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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省鐵嶺縣劉豔芳自述長達十六年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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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叫劉豔芳,家住遼寧省鐵嶺縣大甸子村四組,今年四十四歲,自從一九九九年江澤民集團對法輪功迫害以來我和家人遭到長達十多年嚴重迫害及牢獄之難。

二零零二年五月十二日,我在發放真相資料時被非法抓捕,關押在鐵嶺市看守所一個月,在此期間我絕食十四天抵制對我的迫害。信仰無罪,信仰真善忍更是無罪。可是在中共高壓下,信仰、人權、人身自由被剝奪,我被非法勞教三年。

我被劫持到馬三家女子勞教所時,那裏已經非法關押了一千二百位左右的遼寧省各縣市級的女性法輪功學員。當時馬三家女子勞教所分成三個大隊,我被關在三大隊。勞教所對法輪功學員軟硬兼施,一方面請各種人進行洗腦,搞文藝活動等進行所謂的感化,另一方面把堅定的法輪功學員押在地下室,用各種酷刑手段對法輪功學員實行暴力「轉化」。據我知道的,有很多法輪功學員絕食反迫害,有的被長期關押在小號,有的被長時間罰坐,坐到屁股流膿血,血水一直淌到腳後跟,最後尾椎骨都爛了,露出兩、三釐米的洞,都看見骨頭了。

秋天,勞教所逼我們到野外扒玉米。有一次我被拉到野外扒玉米,勞教所為了掙錢陰天下雪也不停。在那裏不讓法輪功家人接見,偶爾讓接見時也不允許說話,只能說這裏如何好,來騙家屬,他們所的做一切都是偽善,以達到強迫法輪功學員放棄修煉的目的。我在二零零四年十二月十二日被釋放。

我回家後,才得知丈夫董欽飛也被非法判重刑十四年。我責無旁貸地成了家裏的頂樑柱。我到市裏打工掙錢,照顧家裏年邁的父母、公婆、被迫害成疾的大伯哥、癱在炕上的大伯嫂以及年幼上學的孩子等七、八口人。到耕種的季節,我還得回家種地。

這樣的生活我熬過了十年。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一日,我在給世人送真相台曆時遭人惡告,被鐵嶺縣腰堡鎮派出所的三、四個便衣警察綁架。警察抓住我的頭髮強行搜身,個人物品,大法材料都被搶走,一個人嘴裏說是鐵嶺縣國保的,邊說邊打了我一個嘴巴子,臉被打腫。之後,我被押進一輛警車,送到腰堡派出所非法審訊,我沒有配合,一直到半夜十一點左右,後來拉我到中醫院抽血化驗,我不配合,義正詞嚴地告訴他們這是違法的。他們把我非法關押在鐵西看守所,讓我做奴工,不允許煉功,我拒絕做奴工,被戴上最重的鐵鏈子,定位鎖了七天七夜。九監區1小隊分隊長呂冬梅威脅不幹活就關小號、體罰。我被整天罰站十二小時(共罰站十一天),晚上洗腦到十點鐘不讓睡覺。家屬接見、買生活日用品都受限制,不允許別人和我說話。我就找女獄警謝方文問為甚麼這樣對待我,憑啥?他說是這裏的規定,法輪功學員一切福利都沒有。我說:信仰無罪,我沒犯罪,做好人沒錯。他說人不是他抓的。我說:公檢法是一家。他理屈詞窮,氣急敗壞地大罵。

二零一五年四月七日,我丈夫結束了十四年的冤獄。然而四月十七日是我被非法庭審的日子。我不放棄信仰,鐵嶺縣公檢法非法判我三年。我請律師上訴。可二審沒有開庭,在看守所就宣布維持原判。我還沒見上丈夫一面,就又被劫持進監獄。十七年夫妻天各一方,親友們無不為我們的遭遇落淚。

在出獄前一個月左右,我要求歸還我的手錶、手抄的大法書等個人物品,獄警互相推諉。最後我說:不歸還我的個人物品是犯罪的,我要告你。女獄警呂冬梅惡毒地說:你威脅我,等你回家時,在釋放證上寫上你是重點人物。我不動心。最後他們將物品歸還我。出獄前幾天,獄警說簽字才能放我,我說,我甚麼都不簽,我沒罪。就這樣我堂堂正正地出獄回家。

我雖然深陷冤獄,遭受了種種痛苦。但是我堅信正義必將戰勝邪惡,信仰真善忍無罪,佛光普照的一天一定到來。我與全家人感謝師尊的一路加持與護佑,感謝同修們這些年對我及家人的關心和幫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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