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下自我 在營救同修中救度眾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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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二零年一月一日】師父明示:「然而一個偉大的修煉者就是能在重大考驗中,放下自我,以至一切常人的思想。我為在能否圓滿的考驗中走過來的大法修煉者祝賀。你們生命不滅的永遠以至未來所在的層次,那是你們自己開創的,威德是你們自己修出來的。精進吧,這是最偉大,最殊勝的。」[1]

在近期營救本地同修中,我對師父這段法有所領悟,寫出來與同修們交流。

一、同修被綁架

我是一名女大法弟子,家住江漢平原一個縣城。今年七月十一日夜晚,我地一男同修L(以下簡稱L)騎摩托車在鄉鎮發真相資料時,被當地派出所綁架,第二天下午,同修知道此事後,就找我去拘留所核實被綁架同修是否被非法關押在那裏。因為當時已經下班了,我就決定第二天上午上班時去。

第二天早上八點半鐘我去了,因是週六,拘留所院子裏空蕩蕩的沒有一個人影,鐵欄門也是鎖著的。我就站在門邊求師父:師父,今天怎麼沒人呢?快來一個人吧,我現在必須摸清情況啊。這時從外面來了一個騎摩托車的男子,身著T恤衫,五十多歲的樣子。他把車子往門邊一支,就拿鑰匙來開門。我心裏一陣高興,連忙與他友好的打招呼:您上班來了,請您幫忙打聽一個人,一個叫某某某的,在裏面沒有?他友善的答應了一聲「好」,就進去了。

我在門外等了半個小時,還沒見那男子出來,我就求師父:師父,我今天一定要等到他,同修們都在等著可靠信息曝光和營救呢。我想他的摩托車都停在外面,他肯定會出來的,我就耐心的等待。過了幾分鐘,那男子出來了,他告訴我,有這個人,在拘留所裏面,所長說了,星期一來見人。

情況落實了,我就回去告訴同修們。週六正好是大家在一起讀《明慧週刊》的時候,大家就都知道了,就開始投入營救中了。有的通知L的家人要人,有的發正念,有的準備營救不乾膠和真相資料等等。

我把師父的《別哀》這首詩詞用好的面巾紙抄上後,準備給L送進去。我在家裏找了兩件兒子的新T恤衫,是白色的,因衣服沒有口袋,我就將抄有經文的紙緊貼在衣服內面。我與一同修帶著衣服來到看守所,把衣服交給了值班人員。值班人員是個三十多歲的女警,她擰著衣服不停的抖來抖去,我們就發出強大正念,一定要將師父的法傳遞給L,很神奇,抄經文的紙沒掉出來,安全送進去了。

二、到綁架同修的派出所去要人

表面看來,邪惡這次來勢兇猛,開始非法拘留十五天,只十三天就非法轉為刑拘了,很快又被檢察院批捕了。我們的營救也要抓緊,過程中主要是讓公檢法人員明白真相,得到救度。

非法抓捕L的派出所離縣城有一百多里地,一天我們連司機共五個同修開著我的私家車,帶著鄉親們要求放人的聯名信及給相關警察寫的勸善信,陪L的母親去派出所要人。L的母親身體很虛弱,佝僂著身體,走路不很方便,我攙扶著老人與另一位女同修三人走進派出所,其他三位同修在外面發正念。

我們直接找到了全程參與迫害的派出所指導員,他姓C,同修面帶笑容對他說:「C指導員,您好!我們有件事請您幫個忙。」他問甚麼事?同修直接說:「想請您幫忙放人,煉法輪功的某某某被您的派出所抓了,他信仰真善忍,處處與人為善,是鄰里公認的好人,並沒有違法,請您放他回家。」說著,就把聯名信遞給他看。他一邊看一邊與我們對話,態度還算平和。

C指導員看完信後說,寫的好嘛,但看得出他很心虛害怕,坐立不安的樣子,站起來就要走。同修就穩住他說:您先別走了,耽誤您一點時間,聽我們給您講,就平和而威嚴的給他講真相,他害怕了,推脫說人已不在我們這裏了,送到檢察院去了,不歸我們管了。

見我們還在講,他就打電話叫門房給他拿警服來。我當時還想:你不是穿著警服嗎?但又一想以為他有點冷,要穿外套。結果門衛拿來記錄儀交給他,他就將記錄儀放在辦公桌上,正對著同修的母親,他自己則拿手機左點右點的,我和同修知道是在攝像。同修轉過去發正念,讓他收起來,過了一會兒,他收起來了。同修又給他講了一會兒真相,希望他儘快放人。他推說我們管不了了,你們找檢察院要去。

我們出來時,門衛因為也看了聯名信,可能善心有所啟迪,他就主動對我們說:你們趕快找檢察院去,他們三次退偵我們就去接人。

出來後,走到一個十字路口時,我們就向右拐與另三名同修匯合了。因為我們看到派出所裏面院牆的公示欄上有警察的照片等信息。我們當時不便拍照,這時就讓外面發正念的同修進去拍。倆同修帶著拍照手機去了,到派出所門口時,看見有輛警車剛剛進去,就站在對面等警車出來再進去。我們等了一會,看同修還沒進去,就知道有不便處,我就又一個人轉回去到派出所,給門衛講真相,說您是個善良人,您就幫忙出出主意想想辦法,看看怎樣能把人要回來。他講了幾句,就進屋去,我也跟著進去,目地是拖住他,讓同修順利進去拍照。我把他穩在屋裏時,同修很快進去拍下了照片,她出來時,我還沒看見呢。與門衛講了一會兒真相,我估計應該拍完了,等我再出來時,站在遠一點的同修就向我打手勢,說完成了。

三、將營救資料及時遞送到檢察院

這次拍下的信息有警察的照片、職務以及電話,是我們營救同修的很有價值的信息。當時趕回縣城時已是十一點半了,我就決定當時就給檢察院把信件送過去,因為明天是週六,一拖又是幾天了。 我一提議,同修都贊成。但給檢察院遞資料還需要同修回去拿,這時兩個同修就下車去拿資料和複印簽名信,我們就將L的母親送回去,又帶上L的姐姐,讓她去檢察院遞信。

同修拿著資料趕來時,已是十一點四十分了,這時就聽同修說了聲:十二點下班,快去!我們飛車趕去,進門房時,我們直接往裏走,門衛問找誰?我說,要下班了,有急事,L的姐姐用她的身份證登了記,說我弟弟煉法輪功被抓了,案子到了檢察院,我們是來要求放人的。這時,就有人指點我們找到接待處,把聯名信和勸善信交給了接待處值班警察,請他們轉給刑控科。一個皮膚較黑的檢察官說:「法輪功啊,曉得曉得,國外有很多人煉呢。」他們一邊自己看信,一邊回答說:「放心吧,我們會轉交給他們的。」辦完這一切,出檢察院門房時,已是十二點了。

下午還要給國保副大隊送去,L的姐姐說:你們辛苦了,下午我一個人給國保送去就行了,你們就不用去了。她下午經歷一番周折,送到國保副大隊長某某某(此人是本迫害案經辦人)辦公室,他本人不在,他對面辦公桌上的警察代收了,該警察表示一定負責轉交。

四、再次到檢察院遞送營救信

過了幾天,有同修幫L的母親準備了一封以母親的身份要求放人的營救信,需要送給L所在社區及檢察院。我又與另一名同修陪同L的母親到社區,那天社區C主任到外地辦事去了,我們講了一會兒真相就出來了,準備第二天再去。因為社區還沒送到,當時就不打算去檢察院了,我就把信帶回家了。回家後,我把這封營救信認真看了一遍,當時邊看邊止不住流淚,我感受到信中慈悲的話語一定能啟迪警察的善心,就一心想儘快遞給檢察院官員,讓他們看了得救,這一念非常純正,沒有一絲的雜念。

我家離檢察院很近,走到馬路對面再一拐彎就到了,總共只有幾百米遠。我就一人拿著信直接進了檢察院,門衛問幹甚麼?我就亮出信件說:「就是來遞這個的。」門衛「哦」了一聲,並沒有提要登記的事,平時進去都要登記的。我就直接走了進去,交給接待處,慈悲而帶有威嚴的說:「某某某(同修的名字)就煉法輪功發信仰資料,還把案子搞到檢察院來了,還判刑哪!」檢察院官員一聽同修的名字,就說:哦,知道知道。又解釋說: 「說判刑是恐嚇你們的,這個案子還沒碰頭呢,怎麼就說判刑呢?還沒到這個程序,放心回去吧,回去等通知,有事會通知你們。」檢察官們接過信就看,開始倆人一起看,看完後,另一個人就拿去看了。

同修還在被非法關押中,我們還要繼續做好該做的,同修們交流切磋達成共識,要利用營救同修的契機救度公檢法司人員,救度眾生。

經歷了這一切,我感到每一次機會都是師父賜予弟子的殊榮,師父是讓我從中放下自我,修去私心,昇華上來。回憶在這個過程中每邁出一步都是出自純正的本願,沒有人的思想和雜念,真是「修在自己,功在師父。」[2]我能夠在其中得到錘煉,這是我莫大的榮幸。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位置〉
[2]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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