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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北京朝陽法院非法判刑 宿輝娜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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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北京報導)在北京工作的遼寧籍法輪功學員宿輝娜,被綁架、非法關押在北京市朝陽看守所一年多,二零二零年十一月被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庭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上訴至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三日,宿輝娜家人打電話給北京朝陽法院一庭,法院那邊接電話的是個女的,說:「宿輝娜已經在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被判三年半,宿輝娜不服判決,已經上訴。目前宿輝娜還被關押在朝陽看守所。」

宿輝娜家人質問:「宿輝娜判刑法院應該告訴家人,你們也沒通知家屬。」那個女的說:「我也很忙啊。」她說現在宿輝娜這事不歸他們管了,歸三中院管了,她上訴了判決無效,所以他們沒通知你。在這段時間裏,家人幾次打電話均沒有人接電話。

宿輝娜(宿慧娜),遼寧省丹東市人,在北京工作,居住在北京市昌平區沙河鎮。二零一九年九月三十日,宿慧娜貼真相粘貼,被監控錄像看到後,被跟蹤綁架到北京市朝陽分局大屯派出所。警察在她包裏翻出真相粘貼,隨後對她非法抄家。警察非法抄走大法書籍四十多本,還有部份粘貼。

宿輝娜被劫持到北京市朝陽看守所非法關押,被非法提審兩次。在二零一九年十一月份,宿輝娜的家人先後兩次請律師去看守所看望。在十二月四日,律師第三次去探視,宿輝娜說,「朝陽檢察院來過一次,再沒來過。」

二零二零年一月七日,宿輝娜家屬再次請律師去朝陽看守所看望被非法關押近百天的宿輝娜,律師探視後回來傳話說:「宿輝娜的案子在二零二零年一月二日進檢察院了。」

六月二十二日家人請律師去朝陽看守所探視,律師要給宿輝娜做有罪辯護。宿輝娜當時拒絕律師的說辭,堅持自己做無罪辯護。

六月二十九日,北京朝陽區法院打電話給宿輝娜家人,告訴家人所謂的「案子」已經到法院了,並要求宿輝娜請律師,宿輝娜說:「我有律師。」事後法院的工作人員告訴宿輝娜家人說:「這是法律程序。」還說:「七月一日雇不雇律師給他們信。」

二零二零年十一月六日,宿輝娜被北京朝陽區法院一庭非法誣判三年六個月。在法庭上,宿輝娜有理有據的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雖然公訴人和法院人員打斷宿輝娜的無罪辯護,但宿輝娜還是慈悲的給在場的所有人員講了相關的法律知識,希望喚醒在場人的善念良知,讓他們明白修煉法輪功是無罪的,不要被中共邪黨利用枉判無辜。她不希望這些公檢法人員在天滅中共的最後時刻充當替罪羊,給他們自己與家人造成無法彌補的痛苦損失。

目前宿輝娜已經上訴,還被非法關押在朝陽看守所。請相關人員用你們的善心關注此案,讓她與年邁的父母早日團圓。

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來廣營西路81號 市三中院 郵編:100012
電話:010-84773861
北京法院電話:010-8599-8628(北京市朝陽區法院刑事審判一庭的電話)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大屯派出所
電話:010-64949248 、01064947378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大屯220號院6號樓 大屯派出所 郵編:100101
聶子棟:18310664566
所長:張立松(待查)13501139870
副所長:李恆18910876899
北京市公安局朝陽分局看守所
地址:北京市朝陽區朝陽北路29號 朝陽分局看守所 郵編100024
電話:010-65484780(白天) 010-65484804(晚間及節假日) 010-65484823(8:30-11:30,13:30-16:30) 010-65484804(11:30-13) 010-65760427 010-65475604
所長辦公室:010-65484804、01089663087
所長:郝飛 電話:13501093247
政委:李慧元 電話:13801051001
副所長:張立武 關錦春13611397341 邵會彬
預審大隊:010-59436863、010-84330040
諮詢處:010-84330531
監控室:010-65481568
值班室:010-65484780
值班警察:馬志新 010-65484804
執法監督員:孫長錄13141484093 賈嘉13311395416
接待廳:010-6548478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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