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非法判刑主要案例
據明慧資料記載:遭非法判刑案例:
2017(32人):王桂香、雷秀華、楊翠玲、王豔昕、岳淑霞、肖麗娟、方道和、趙德停、張法軍、劉文發、王秀傑、鄢麗萍、江學農、譚秀霞、徐潤葉、曹繼海,王長順、呂春霞,李彩芝、丁玉芳、盛秀環、賈彬、趙春霞夫婦、李玉嵐、王翠華、王大孝、吳燕、高春榮、張萬波、李桂英、李樹芳、賈丕珍。
2018(7人):譚國輝、王飛、陳翼飛、李淑華、河北法輪功學員王鷹和河南法輪功學員王紅玲、張立斌。
遭非法庭審(6人):張志江、任素香、劉成和張玉梅、苗春蓮、范淑芳。
主要案例:
1、莫力達瓦旗李久成被劫持入獄
莫力達瓦旗(莫旗)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李久成,被非法關押一年多,已被劫持到內蒙古保安沼監獄遭迫害。李久成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庭審,律師依法做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但莫旗政法委六一零、公檢法司人員及呼盟中級法院、檢察院人員執法犯法,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非法枉判李久成四年。
二零一八年十月下旬,李久成被送往成吉思汗監獄。因成吉思汗監獄沒有法輪功學員不接收,以檢查身體為由無理刷掉六百元錢,將李久成送回莫旗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十一月一日,看守所獄警告知家屬,李久成已經被送往內蒙古保安沼監獄非法關押。李久成在阿榮旗看守所和莫旗看守所總共被非法關押一年零三個月。
之前,二零一七年七月末,即中共邪黨十九大召開的前夕,內蒙古自治區下發命令,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刑警隊、派出所、社區人員假借維穩之名,監視、跟蹤及登門騷擾、恐嚇法輪功學員。七月二十七日下午,莫旗公安局副局長鄂鐵柱、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和兩名副大隊長高澤生和馬國偉、「610」不法人員、夥同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餘人及布西社區人員,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代才、李久成、李久龍、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六名法輪功學員。
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內蒙古阿榮旗看守所非法關押。王代才被非法關押十六天,被國保大隊勒索五千元,從阿榮旗看守所「取保候審」被放回。約九月份,李久成從阿榮旗看守所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法輪功學員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審,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法庭上,公訴人拿不出任何法輪功學員違法的證據,辯護律師一一駁斥了強加的罪名。律師說:無論搜走多少台打印機等物品都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做的事都是《憲法》允許的。
李久成當庭堂堂正正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去做,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的最邪惡的迫害。我們(法輪功學員)是被冤枉的。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信仰自由。煉法輪功沒有錯,更沒有罪。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莫旗公檢法司不法人員及呼盟中級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無視中國憲法與法律、法規,非法枉判李久成四年;王代才被勒索五萬元(包括私人送禮)被放回。
2、紮蘭屯市教師孟慧玲被非法判刑兩年後劫持入獄
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呼倫貝爾市紮蘭屯市女教師孟慧玲被非法判刑兩年後上訴,所謂的「二審」草草收場,最後被非法維持冤判。二零一八年九月份,孟慧玲被劫持到呼和浩特女子監獄遭迫害。
孟慧玲女士,今年五十七歲,達斡爾族,紮蘭屯市哈拉蘇地區英語教師,自一九九七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四日,她在法輪功學員王寶華家裏,和另外十三名學員一起閱讀《轉法輪》(法輪功教導人按真、善、忍做好人的書)。當天下午兩點左右,紮蘭屯市一個副市長,三個公安局長、國保警察王文生、「六一零」及特警等二十人左右,突然闖進王寶華家中,將孟慧玲等十三名法輪功學員綁架、非法搜查、搶劫。
孟慧玲一直被非法關押在阿榮旗看守所遭迫害,被看守所警察迫害。遭強制戴上腳銬、腳鏈,罰她走圈、學監規、穿獄服,孟慧玲不配合,不學習、不走圈、不穿獄服,獄警對她使陰毒招數,她的腳踝被磨破,走路十分艱難。
據悉,紮蘭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610人員在孟慧玲家無人的情況下,用萬能鑰匙撬門,多次非法進入孟慧玲家,搶走近一萬元人民幣的生活費,還有電腦主機、筆記本電腦及法輪功書籍,以此作為構陷孟慧玲的「證據」。
二零一八年二月六日,孟慧玲被非法庭審,旁聽席上坐滿公檢法司人員及武警,律師做無罪辯護。身材矮小消瘦的孟慧玲言辭淡定,為自己無罪辯護:我沒有犯法,做好人還有錯嗎?
紮蘭屯市公安局國保大隊及檢察院稱在孟慧玲家搜出一千份真相資料。孟慧玲說:我家沒有(法輪功教人向善,學員即使真的發了法輪功傳單,也是合法的)。孟慧玲說:我今天站在這裏感到很難過,沒能讓在場的公訴人及公檢法人員明白事實真相,不了解我們的良苦用心,我們在教化人們做好人,反而還要重判於我。
律師明確指出:「在中國大陸,說法輪功是×教完全是原中共黨魁江澤民一手操縱的,而且法輪功的任何一本書籍均是叫人按照真、善、忍做一個好人,和政治根本搭不上邊。所謂的自殺、殺生完全是法輪功所禁止的!並且,早在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早已廢除關於禁止出版法輪功書籍的禁令。」「警察的行為實屬搶劫犯罪行為。」
律師在辯護過程中,法官、公訴人都無言以對,在場的受害人家屬與工作人員都明白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非法關押。可即使這樣,孟慧玲仍被非法判刑兩年。
孟慧玲為此提起上訴。二零一八年七月二十六日,阿榮旗法院原定上午9點開庭,然而,拖到10點,才進行了所謂的「二審」,在二審過程中,孟慧玲開始申訴,孟的丈夫繼續聘請律師,為孟做無罪辯護,紮蘭屯法院只是走個過場,草草就收場了,最後維持原判。公訴人只強調被扎蘭屯市國保大隊偽造的所謂「一千份法輪功傳單」是孟慧玲的。孟慧玲堅持信仰無罪,做好人無罪,並且強調「一千份傳單」是偽造。即使是真的,也是合法的。
二零一八年九月份,孟慧玲被劫持往呼和浩特女子監獄。
3、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趙桂春再遭冤獄
內蒙古赤峰市法輪功學員趙桂春,現年五十二歲。十九年來,在中共邪黨對法輪功學員的血腥迫害中,她歷經苦難。趙桂春曾經在內蒙古圖牧吉勞教所被非法監禁兩年;流離失所五年;二零一零年九月和二零一一年十二月兩次被劫持到赤峰喀喇沁旗看守所關押;曾被非法通緝七年。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趙桂春被投入到內蒙古女子監獄遭迫害。
二零一八年五月十五日上午八點多,位於赤峰元寶山區平莊火車站的元寶山區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的楊磊等四個警察(其中有一女警),以查房為藉口,非法闖入趙桂春經營的旅館。
當時趙桂春正在旅館,警察開著警車停在旅館門前,警察們很快闖入室內,趙桂春機智走脫,從前門跑出旅館,有好心人接納她。楊磊拼命追趕,瘋了似的闖入另一個民宅,上前一把揪住趙桂春的長髮,把趙桂春的雙手強硬扭到後背,隨後警察們一起動手迫害趙桂春,拖拽趙桂春。過程中,趙桂春頭髮被拽的凌亂不堪,腿部受傷,多處被劃破出血,傷痕累累。
目擊者稱,看到警察們在追趕綁架趙桂春時的過程非常可怕。楊磊在揪住趙桂春的長髮暴力行惡時,在場的善良人上前解勸,楊磊根本不聽。楊磊等警察強行把趙桂春塞入警車,揚長而去,綁架到元寶山區公安分局社區警務大隊。
在這突如其來的綁架迫害中,趙桂春身心受極大的刺激,心律過速,立時身體出現不良症狀。於當日上午,趙桂春被送入元寶山區醫院急診室。上午趙桂春的家人匆忙趕往醫院,還能見到趙桂春,下午由四個警察把守監管,不許家人靠前。
約在下午四、五點左右,赤峰喀喇沁旗看守所兩個警察,一名喀喇沁旗法院人員及司機,專車從喀喇沁旗錦山來到平莊,把趙桂春劫持到錦山。晚八點多,趙桂春就被強行劫持到內蒙古女子監獄。警察提供的內部信息是:赤峰喀喇沁旗公檢法下令,只要抓到趙桂春就直接送入監獄。
起因是大約在八年前,二零一零年九月中旬,趙桂春在去往錦山的客車上,跟喀喇沁某鄉鎮的一個官員講述法輪大法的美好,以及中共為何迫害法輪功的原因。該人惡意舉報,趙桂春因此被抓入錦山看守所非法關押,絕食七天後闖出黑窩。回到家後不久,喀喇沁旗警察預謀再次抓捕趙桂春,趙桂春從此流離失所。二零一一年十二月七日,趙桂春在外地被綁架後被劫持到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趙桂春再次絕食一個多月後,出現極其危險的症狀:便血、吐血、不省人事等。看守所懼怕擔責任,以保外就醫的形式放她回家。趙桂春恢復健康後,警察企圖再次把她抓回看守所迫害,趙桂春被迫躲避。赤峰喀喇沁旗公安局卻非法在全國內下達通緝令。七年後趙桂春又被綁架,被直接送往內蒙古女子監獄迫害。
4、赤峰中院維持冤判法輪功學員李彩芝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三日,寧城縣五化鄉法輪功學員李彩芝趕集時向人講:「法輪大法好」,被寧城縣公檢法人員抓捕、刑拘、枉判,所有「證據」就是這一句「法輪大法好」,和一個上面寫著「法輪大法好」的鑰匙鏈掛墜。另外,李彩芝於二零一五年曾經依法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被五化鄉派出所非法拘留十五天,法庭把「訴江」當作所謂的「犯罪前科」來加重刑期,枉判李彩芝三年。
李彩芝不服判決,提出上訴。二審由赤峰市中級法院的法官福祥負責,但沒有開庭。家屬多次給福祥打電話,要求面談案情,卻被一再拒絕,福祥還反問家屬:「你認為我能給你翻案嗎?」最終維持冤判。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三日,李彩芝在外地工作的長子和親屬一起來到寧城縣看守所,探視李彩芝。李彩芝向親友陳述:當時被五化鄉派出所抓捕之後,體檢不合格,血壓達到240,同時伴有心臟病。五化鄉派出所所長胡曉亮給寧城縣看守所打電話,問:「血壓240,你敢收嗎?」看守所警察回答:「你敢送我就敢收!」
按照《看守所條例》,這種身體狀況本不適合羈押,五化鄉派出所和寧城縣看守所無視法律規定,非法關押李彩芝,李彩芝每天被迫吃藥降壓。
李彩芝被非法抓捕,是被不明真相的人惡意舉報的。在集上,李彩芝聽到一對母女倆跟別人說自己身體有病,就熱心地告訴她倆:我過去也是一身病,煉法輪功煉好了,你們記住法輪大法好,保平安。這對母女倆打110舉報為她們好的李彩芝,她們所謂的「證人證言」對李彩芝起到迫害作用。
二零一七年,李彩芝的小兒子考上了大學,學費是親友湊的。李彩芝是家中的主要勞動力,被非法抓捕後,丈夫不能出外打工,家庭生活受到嚴重影響。
按照憲法第35條、第36條、第41條規定,公民有言論自由、信仰自由和控告權,寧城縣公檢法三家以「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的罪名,使李彩芝身陷牢獄,赤峰市中級法院維持原判,卻沒有一個人能說清楚:李彩芝到底破壞了哪一條哪一款法律的實施,而赤峰市公檢法卻破壞了憲法上述條款的事實。
5、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志江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開庭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張志江。張志江為自己做了無罪辯護。
張志江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鎮小石頭分金橋村居民,二零一八年三月三十一日晚在大水清道上被喀喇沁旗樓子店派出所警察綁架。四月一日上午,赤峰元寶山區五家鎮村警李文明領著錦山公安局警察闖到張志江家非法抄家,在家裏沒人的情況下,搜走了大法書。並將張志江非法關押在喀喇沁旗錦山看守所。之後,喀喇沁旗公安局編造材料,將構陷張志江的案卷上報到喀喇沁旗檢察院,檢察院以張志江煉法輪功、懸掛真相條幅等理由,非法起訴。
二零一八年八月一日,赤峰市喀喇沁旗法院開庭對張志江進行非法庭審。張志江為自己做無罪辯護,告訴在場的公檢法人員,他修煉法輪功後,身心受益,尤其身體健康了。他想把這麼好的功法介紹給更多的人,希望善良人都得到大法的福音。
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是憲法賦予公民的權利。張志江修煉法輪功,以懸掛條幅的形式弘揚法輪大法好,向世人講清迫害法輪功的真相,這都是公民的合法行為。赤峰喀喇沁旗公檢法卻把本案當事人的合法行為當作犯罪證據,在沒有任何犯罪事實的情況下,就把一個合法公民以莫須有的罪名送上了法庭,並荒唐的以法律的名義強行非法判決有罪。
二、遭綁架關押迫害案例
(一)非法批捕主要案例
1、赤峰市紅山區宋吉琴、李淑華已被構陷到檢察院
2018年8月22日約上午,赤峰市紅山區法輪功學員宋吉琴,在220軍隊醫院,給一個當兵的講真相,那個當兵的受邪黨無神論洗腦,向公安舉報宋吉琴。宋吉琴被紅山區東城派出所警察綁架,牽連到法輪功學員李淑華,東城派出所惡警將無辜的李淑華綁架,並非法抄了李淑華的家,搶走了教人修心向善的大法書。現倆人已被構陷到赤峰市紅山區檢察院。
翁旗法輪功學員高樹勇,2018年4月清明前回翁旗山嘴子老家掃墓,4月8日返回包頭租房處時被包頭市白姓國保隊長綁架,打印機、大法書籍、真相資料等私人物品被搶走,高樹勇現被非法關押在包頭看守所,據悉現已被警察構陷到檢察院。
2、法輪功學員王悅成被非法批捕
呼倫貝爾市海拉爾區法輪功學員王悅成,男,56歲,2018年6月12日在海拉爾區自己手機店裏被海拉爾區第八派出所警察、海拉爾區國保大隊警察等七、八個人綁架。警察對手機店和家裏進行非法搜查。而這夥人沒有著裝,沒有出示任何證件。當天晚上王悅成被非法關押在呼倫貝爾市看守所。現已被海拉爾區檢察院非法批捕。
3、錫林浩特市宋曉花、米超再被公安構陷
錫林浩特市宋曉花、米超兩名法輪功學員於2017年7月13日被市國保綁架構陷,錫林浩特市檢察院未予批捕,宋曉花、米超於2017年8月9日「取保候審」回家。
2018年7月5日,錫林浩特市國保大隊又將案卷構陷至檢察院。目前,錫林浩特市公安在檢察院兩次退卷情況下,仍將案卷構陷到檢察院,「審查起訴期」最多六個半月,目前已過五個多月。
(二)遭綁架主要案例
1、巴彥淖爾市劉永成、王惠韜夫妻被綁架
巴彥淖爾市烏拉特中旗劉永成、王惠韜夫妻倆,於2018年10月24日被五原縣公安局與烏拉特中旗公安局十幾個警察綁架、非法抄家搶劫,現在劉永成被非法關押在五原縣看守所,王惠韜被非法關押在烏拉特前旗看守所。劉永成、王惠韜的女兒劉尚虹至今未收到父母被抓的刑事拘留通知書,辦案人員國保大隊馬警察說不通知未成年人,可以不通知她。
11月1日,劉永成、王惠韜的女兒劉尚虹找到五原縣和勝鄉派出所所長郭建軍,被告知說她父母涉嫌利用×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已經移交到五原縣公安局國保大隊,有事問國保。劉尚虹找到國保大隊隊長李東來想了解父母的情況,李東來說這事是和勝鄉派出所所長郭建軍管。劉尚虹沒有辦法,多次找到李東來,其都拒不接待。後又一次電話裏,李東來質問劉尚虹作為女兒真的不知道父母的情況嗎?讓她不要聯繫他,律師來了也不要聯繫他。
11月5日下午,律師依法在烏拉特前旗看守所會見了王惠韜,了解到警察以王惠韜發法輪功資料為由,對劉永成、王惠韜夫妻抓捕搜家。
11月6日上午,律師聯繫國保大隊李東來,告知要求律師和家屬下午去五原縣公安局城郊派出所。當天下午3點多,李東來他們5、6個人一到城郊派出所,就把劉尚虹擁到派出所訊問室,告知劉尚虹說做完筆錄就告知其父母的情況,劉尚虹就答應了。但做筆錄時,辦案人問其修不修煉法輪功,住哪裏,其父母的情況知不知道,劉認為其長期在外地工作,父母的事和她無關,拒絕回答。做完筆錄後,辦案人也沒有告訴其父母的情況。律師也被他們帶到一個大的辦公室,門被關了,收完律師手續到出去核實了下又將手續退回律師,說請示領導,核實律師身份後過幾天再聯繫辯護人。
11月7日上午,劉永成的辯護人董律師向五原縣看守所遞交了會見手續,要求會見劉永成,五原縣看守所接待人王副所長審查完手續齊備後,告知請示領導,但請示一上午,也沒答覆。中間,律師向五原縣檢察院駐看守所檢察官張局長反映該情況,張檢察官了解了律師會見手續,答覆看守所應在法定時間安排會見。
律師在當日上午下午均聯繫看守所郝所長,均被告知看守所請示五原縣公安局,讓律師等等,說這幾天都不能見,但沒有給不讓見的理由。律師當天向巴彥淖爾市公安局、五原縣公安局法制、督察部門反映本案偵查機關、看守所的違法情況。
法輪功修煉者按照憲法賦予的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的權利,修煉法輪功,擁有法輪功資料,講述法輪功被迫害的真相,是完全合法的,沒有破壞哪一條法律實施。相反,這些參與迫害的公檢法人員,暴力干涉法輪功學員的信仰自由,非法剝奪他們的合法權益,這才是真正的在破壞法律實施。
2、包頭市一天內綁架14名法輪功學員
包頭市14名法輪功學員2018年4月16日被綁架、抄家。包頭市出動大批警察對本市三區抄家綁架法輪功學員,在這之前兩個月就跟蹤、蹲坑,然後遭大面積綁架,有的法輪功學員由於年歲太大或身體不好,看守所拒收,還有一部份沒放回來。
昆區被綁架的學員有:劉素梅、段玉珍、楊玉榮、馬秀琴、王玉芝、牛慧靈、弓採玲、李榮琴、崔花亭、曹紅芳。東河區被綁架的法輪功學員有:任素玲、周澤林。其中牛慧靈、馬秀琴被非法關押22天後放回:其他法輪功學員被非法關押37天、遭勒索兩萬元左右後放回。
據悉樸連海是包頭市副市長兼公安局局長,是他下命令,才出現法輪功學員大面積遭綁架迫害。
3、念「法輪大法好」起死回生 90歲鄒桂琴卻被抓捕
巴林左旗年近90歲的老太太鄒桂琴, 在大街貼「法輪大法好」粘貼,被左旗派出所三個年輕人綁架,惡人手提手銬把老人弄這屋那屋折騰,恐嚇要送到赤峰去,把老人折騰得血壓高迷昏、尿褲子。
鄒桂琴老人,家住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二零一零年七月十六日因患椎管狹窄、重症肌無力症、胃病、肺心病和血液粘稠病,突然休克,在醫院急救室治療七天,七天人事不省,醫生說不死也是終身癱瘓。尤其重症肌無力症是醫學界的疑難病,無特效藥可治。就這樣癱瘓一年半,兩條腿都彎成九十度,直不開,膝蓋聚個大疙瘩,聚筋了,小腿肌肉全都萎縮了,只剩個幹腿棒,皮包著骨頭,皮拉起來老長,全身疼痛,生不如死。老人經常求孩子們給她買安眠藥,要自己死,不想受罪了。
老人得知很多疑難病患者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而康復的小故事後,開始每天早、午、晚不斷的默念「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了,雙手合十念。半個月後,可以拽著繩子自己起來了。從這以後,老人每天堅持不斷念 「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身體一天比一天好。
念了半年「法輪大法好,真善忍好」,老人就能推著椅子在裏外屋來回走了。漸漸的會獨立站著了,還能自己往前走了。從此開始學法煉功,雖然手腳都不靈活,五套功法學了半年才學會,但老人完全恢復正常,生活完全自理,而且能到戶外活動、買菜、做飯。認識她的人都問:兩年沒見你到哪去了?她就講自己得病、煉功和好病的經過。
至今六年了,鄒桂琴老人身體健康。家人、親朋好友和鄰居都親眼目睹了她身上發生的奇蹟。
4、通遼市范曉麗兩次在火車站被查身份證、劫持
二零一八年大年前,通遼市法輪功學員范曉麗女士,從瀋陽到通遼看望八十八歲的母親和久別的親人,在上火車廂檢票時,被四、五個乘警攔住,查驗身份證,並試圖翻她雙肩背包。有一個警察問還煉那……她說:和這個(指坐火車)有關係嗎?有個頭把身份證還給她說,走吧。上車後又有一個像是管事的乘警查身份證,並說:所有煉過法輪功的都檢查。然後遞給她時說:沒事了,再也不查了,就這一次。
二零一八年六月,范曉麗坐火車從長春到通遼去辦理養老保險手印和看望母親和家人,在長春上車時就有列車員過來過去總是有意的看著她,還看看她的座位號,因當時有人和她換了座位。在下車時,一個列車員就把范曉麗交給了四、五個穿著便衣的人,有個王姓便衣拿出證件,說是團結路派出所的。有個年輕的一直對著她錄像,下車的旅客熙熙攘攘人流不斷。
范曉麗被劫持到通遼市科區公安局,手機、兩個背包被搜走,兩個手機被查翻,背包被翻。有個郝姓的頭非讓說出在哪裏住,時間地點,電話,孩子的單位。他們給孩子打電話,說,如果不說出單位,就把身份證掛到網上等。兩個小時左右,他們讓范曉麗的家人把她接回了家。並讓在筆錄上簽字,走時把所有私人物品還給了她。出大門時又給照像。
時間不長,范曉麗的孩子就接到瀋陽打來的電話騷擾,後來又打一次。而且直接打到孩子的單位,給孩子身心造成了很大的傷害,精神上壓力很大。
范曉麗女士於一九九六年開始修煉法輪功後,沒有花一分錢,折磨她的那些頑疾奇蹟般的消失了、脫胎換骨,從一九九六年下半年開始沒在單位報銷一分錢的醫藥費,背包裏再也沒有「藥條子」了。做好人、為別人著想,工作兢兢業業,在利益面前不爭,在漲工資時主動讓出名額。
在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江澤民集團血腥迫害法輪功後,十多年來,范曉麗的生命安全受到嚴重威脅,人格名譽受到侮辱,失去了工作,被監視、竊聽、跟蹤,被綁架(四次)、抄家(二次)、被勞教(二次共四年,一次被迫害的生活不能自理九個月後保外就醫)、蹲監獄(一次五年);家人受到極大的傷害和牽連迫害。
三、遭騷擾主要案例
1、赤峰市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
赤峰市紅山區大三家村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騷擾,有王鳳珍、鄭建強、張月民和劉淑蘭夫婦、雷素芹、張金良、鄭桂蘭。鄭桂蘭老人已經八十多歲,臥床多年不起。被騷擾的還有王偉華,王偉華的丈夫及子女的生活受到嚴重干擾,警察揚言見不到王偉華,就封其丈夫的門市,騷擾人員來自紅山區西城辦事處綜治辦和大三家村委會。
二零一八年中秋節前,內蒙古赤峰市紅山區惡警迫害、騷擾法輪功學員賈家營子村七十多歲的焦老太太,騷擾赤峰鐵路職工趙洪洋,電話騷擾賈家營子村民王偉華。
二零一八年中秋節前,惡警又無緣無故的登門騷擾、抄家、搶掠,把法輪大法師父的照片、大法書搶走,拍照,逼迫老人簽字答應「不修不煉」,稱不簽字就把老太太發配到北大荒,並逼迫家人在他們的所謂材料上簽字。之後又挾持老太太到他們指定的地點去走程序。又把老人嚇的不能正常生活。
紅山區惡警還電話騷擾賈家營子村民王偉華,紅山區惡警及街道的不法人員到赤峰鐵路機務段騷擾職工趙洪洋,逼迫說不修不煉。
2、赤峰市巴林左旗林東鎮政府等人員騷擾多名法輪功學員
巴林左旗林東鎮政府、派出所、社區、村委會等人員有時三、四個,有時七、八個人非法敲開法輪功學員的家門騷擾法輪功學員。他們騷擾的方式有以查戶口為藉口的,有的問還煉不煉法輪功的,有的以扶貧為藉口的,還有的荒唐的問,掃黃打黑你啥意見,讓簽字。他們還有的各屋看,對法輪功學員和法輪功的東西就拍照,有的還騷擾法輪功學員的親人。已知被騷擾的法輪功學員有季雲芝、李樹傑、劉香雲、侯桂蘭、陳慶新、魯志紅、胡月香、張蘭琴、馬顯雲、張玉坤、李玉梅。
3、赤峰市巴林左旗教育局騷擾法輪功學員
赤峰市巴林左旗教育局紀檢人員劉寶岱、聶洪喜從內蒙內自治區呼和浩特開會回來,對左旗教育系統的法輪功學員逐個的進行騷擾,並要求寫所謂的不參加法輪功活動的保證書,否則,就停發工資或開除公職等等。稱是上邊(六一零)要求的,有文件。主要被騷擾的有孫佩伍、宋學成、王秀芝等多人。
4、內蒙古各機關單位對在職法輪功學員實施迫害
在內蒙古政法系統六一零操縱下,從2017年起企圖對內蒙古在職法輪功學員有個三年迫害計劃:要求三年內各單位法輪功學員全部「轉化」。各級輪番洗腦、施壓,第一年不「轉化」予以「記過」、「記大過」等處罰迫害,處罰期間不晉級、晉職,不給漲工資、不給獎金、績效,甚至停止工作,此項延續一年迫害。再不「轉化」,就遭降級、降職迫害,處分時間是延續兩年,如果還不屈從就是非法開除公職迫害。
強權之下無公理,即使法輪功學員在各單位都是令人敬佩的人,領導、同事都認可的好人,但各級單位又都在機械的執行著所謂的「上級要求」麻木的參與迫害。
四、中學校長楊桂芝遭迫害含冤離世
內蒙古赤峰市元寶山區法輪功學員楊桂芝自迫害發生後,遭當地政法委六一零非法組織多次迫害,於二零一九年二月二十七日含冤離世,年六十一歲。楊桂芝的離世,給家人留下無盡的痛苦悲傷。
楊桂芝原是赤峰市元寶山區五家中學校長,她為人正直、善良,是德才兼備的好教師,因修煉法輪功,她顯得年輕。二零零五年春夏之交,楊桂芝遭綁架,被非法關押到元寶山區看守所,後被降級撤職迫害,被迫離開原校,被調到元寶山區民族中學當門衛。
二零一一年五月十二日,楊桂芝、楊桂華姐妹與於樹林、任素香夫婦四人,去翁牛特旗營救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任素英。楊桂芝等四人被翁牛特旗警察劉彩軍等人綁架,劉彩軍等與元寶山區「六一零」(江澤民設立的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秘密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的非法組織)人員、公安局國保大隊一同行惡,非法抄家,把楊桂芝家裏翻的底朝天,搶走電腦、打印機、塑封機、刻錄機、光盤及人民幣(數額不明)等大量個人財物。連楊桂芝未修煉法輪功的女兒也被綁架,被威脅、恐嚇幾個小時才放回。
楊桂芝被非法判刑四年半,劫持到位於呼和浩特的內蒙古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在獄中她被迫害得險些喪命,於二零一二年底保外就醫,當時她骨瘦如柴。楊桂芝於二零一二年年底,在監獄出現嚴重心臟病狀,監獄給家人下了病危通知,家人辦理保外就醫,楊桂芝得以回家。
然而楊桂芝在家的一年多的時間裏,楊桂芝不斷遭到元寶山區司法局人員的騷擾,逼迫她簽不煉法輪功的保證等迫害,每次都帶楊桂芝去檢查身體,做各項檢查,楊桂芝承受不住精神和經濟上的壓力,當場就體力不支打吊瓶,楊桂芝的家人也不得安寧。尤其是二零一四年四、五月份,不斷被騷擾,司法人員曾以收監為名威脅迫害楊桂芝。
當時為營救楊桂芝,楊桂芝的家人已經被迫花掉二十多萬,債台高築。全家四口人,就楊桂芝的當高中英語教師的大女兒有工資,其他人都沒有工作。而獄方還惡毒的用楊桂芝大女兒的工作作擔保抵押,以防楊桂芝逃脫監獄的控制。楊桂芝和她的家人承受著監獄、當地司法等各方變本加厲的迫害,她大女兒在她被綁架、判刑後,在驚嚇與痛苦中,患下心臟病。
二零一四年九月四日上午,內蒙古女子監獄的一男一女,在赤峰市元寶山區司法局兩個女人帶路下,開車闖到楊桂芝家,將保外就醫、身體還未恢復的楊桂芝劫持回監獄。
楊桂芝於二零一五年底從內蒙古女子監獄回到家。回家後,她仍然被當地警察、「六一零」、社區騷擾、威脅,因此身體健康狀態直線下降。原本年輕健康的楊桂芝,最終被迫害致死。
五、惡人遭惡報主要案例
善惡有報,毫釐不爽。法輪功是佛法修煉,迫害佛法,天理不容。如不及時了解真相,將功補過,罪責難逃,生命將面臨徹底的銷毀。
1、內蒙古政法系統所謂的高官遭惡報
◎迫害法輪功 內蒙古自治區政法委書記邢雲遭惡報
據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五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中共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政法委書記邢雲「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邢雲,一九五二年三月生,曾任內蒙古自治區鄂爾多斯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包頭市委書記,內蒙古自治區黨委常委、政法委員會書記,二零一二年二月起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二零一六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副書記兼財政經濟委員會主任委員。
邢雲任職期間,操控內蒙古公檢法司、政府機構等迫害法輪功,內蒙古大地成為人間煉獄,數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成百上千的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送入勞教所、洗腦班、看守所迫害。善惡到頭終有報。邢雲在退休兩年多後終被調查。這只是報應的開始。
◎內蒙公安廳副廳長李志斌自殺 生前曾迫害法輪功
據中共官媒報導,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局長李志斌於二零一八年十一月一日自殺身亡。
李志斌一九六七年出生於內蒙古,曾任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赤峰市副市長、赤峰市公安局局長。二零一六年一月起,李志斌出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副廳長,呼和浩特市副市長、市公安局局長、督察長。
李志斌五十歲剛出頭,生前他曾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如今卻遭惡報自殺身亡。
◎呼和浩特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遭惡報
據二零一八年十月二十九日消息,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被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杜寶君一九九零年九月到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工作,曾任內蒙古自治區公安廳邪教犯罪防範偵察總隊副總隊長、包頭市公安局局長助理、包頭市公安局副局長、呼和浩特市公安局副局長。杜寶君在內蒙古公安廳的主要任務是迫害法輪功。他的頂頭上司是內蒙古公安廳廳長趙黎平。趙黎平迫害法輪功罪惡累累,得到周永康的重用,最終遭惡報被判死刑。
杜寶君在包頭市任公安局副局長,當時的市委書記是邢雲。邢雲任包頭市市委書記、自治區政法委書記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致使十名法輪功學員被迫害致死。
杜寶君任職期間,積極迫害法輪功,製造冤假錯案,至今遭惡報,應了「善惡有報」的天理。
2、中共內蒙古政府部份高官遭惡報
◎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白向群等高官遭惡報
四月二十五日消息稱,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白向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白向群是蒙古族,一九六二年九月生,遼寧北票人。歷任內蒙古赤峰市教育局官員,中共赤峰市委書記,共青團內蒙古副書記、黨組成員;二零零三年三月到二零一一年二月任烏海市委副書記、市長、市委書記;二零一一年二月到二零一二年五月錫林郭勒盟盟委書記,二零一三年二月至今任內蒙古自治區副主席、中共黨組成員等職務。
白向群在烏海市、錫林郭勒盟盟委、呼市等地,任職期間都發生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烏海市法輪功學員張振剛、楊明慧在他任職期間被綁架迫害。
四月十日消息稱,中共內蒙古政協經濟委員會前專職副主任趙錦以〝受賄、玩忽職守、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被判處有期徒刑十一年。
現年61歲的趙錦長期在烏蘭察布市工作,2008年1月起曾任該市副市長7年半,積極參與迫害法輪功。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七日,原自治區常委、統戰部部長王素毅被判無期徒刑。王素毅曾在巴彥淖爾任市長、市委書記。王素毅任巴彥淖爾市委書記時,曾在媒體上詆毀法輪功。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四日,內蒙古自治區工商行政管理局黨組成員、副局長杜雋世涉嫌「嚴重違紀違法」被調查。
◎內蒙古赤峰市副市長於文濤遭報
二零一八年六月八日,中共官方消息稱,內蒙古赤峰市前副市長於文濤涉嫌嚴重「違紀違法」,目前正在接受審查和監察調查。
於文濤一九六一年出生,為內蒙古赤峰人,其仕途也一直在赤峰。一九九九年四月到二零零二年一月任赤峰市敖漢旗旗委書記;二零零二年一月到二零零三年十二月,任赤峰市喀喇沁旗旗委副書記兼喀喇沁旗旗長;二零零三年十二月到二零零五年四月任喀喇沁旗旗委書記;二零零五年四月至二零一二年,任赤峰市財政局局長兼局黨組書記;二零一二年三月至二零一七年任赤峰市副市長。
於文濤在敖漢旗任職期間,敖漢旗十多人被非法勞教,多名法輪功學員被非法判刑,有眾多法輪功學員被送入洗腦班迫害。於文濤在職期間,有多個完整的家庭被迫害的支離破碎,幼小的孩兒失去父母,年輕有為的後備幹部被開除,被投入監牢的被殺、致殘、被折磨成精神病等等,對秉持著真善忍原則而能夠重德行善的眾多善良人,於文濤犯下了如此大罪,如今報應只是開始,他本人一定要加倍償還。
◎誹謗法輪功遭惡報 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台長被逮捕
據大陸消息,內蒙古廣播電視台原黨委書記、台長趙春濤(正廳級),因涉嫌犯罪被內蒙古自治區檢察院逮捕。
一九九九年七月中共迫害法輪功,時任內蒙古電視台副台長的趙春濤就積極追隨江澤民利用廣播電視直播、轉播新華社、中央廣播電視台誹謗法輪功的節目,並配合中央電視台拍攝污衊法輪功的視頻對法輪功進行妖魔化宣傳,毒害世人,是中共利用廣播電視系統污衊法輪功的幹將。現在其被抓捕,實際是因迫害法輪功而遭了惡報。
趙春濤,男,漢族,一九六二年二月出生,內蒙古涼城縣人。一九九七年六月至二零零二年四月,任內蒙古電視台副台長;二零零二年四月至二零一零年九月,任內蒙古廣播電影電視局副局長、黨組成員;二零一零年九月至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自治區廣播電影電視局黨組成員,內蒙古電視台台長;二零一四年一月,任內蒙古廣播電視台黨委書記、台長。
二零一八年八月十五日,趙春濤因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內蒙古自治區監察委員會對趙春濤涉嫌受賄罪、單位受賄罪、巨額財產來源不明罪、故意傷害罪和包庇、縱容黑社會性質組織罪一案調查終結後,依法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
內蒙古電視台曾經播放非法逮捕法輪功學員趙淑貞的A級通緝令,配合政法委、六一零(江澤民一夥為迫害法輪功而專門成立的非法組織)綁架法輪功學員,趙春濤是主要責任人。
內蒙古電視台為中共掩蓋迫害真相,製造「轉化率百分之百」欺騙世人。 趙春濤為升官發財,昧著良心,顛倒黑白污衊法輪功最終葬送了自己的前程,這只是報應的開始,等待他的是更加嚴厲的懲罰。
綜上所述,2018年內蒙古法輪功學員遭非法判刑案例較多,發生非法判刑、綁架及騷擾迫害多主要集中在赤峰市區縣,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是內蒙古政法委六一零及部份市、盟、縣、旗政法委六一零。
參與迫害的主要責任人及聯繫方式:下載(100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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