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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陷冤獄五年 蘇州市73歲季桂珍又被枉判三年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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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江蘇報導)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蘇州市法輪功學員季桂珍女士,被蘇州市吳江區法院非法庭審,近日得知,季桂珍女士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勒索罰金三千元。這是季桂珍第三次被非法判刑。

季桂珍女士,今年73歲,家住蘇州市高新區滸關開發區南莊村。季桂珍的丈夫徐世民,大學教授,修煉法輪功前,身患多種疾病,修煉後,多種疾病不藥而癒。由於法輪功的神奇美好的嚮往,季桂珍於一九九七年七月,也開始修煉法輪功,按真、善、忍標準做好人。

'季桂珍女士和孫女'
季桂珍女士和孫女

二零一九年九月二十三日上午九點半左右,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一幫便衣,闖到季桂珍家的老舊屋子(蘇州皮市街前廟巷七姬廟弄5號),實施綁架、非法抄家。季桂珍被這幫人拖到外面小路上,抬上一輛停在路邊麵包車,被劫往婁葑派出所。當晚,季桂珍被「取保候審」放回。

之後,季桂珍被構陷到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吳江區法院。

二零二零年三月份左右,季桂珍收到蘇州市吳江區法院的一份刑事裁定書,裁定書說:本院在審理過程中,由於不能抗拒的原因,致使案件在較長時間內無法繼續審理。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二百零六條第一款第(四)項的規定,裁定如下:本案中止審理。

二零二零年七月末,蘇州市吳江區法院通知,季桂珍被非法開庭的日期是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季桂珍被蘇州市吳江區法院非法庭審。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中旬,季桂珍被非法判刑三年三個月,罰金三千元。

曾陷冤獄五年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邪黨開始瘋狂迫害法輪功,季桂珍被中共邪黨綁架、非法關押、非法勞教兩年、非法判刑三年。以下是季桂珍被迫害的部份事實。

二零零零年十一月下旬,季桂珍和丈夫徐世民、女兒徐安莉一家三人,被原蘇州市平江區公安分局劉雙榮等警察綁架,非法關押在蘇州第一看守所迫害;二零零零年十二月末,季桂珍被非法勞教兩年,後被關押在江蘇句東勞教所繼續迫害。

二零零二年後,季桂珍和徐世民把家搬到了蘇州市高新區滸關開發區南莊村居住。

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七日,蘇州市滸關新區公安分局和虎丘區公安分局的幾十個警察,分乘三輛警車包圍了季桂珍家實施綁架。警察翻牆闖入,綁架了季桂珍和徐世民老倆口。後徐世民被放回,季桂珍被非法關押到蘇州市第一看守所迫害。

二零一零年六月十八日,季桂珍被虎丘區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後被劫到南京女子監獄迫害。

附:部份責任人信息
蘇州市吳江區檢察院
承辦檢察官:張能
電話:0512-63969010
蘇州市吳江區法院
承辦法官:李榮勝
蘇州工業園區婁葑派出所
地址:蘇州市南擺宴街2號
電話 0512-62525250、0512-62527008、0512-62527110
所長:邵軍(203辦公室)
副所長:陳波
指導員:韓洪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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