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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退案、檢察院不起訴 遼寧鐵嶺縣兩法輪功學員回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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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二月二十四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遼寧省鐵嶺市鐵嶺縣法院日前將構陷兩位法輪功學員的所謂「案子」退回到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鐵嶺縣兩位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豔回家。

鐵嶺縣催陣堡鎮小屯村李士棉、林有豔,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二日去白旗鎮雞冠山向村民送發免費新年檯曆,遭綁架,經歷了被鐵嶺縣公安局非法刑事拘留,被鐵嶺縣檢察院非法批准逮捕,向鐵嶺縣法院提起「公訴」,法院方面曾表示很快開庭。

林有豔、李士棉的家屬分別聘請了山東律師孫典軍和天津律師馬衛,兩位律師對辦案人員耐心的從道德良知,憲法、法律、法規,詳細的解說,善意的告訴辦案人員:法輪功教人真善忍,新出台的《兩高司法解釋》不是法律;退多少步講,就算依照新出台的《兩高司法解釋》執行,也必須無罪釋放兩位善良的法輪功學員回家。律師並給他們講了槍口抬高一釐米的良知善念,其實是給自己留後路的道理。

林有豔、李士棉的家屬明到法院講述親人修煉大法受益、法輪大法教人向善的情況,任何人都必須對自己的行為終身負責。法官認真傾聽,態度和藹,表示一定司法公正,對法律負責,對自己負責,也對當事人的家庭負責,並建議讓家屬馬上寫「申訴書」。

鐵嶺縣法院經研究,依法將構陷他們的所謂「案子」退回鐵嶺縣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決定(遼鐵縣檢公刑不訴[2017]4號)和(遼鐵縣檢公刑不訴[2017]5號)。

兩位法輪功學員身在冤獄,向內找自己的不足,放下自我,在被非法關押期間講真相,把「法輪大法的美好」留給了看守所裏的有緣人。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他們離開看守所時,同監室的所有人和警察都含著眼淚告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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