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執著「我所要」的觀念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二零年十月四日】一段時間來,我身邊的同修不斷的出現我所認為的不符合法的狀態,比如:聽師父講法時兩個人在那嘮嗑;執著新唐人,甚至用主持人給常人講真相談到的「定數」等小道的東西摻進自己修煉中。看到同修出現這種不符合法的狀態,我總是提醒同修,可是同修就是不改。我開始找自己,我找到了我總是用自己的標準要求別人,想要改變別人。有時我想我放下了,同修就會變。可是我放下了,同修不但不改變,在我看來還越來越嚴重。我在法上感到很困惑,我一直沒有深挖自己到底是甚麼原因。

一天,我看明慧網上同修的交流文章,同修在文章中談到「有的修煉人把常人中的利益放下了,可是對修煉中的利益沒有放下,執著自己修煉中的威德、果位、圓滿」,看到這裏,我覺的這說的就是我。現實中因為修煉,我幾乎放下了常人中的一切。可是我卻對自己修煉中的威德、果位、圓滿看的很重。我希望自己來源高,希望自己能夠修的高、建立大威德,希望自己的修煉在同修中能夠不同凡響、舉足輕重。我認識到了自己的這些執著心。

那麼,這些執著的背後又是甚麼呢?這時大腦中出現一念:「我所要的!」我大吃一驚,我好像瞬間明白了很多,一些不好的敗物紛紛落下去了,緊接著好像打開了一道門。仔細想來,我的這些執著心背後都隱藏著一個東西,那就是「我所要的」。

我口口聲聲說圓容師父所要,現在看來那只是個口號而已。我沒有放下「我所要的」的觀念,怎麼能真正純淨的圓容師父所要呢?!說起來都是笑話。自己未來的一切,威德、果位、圓滿在哪個境界,那都是師父根據正法與未來的需要以及自己修煉的狀態、心性所在的位置等所安排的,我用自己對師父正法的膚淺的、侷限的認識,怎麼能夠理解師父從整個正法與未來的需要出發所安排的一切呢!我不自知的狂妄想要這、要那,自己要如何如何,現在想來真的是太不自量力了,不知自己在做甚麼。自己未來的一切,對自己這個個體生命來講,那都是師父的恩賞。

寫到這裏,我想起自己當初進京護法時,警察問我:你知道你現在有多高層次嗎?我那時還所謂的理智回答道:我不想自己甚麼層次,一切都是我師父安排的,師父讓我在甚麼層次,我就去甚麼層次。然後那個警察不再問我甚麼了。現在想來自己當時的回答表面冠冕堂皇,可潛意識是:「我不去求,我只要好好修,層次不會低的,我現在可能層次就不低了!」這不就是那個「執著我所要的」觀念的又一種表現嗎!

我現在認識到,真正在大法中修煉就要放下「我所要的」,放下「我的威德」,放下「我的層次」,放下「我的圓滿」,放下修煉中執著任何結果的心,放下執著結束時間的想法,就連「我只要好好修,放下一切我所要的,我該有的就會有」這一念都放下,就純淨按照大法去修、去做、去證實大法、去救度眾生,不去想結束,不去想任何結果,把這種心態變成我們修煉的一種常態,達到師父講的:「功修有路心為徑 大法無邊苦作舟」[1],那就是我現有境界認識到的無為的修煉狀態。

我認識這一點後,那天中午發正念時,我感受到了:真正的慈悲是大法修煉者放下「自己所要的」後,大法在修煉者身上展現出來的強大無邊無際的純正能量,而以前我所認識到的慈悲都是帶有「我所要的」不純淨的所謂慈悲,現在想來都是人對慈悲的一種人的認識。

「我所要的」觀念還會引起大法弟子執著甚麼時候結束、執著邪黨的任何表演、執著世間的形勢變化。其實這一切都是隨著正法進程的推進在發生著,都是師父在掌控著。只有放下「我所要的」才是真正的慈悲,才是真正的助師正法,才是真正的助師救人,才能真正履行大法弟子的歷史使命。

寫到這裏,我又想起了自己以前一段困惑的修煉經歷。二零零零年我進京護法時,在師父的加持下,我正念闖出北京邪惡的某看守所。我那時真真切切的感到自己的身體高大無比,北京的大樓就像小火柴盒一樣在我的腳下,這種狀態一直到我走出北京城才消失。我回到親屬家,我感到自己與常人不是一種類型的生命,我好像與世人沒有任何連帶,沒有情,看世人這種生命都很木(只能這樣形容)。那時我要給世人講真相時,我就感到大腦中好像有個開關打開了,然後我給世人講真相智慧真就像泉水一樣流出,句句是真理,每個字,每句話的排列都非常穩定,不能動,句句打到世人的心裏去。古今中外的一切事例與故事就像海洋一樣,我可以隨意選擇,沒有任何人的思維框框限制,只要能解開對方的心結,能說明問題,我都可以信手拈來,如意運用。可以說那時的思維是一種沒有人的思維形式的思維。我看到當我講真相時,無數的小法輪從我的嘴裏飛出去落在對方身上,那時我感到自己的十指好像放電一樣,麻蘇蘇的。而對方的身體也有明顯的反應,有的非常舒服,有的像過電一樣。對方都非常接受法輪功真相。當我講完真相後,感到大腦那個開關就關上了。那時我的大腦空空的,我怎麼努力也找不到一句話。我一直認為自己那時是處於一種沒有情、也沒有慈悲的狀態。

當我放下「我所要的」後,我現在才明白,我以前所認為的慈悲實際是在情的作用下人的一種對慈悲的理解,充其量只不過是一種人的善良表現而已,根本不是神所說的慈悲。我當時的那種狀態其實是一種慈悲的狀態。

我現在才認識到,看不慣別人,用自己的標準去要求別人,都是在執著自己所要的。當我放下「我所要的」觀念後,再去看身邊同修的那些我所認為的不符合法的表現時,我的心態變了。我明白了一切都是師父在管,一切都是大法弟子修煉與師父正法過程中的狀態與表現。那時我的心態很坦然,這些不正的表現沒有惹起我心中任何漣漪。我知道我真的放下了。剩下的就只有找自己、修自己,慈悲對待別人了。

個人現有層次的一點認識,不符合法的地方請同修指正。

註﹕
[1]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法輪大法〉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