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談大法弟子用人間法律維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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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三日】大法弟子講真相講了二十年,給這些直接參與迫害的人講:我們在做好人,沒有犯法。可還是有很多人聽不進去、聽不懂。「你說你沒有犯法,那中共為甚麼會抓你呢?一定是你犯法了。」他們就是這概念、這觀念,他們被中共洗腦的只知道要完成上邊交待的任務或命令,他們認為上邊就是對的。

大法是慈悲的,但是威嚴同在。那麼我們就應該理直氣壯的並用他們聽得懂的方式,告訴他們:你們犯法了!我有權力告你或舉報你。當然我們這樣做的目地是震懾他們,使他們不作惡才有得救的希望。其實我們實名控告江澤民和明慧網出的《通告》不也是這個目地嗎!

師父講:「對大法行惡者下無生之門」[1]。大家想一想,眾生都是為大法來的,都是冒著天膽來到人世間,相信大法能救他們。這行了惡得下無生之門,這是一個生命最大的劫,而他們人的這面不知道,多麼可悲可憐啊!所以我們要用從大法中修出來的洪大的慈悲,理性、智慧的去救度這一個群體的生命,他們也是我們要守護的眾生。

我們要全盤否定舊勢力的所謂考驗大法弟子的形式,其實它是毀了眾多的生命。從另一個角度來看他們是不是用這種形式來求救的呢?人明白那一面都想得救啊!師父講:「觀念轉 敗物滅 光明顯」[2]。沒有被迫害的觀念,就是救度與被救度的關係。遇到這些事情我們就發出堅定的正念:我就是要救了你們。

那麼我們就得掌握一些基本的相關法律知識。在具體遇到甚麼事的時候,我們可以拿出相關的法律條文來警醒他們。我們可以問他們:你們是來幹甚麼的?拿出你們的工作證和相關文件。我們可以把他們的工作證和相關文件記下或拍照,還可以錄音錄像。他們會說:我們是來執法的。那麼就問他們:犯法的事做不做?只要稍微有一點良知的人都會說:不做。那麼我們就告訴他們:你們現在就在犯法。如果有人說:上邊讓幹的,我們沒有辦法啊。那就叫他們自己也去維權啊,要麼把上面的名字告訴我們,我們去找他。因為現在是辦案終身責任制,最後制裁的時候沒有人會為你承擔責任的。而且現在公務員是每年都要考核的。就是讓邪惡行惡的第一步都讓它走不通。

那麼被非法關押後,非法庭審時也一樣,告訴法官:誰在判決書上簽字,我就告誰。不是有明白真相的法官,「六一零」人員叫他非法判大法弟子,法官就說:你們誰在判決書上簽字,我就判。結果沒有一個「六一零」人員敢在判決書上簽字,法官當庭釋放大法弟子的案例嗎!

師父講:「修在自己,功在師父,你有這個願望就可以了。而真正做這件事情,是師父給做的,你根本就做不了。」[3]有師父給我們撐腰呢!同修們振作起來,正念正行,有甚麼好懼怕的。想一想在任何時候我們都不孤單,我們的身邊有師父的法身、有天兵天將、有護法神,還有許多許多的正神呢!告訴舊勢力:我們是在人中修煉,我們就是有漏、有執著、有人心,我們自己知道在法中去修,去歸正,我們的一切有大法師父管,大法師父說了算,與你舊勢力沒有任何關係。

其實師父把路已經給我們鋪墊好了,明慧網出了《反迫害法律手冊》,公義論壇上又有世界上頂級的法律顧問團,法律諮詢都可以上公義論壇。我們為甚麼就不能正用法律反制邪惡呢?!

現在美國將對迫害者拒發簽證、取消綠卡、凍結財產。目前已有二十八個國家制定或準備制定類似於美國的《馬格尼茨基法》以制裁人權惡棍,更多國家會跟進。

所有直接或間接參與迫害的人,為自己和家人的未來著想,別再替中共和江澤民賣命迫害好人。唯一的退路是,不與中共為伍,在海外大紀元網上去退出中共的黨、團、隊組織,在自己能力範圍內智慧的善待和保護法輪功學員,並收集犯罪者名單和罪證,舉報他們,給未來在法庭上減輕自己的罪責創造條件。這是唯一的希望!趕快自救吧!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精進要旨二》〈法正人間預〉
[2] 李洪志師父詩詞:《洪吟》〈新生〉
[3]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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