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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日照市公安局副局長張仲武遭惡報猝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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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九月二十四日】山東省日照市公安局原副局長張仲武於二零一八年八月三十一日夜間猝死,終年五十四歲。

張仲武一九六四年七月生,為人狂妄,喜歡高調、張揚。曾任日照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二零零九年任五蓮縣公安局局長,後兼任縣政法委書記,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任日照市公安局副局長,二零一七年十月任日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支隊長。

張仲武一直追隨江澤民、周永康集團參與迫害法輪功,把迫害法輪功當成往上爬的資本。他在當上日照市公安局法制處處長後,利用公安局法制處審批勞動教養案件的權利,加大了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從二零零七年和二零零八年任法制處處長的兩年間,日照市被勞教人數突增,每年都有數百人被其審批勞教,其中大部份是被非法勞教的法輪功學員。如:日照市裕華機械廠職工法輪功學員公華,二零零八年三月一日被警察綁架,一個月後被非法勞教二年;日照法輪功學員高秀華,女,四十六歲,二零零八年五月被警察綁架,非法勞教二年。

二零零九年,張仲武調到五蓮縣公安局任局長,打著治理五蓮治安的旗號,瘋狂迫害法輪功,上任不到十個月就綁架了二十多位法輪功學員,其中,至少有八人被非法勞教,二人被法院非法判刑。如:五蓮縣法輪功學員楊丕冒,二零零九年二月十七日被警察綁架,二零一零年被五蓮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法輪功學員王洪武,二零零九年被綁架後,被五蓮縣法院非法判刑四年。

五蓮縣外貿公司職工法輪功學員王清臣,當時七十多歲,二零零九年三月四日被警察綁架,妻子(法輪功學員)被迫流離失所,小兒子被綁架非法關押看守所,大兒子不修煉,卻因為自己家人被綁架,找迫害者講理,維護家人的合法權益,講了維護大法的話,就被非法勞教。

此後,又有至少十三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其中,至少三人被非法判刑,一人被非法勞教。

如:二零一四年一月一日,法輪功學員秦嗣同,遭警察綁架後,又被非法抄家,公安局勾結檢察院、法院對秦嗣同非法判刑四年。二零一四年一月十日,法輪功學員張慶堂在戶部集上發真相資料遭警察綁架,後被非法判刑五年。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二日,諸城市法輪功學員劉培志在五蓮發真相資料遭綁架,被非法判刑二年、罰金五千元。

張仲武給這麼多被迫害的法輪功修煉者及家庭造成巨大痛苦和損失,罪業巨大,受到天理報應是必然的。而且人間的報應只是為了警醒世人,地獄的報應那才是償還惡業的過程,還會殃及子子孫孫。在此奉勸參與迫害者,立即停止迫害,避免走張仲武的不歸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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