輪功學員魏續旺(化名王明,哈爾濱市),王鳳臣(大慶市林甸縣),高福治(巴彥縣),曹啟才(哈爾濱市雙城區),投入的申訴狀被大隊長李闖帶犯人劉大力把信箱砸壞,掏走信件,李闖在車間告訴犯人劉大力,把信箱裏面的信掏出給他,掏不出來的把箱子砸碎了也得掏出來,砸碎了買新的。呼蘭監獄的所作所為完全是違法的。

13、冤獄期滿

二零一九年八月二日我冤獄期滿,拒絕在釋放書上簽字,拖到中午,被雙城區五家鎮610的倆個人(不知姓名)、五家派出所副所長曾慶綸及五家村村長張孝江用雇來的一輛車拉到五家派出所,王文軍對我做筆錄說為我建檔,讓我簽字並說每個月要報到一次,被我拒絕。又把我拉到五家街道司法矯治所,一工作人員(不知姓名)也寫筆錄讓我簽字,要求我半年報到一次,我拒絕簽字,我說:「我沒有罪,我按『真、善、忍』做好人,做好人還有罪嗎?就因為我依法起訴江澤民就被冤判四年。」他讓我妹妹簽字。下午三點時我回到家中。

十月份,五家派出所給我母親打電話騷擾問我現在幹甚麼呢?在沒在家。

本人以上所述,只是過程的簡單敘述,中共對信仰的踐踏,對靈魂的扭曲,對修煉人的意志摧殘才是對生命的最大侮辱,中共的最終目的是叫人喪失良知、背離神。中共的邪惡在監獄裏詮釋的更全面、更直白。在中國大陸的監獄裏,此時還有眾多的法輪功學員為捍衛「真、善、忍」在承受著。再苦、再難都要堅持,只為能多喚醒一個可貴的世人認清中共的邪惡本質,遠離中共邪惡組織,從而躲過人類大劫難,選擇美好未來。

呼蘭監獄六大隊
大隊長:李闖
教導員:張佳
中隊長:劉力 指導員:許延軍
獄警:孟磊 陳少東 趙繼飛 關勝友 樸東浩 鄒德龍 呂浩 李易庭 王萌 甄增坤 金石磊
教導員:裴德林,二零一六年十月調到獄偵科
犯人:林向南、吳連義、劉大力
二零一六年集訓隊
大隊長:喬福林
中隊長:王(張)偉
犯人:仲維農(龍)、孫延州、張志偉、邢海龍,其餘幾個不知姓名。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