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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優秀講師張曉傑被迫害離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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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九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秦皇島市高級技師學院講師、法輪功學員張曉傑女士被綁架構陷、非法判刑五年,期間遭到了各種慘無人道的折磨,被非法關押在河北省女子監獄時出現卵巢癌,出獄後,失去工作,病情惡化,於二零一九年八月二十四日離開人世,時年五十一歲。

張曉傑女士修煉法輪功,按照「真善忍」的標準要求自己,工作兢兢業業,由於教學成績顯著,曾連續多年被評為模範教師,深受同事好評、學生喜愛。

一、遭蹲坑綁架、搶劫百萬現金

二零一三年六月十日傍晚,張曉傑從住處下樓去吃飯,秦皇島市國保大隊蹲坑的警察突然竄出,強扭她的胳膊,把她摔倒在地綁架。

警察從她身上搶走鑰匙,上樓對她家非法抄家,家裏被翻的亂七八糟,法輪大法書籍、437100元寫有法輪功真相的人民幣與615067元現金、一大包黃金、鉑金等首飾、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打印機、刻錄機、手機、名下的兩輛車(一輛是奧德賽,一輛QQ)、房本、身份證、存摺、銀行卡等等都被掠走。

當天,秦皇島市公安國安運用監視網絡、竊聽電話、跟蹤定位等特務手段,夥同海港分局在山海關萬家收費站劫車綁架了廉寶昌、張鑫鋼、高紀紅、李學穎、王勇、金彩鳳、房紅霞等七位法輪功學員,並於當晚分別撬壞門鎖闖入室內綁架張曉傑、龐舒月、王欣、李麗麗、葉淑霞、王永珍、趙國華、孫國中、張淑珍、薄長城等十位法輪功學員,並非法抄家掠奪大量貴重財物,共搶走現金一百七十萬元左右,包括七輛私家車,然後把十七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在秦皇島第一看守所。

二、在看守所被戴刑具、噴辣椒水、打耳光、澆冷水等折磨

隨後張曉傑被非法關押到秦皇島市看守所,看守所的條件很差,二十幾個人擠在一個監舍裏,早晨八點左右停水,晚上六、七點鐘給水,上廁所都受限制,伙食極差,每天早晚是一個小饅頭、一碗玉米麵兒粥;中午是兩個饅頭,白水煮菜湯,偶爾飄著點油腥。

除了要面對這些刻薄的生存條件,張曉傑還要面對更大精神上的壓力和迫害。剛被關進看守所時,惡警胡偉教唆犯人給她「洗冷水澡」,當時不斷有人把整盆的冷水澆在她的身上,此外還對她臉上噴辣椒水,胡偉藉口張曉傑不向她喊「管教好」打她耳光。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中共酷刑示意圖:澆涼水

因為遭到這樣的迫害,二零一三年十一月六日上午,張曉傑的律師到看守所找到所長李某,向他投訴惡警胡偉毆打與虐待張曉傑的嚴重違法行為,李某說:我不能只聽你的一面之詞,這事兒得調查。後來也不了了之了。

二零一三年十二月份,秦皇島市看守所的檢察院駐所檢察室給所有在押人員發生活調查問卷,問卷上面有一條大致就是有沒有被虐待、體罰,張曉傑如實填寫了問卷,胡偉看到後非常生氣,惡意報復,把張曉傑的手腳都戴上刑具(手銬腳鐐一體,手銬腳鐐之間被很粗的鐵鏈連接著)長達半個月,刑具有幾十斤重,時間一長手腕、腳腕都會被磨出血,戴著這樣的刑具時,生活完全不能自理。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中共酷刑示意圖:上大鐐

二零一四年五月八日,號長(註﹕監舍裏被關押人的頭兒)對張曉傑大聲喊罵,被看守所惡警馬梅聽到,不由分說把張曉傑拉出去就噴辣椒水,一天之內噴了幾次。

二零一四年五月十九日,張曉傑從法院出庭回來,惡警馬梅又因為張曉傑沒向她喊報告與問好,又欲迫害張曉傑。正好這時律師要來見張曉傑,馬梅才沒動手,但惡狠狠地說:等你回來我再收拾你。等張曉傑會見結束回去後,馬梅又向張曉傑噴辣椒水。

五月二十三日,張曉傑的律師到看守所找到當日值班的所長田某(女,警號95457),代張曉傑向所長投訴馬梅的惡行,並指出這種對在押人員的肉體折磨是違法犯罪。田某不以為然地說:我認為這不是違法犯罪,這不是酷刑。並對張曉傑律師的投訴不予理睬。

三、被非法判刑五年

二零一四年四月份,秦皇島海港區法院陸續非法開庭審判十六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張曉傑、廉寶昌、龐舒月、葉淑霞等家人都為他們聘請了北京、廣州等地維護正義的律師做無罪辯護。

開庭時律師都有理有據從多個角度做了有力的辯護:法律規定人人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普世皆然。法律只能管人的行為,而不能限制人的思想。法輪功在世界各國弘傳,沒有任何政府阻止反對。至今中國現行的任何一部法律都沒有認定法輪功是違法的,法輪功學員沒有任何危害社會的違法行為。修煉法輪功是合法的,傳播法輪功真相是合法的。

同時律師指出公安機關刑訊逼供、非法取證、利用職權掠奪十萬元現金的犯罪行徑,提出公訴機關指控法輪功學員的罪名不能成立,應當立即無條件釋放被非法關押的法輪功學員。

二零一四年九月,秦皇島海港區法院非法宣判十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廉寶昌七年;張曉傑五年;龐舒月四年半;李學穎、化智凱四年;高紀紅兩年半;王欣、李麗麗、葉淑霞、張淑珍等人一年零八個月。同時非法判決在張曉傑家裏抄走的437100元法輪功真相幣與615067元現金全部沒收;在龐舒月家裏抄走的85380元法輪功真相幣與156773元現金全部沒收;在王欣、李麗麗、葉淑霞等七位法輪功學員租住的房子裏抄走的47976元法輪功真相幣與121236元現金全部沒收;廉寶昌隨身攜帶的14862元真相幣及4387元現金、張鑫鋼包裏的11190元真相幣、王勇包裏的8750元真相幣全部沒收。合計現金1502721元。(註﹕所有金額來自判決書,實際總金額為一百七十萬元左右,二十多萬元現金被辦案機關貪污)

判決書上居然濫用職權、不可理喻地寫道:「依法沒收準備印製法輪功反動宣傳內容的人民幣897463元」。甚麼叫「準備印製」?人民幣是公民的私有財產。秦皇島公檢法串通一氣,歪曲法律,妄圖非法佔有屬於法輪功學員的巨額財物、家產,拒不歸還,已經觸犯了《刑法》第二百七十條的規定,構成了侵佔罪。

四、在河北女子監獄被強制轉化

二零一四年年底,張曉傑被劫持到河北省女子監獄,非法關押到第十三監區。第十三監區原來主要是關押未成年犯人,法輪功被迫害後,這裏成了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的地方。監區裏有南北兩排監舍,南面的一排是宿舍,北面的一排都是轉化法輪功學員用的所謂「學習室」。通常一個 「學習室」裏,有一名要被強迫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一名負責轉化法輪功學員的所謂「幫教」,兩名到三名協助轉化的普犯(監獄稱包夾)組成,也就是說,每名法輪功學員都有三到四名專門負責強制轉化她的人員。

下面是張曉傑從監獄回家後,回憶的被強制轉化期間遭受的部份迫害經歷。

(一)被迫超長時間「學習」。張曉傑每天早晨五點就被叫醒,強行由宿舍帶到「學習室」,一直到晚上十一點半或者是十二點才被允許回監舍,長達十九個小時的時間裏,白天一直是幫教講污衊法輪功的內容和看污衊法輪功的錄像,晚上回監舍休息後,張曉傑也被看著,不讓休息、睡覺,看她們讓看的書,學習她們的東西。

(二)變相體罰。監獄法規定:不允許體罰和變相體罰,實際上在強制轉化法輪功學員時根本不管這些。每天在「學習室」的十九個小時裏,幫教或包夾不讓變換姿勢,如果早上選擇站著,就全天站著,如果早上選擇坐著就要全天坐著,導致腿、腳浮腫,不但如此,上廁所都要被限制,不能想上廁所就上廁所。

(三)被強制按手印。被強制轉化期間,張曉傑經常被幫教謾罵污辱,有一段時間,每天她們把寫好的「悔過書」或者罵法輪功創始人的、罵法輪功的紙張拿來,讓張曉傑簽字,按手印,不按,就叫來其它「學習室」的包夾、幫教,四、五個人一起把張曉傑打翻在地,揪頭髮,拽胳膊,騎在張曉傑身上,腳踩住張曉傑的手,強行讓張曉傑按手印。每天二次,持續多日。

強行按手印
強行按手印

每個「學習室」都有監控,但是正對著獄警值班室的談話室裏卻沒有監控,那段時間,對張曉傑的非人折磨都是在談話室裏秘密進行的。

(四)嚴重睡眠不足。每天早晨五點就被叫醒,晚上十二點才睡,有時甚至凌晨一點才睡,僅四、五個小時的睡眠裏,床邊還有一個專門的人輪班坐小板凳上看著張曉傑,以打呼嚕為由,拽醒張曉傑,長時間這樣導致睡眠嚴重不足。

(五)不讓洗漱。張曉傑洗臉、刷牙的權利都沒有,得包夾請示教導員才能決定當天讓不讓洗漱,洗腳、洗下身、洗澡是更不可能的事了,手指甲讓剪,腳指甲卻不讓剪,導致腳指甲很長。長期不讓洗漱,身上氣味難聞,同監舍的其他的服刑人員就謾罵、污辱張曉傑,每天被包夾、幫教謾罵,還要被同監舍的人謾罵,十三監區就是給法輪功學員製造一個完全沒有人尊嚴的環境。

(六)不讓購物,保管個人物品的權利被剝奪。被強制洗腦轉化期間,張曉傑被強迫不能購買任何生活用品,包括衛生紙,這對於一個女性來說是極其不人道的。此外,張曉傑私人物品全部被包夾看管,不能自己支配,包夾卻可以隨意使用,導致僅有的一點物資被別人強佔或調換,枕頭、曬衣架、洗髮水等物品都被調換,新的枕頭被換成又髒又舊的,新洗髮水被換成要過期的。在正常的情況下,這不算甚麼,但是在那樣一個環境下,又不允許購買日用品的情況下,這些生活用品顯得十分珍貴。

(七)斷絕與外界的溝通。在被洗腦轉化期間,不讓張曉傑見家屬,不能給親人打電話,也不允許張曉傑和其他的服刑人員接觸、說話,每天24小時被監控,在「學習室」,包夾監控張曉傑,電子監控著張曉傑和包夾,包夾稍有同情心放鬆監管,就遭來獄警隊長的呵斥,甚至被罰,這也導致包夾不遺餘力的虐待張曉傑。晚上睡覺時,也是有專人輪班坐小板凳上看著張曉傑,上廁所,都看著。

(八)獎勵包夾、幫教加碼虐待法輪功學員

監獄的其他服刑人員都要從事繁重的生產勞動,就是未成年人也不例外,但是如果當上包夾、幫教,就可以不用去車間幹活,全脫產地轉化法輪功學員,這一點刺激許多服刑人員想當包夾和幫教,當了包夾和幫教的為了向獄警表忠心,加碼虐待法輪功學員。獄警又把轉化率和包夾、幫教的減刑掛鉤,她們為了眼前的利益,對法輪功學員的轉化就更不擇手段了。

十三監區設了多個控告箱,其實都是擺設。張曉傑全天二十四小時被監控,根本寫不了控告信,靠近控告箱。

五、艱難的維權

長期的高壓迫害,讓張曉傑身心受到嚴重的傷害,身體狀況也越來越差,大約在二零一八年初,非法關押在女子監獄八監區時,她發現了肚子裏面長出了瘤,而且越來越大,等到六月份回家時,已經像一個小鍋一樣扣在肚子上面了。

回家後,張曉傑已經被單位非法開除,沒有生活來源,養老保險也不予辦理,家中貴重的財物都被掠走了,她便開始了艱難的索要自己合法財物和辦理保險被推向社會後繁瑣手續的過程。

夏天頂著烈日,她一次次騎著電車到秦皇島海港區國保大隊,樓都不許上,她一等就是半天,誰也見不到,無功而返,她鍥而不捨隔天再來。她寫了「致秦皇島海港區公安分局國保大隊隊長邢保民的一封公開信」,信中堂堂正正、理直氣壯地陳述自己無罪,擺出許多法律條文,說明修煉法輪功在中國是合法的,並控訴警察在抓捕過程中的違法行為,同時講述當前時局政策,善意規勸其不要再助紂為虐。見不到人,就把信放到門衛轉送。同時去郵局郵寄掛號信給邢保民。又遞交給信訪部門,直至公安分局局長,後來知道,他們都已收到,並對他們起到很大的震懾作用,最終促成多部車輛、首飾等物品被要回來。但是掠走的法輪大法書籍、437100元法輪功真相幣與615067元現金、台式電腦、筆記本電腦、平板電腦、打印機、刻錄機、手機都未歸還。

在此期間無數次的奔波、對峙、被驅趕,張曉傑身心一直處於高度疲憊狀態,心理壓力很大,身體狀況越來越不好,病情惡化,二零一九年八月四日,在山海關醫院查出為卵巢癌擴散,渾身疼痛,徹夜難眠,在痛苦的煎熬中,於八月二十四日離世。距其從監獄出來僅一年零兩個月。

一位優秀教師,僅僅因為不放棄信仰,就被迫害,殘酷折磨,直至失去生命,這就是在中共邪黨統治下正在發生的殘酷現實。迫害人的人中共給其獎金,給其官當,給各種好處,鼓勵作惡。可是,事實上,對於張曉傑的迫害,從發出命令的人,到實施抓捕的人,從被關押的看守所,到進一步迫害的河北女子監獄,所有參與迫害她的人,都在自己的罪行簿上又重重的加上了一個罪責!

善惡必報。中國古人講欺負好人是有罪的,迫害修行的人後果更是生命難以承受的!中共不信這些,所以它從始至終的幹著天理不容的惡事。可是人不治天治啊,這個理誰能逃脫呢?上天慈悲於人,迫害法輪功的人,惡報連連,目的是讓人警醒,迷途知返,懸崖勒馬!人啊,要清醒啊,不要聽信中共惡黨的謊言,不要被眼前的利益誘惑,趕快停止作惡,在真正的大清算來臨之前,彌補自己的罪惡吧,機會不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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