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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昌黎縣法院施壓潘英順家人辭退律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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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二零一八年七月五日河北省昌黎縣法院對秦皇島市青龍縣法輪功學員潘英順、翟素平進行非法開庭。

參加庭審的有審判長楊紅梅、書記員何記超、陪審員郭長庚、公訴人李煒莉等人。

開庭原通知九點開庭,可到九點沒有動靜,到十點左右北京石景山司法局(翟素平代理律師所在司法局)三人來到昌黎法院,這大家才明白是因為等他們。

他們來後,法院叫去潘英順的兒子、女兒等人,給潘英順做工作,要他辭去北京的代理律師。

此前法官就和家屬講了:如請北京律師就加重判。

到了十一點半還沒開庭(因給潘英順做工作),無奈家屬和潘英順當庭就辭去了代理律師。

十一點四十分,法院才讓旁聽的人進庭。進庭後法警每個人照相並搜身,身份證也照相。還給坐在旁聽席上的親友們錄像。有沒帶身份證的親友在大廳等候,也給他們錄像。

有個人問把門的警察:我們在這呆著你們給錄像是違法的。那個警察說:「是違法,但上邊來的我們管不了。」

當天昌黎縣國保、檢察院、政法委,青龍縣國保、各鄉借調上來的幹部也在法院的庭審現場內外。

開庭後,當庭審判長楊紅梅問潘英順、翟素平的一些情況,翟素平沒有回答。

楊紅梅問在場的律師是否要求迴避,律師從六個方面要求審判長、書記員合議庭成員、公訴人迴避。

儘管楊紅梅兩次打斷律師的辯護,律師還是有理有據的闡述要求迴避的理由。楊紅梅要求律師寫出書面材料交上來,然後宣布休庭。

一會有個警察告訴下午一點再開,人都沒走,十多分中那個警察又告訴說庭不開了,甚麼時候開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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