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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夏元祥和趙玉清遭惡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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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七月十五日】(明慧網通訊員黑龍江省報導)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刑庭庭長夏元祥,和已退休的副庭長趙玉清,於二零一八年五月同日被紀律檢查和監察調查。此前,雙城區法院原院長紀永福和刑庭庭長王洪聯被分別以違法違紀為由撤銷職務和開除公職。表面上他們是因為所謂違法違紀而被處分,而實際上是因為他們在任職期間甘願充當江澤民邪惡集團的幫兇,參入迫害法輪功造下了巨大罪業,受到了天理的懲罰。

夏元祥,男,一九六四年十月生,雙城人,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任審判監督庭庭長,二零零二年七月任審判監督庭庭長、審判委員會委員,二零零八年六月接任王洪聯刑庭庭長職務兼任審判委員會委員,直至二零一八年五月落馬。

趙玉清,男,一九五七年七月生,雙城人,一九九零年五月調雙城法院任助審員、審判員、臨江法庭副庭長、立案庭副庭長,二零零二年六月任刑庭副庭長,二零一七年七月退休,二零一八年五月被紀律檢查和監察調查。

他們在任職期間參與迫害法輪功的犯罪事實如下:

1,雙城新興鄉張華濱和妻子安玲喜得大法,兒子也走入修煉路上,一家三口在大法中受益無窮。二零零一年十一月,安玲因到北京上訪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警察綁架安玲的藉口是其提供上訪用的條幅和真相資料。在安玲被綁架的前一天,其弟弟安金興已被警察綁架。二零零二年七月,安玲和安金興被構陷到雙城法院,安玲被法院誣判重刑七年,被非法關押在哈爾濱女子監獄迫害;安金興被誣判八年重刑,被非法關押在大慶監獄。

安玲的丈夫張華濱,為了維持生活和負擔孩子大學的高額費用,賣掉房子,在精神上承受著極大的痛苦,又擔心妻子遭受酷刑折磨,身體越來越承受不住,每況愈下。於二零零七年五月二十日,含冤離開了人世,年僅四十六歲。留下年邁的母親和正在讀書的兒子。

2,二零一一年十一月十三日上午,田曉平和另外五十位法輪功學員在雙城市城建局一棟家屬樓裏聽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秦月明的妻女講述法律申訴的艱難經歷,被一百多警察衝進屋子綁架關押。期間被綁架的五十三位法輪功學員受到刑訊逼供,酷刑折磨。之後將其中的田曉平、岳寶慶、駱豔傑、康昌江、葛欣、姜小燕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批捕,並被構陷到雙城法院。

二零一二年五月二十八日上午九點,雙城法院非法庭審田曉平等六名法輪功學員。五位辯護律師按照法律、論證充份的證明了六位法輪功學員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有互相走動和溝通的自由。法官理屈詞窮,頻頻擊槌阻撓律師的無罪辯護。由於兩名正義律師說出法輪功學員被警察酷刑折磨的內幕和法輪功真相,法官氣急敗壞,不但拒絕就田曉平等人被刑訊逼供的事實傳喚辦案人到庭接受法庭質詢的合理要求,最後乾脆讓法警將兩位正義律師強行架出法庭,而且還扣下了律師的私人電腦。

非法庭審最後,所謂公訴人向法庭提議對六位法輪功學員非法判刑三至五年。六名法輪功學員表示不服。法院在正式下判決時,結果令人瞠目結舌:田曉平被誣判十四年、康昌江被誣判十四年、姜小燕被誣判十四年、岳寶慶被誣判十四年、駱豔傑被誣判十三年、葛欣被誣判十一年。據悉,這是法院按照黑龍江省政法委、「六一零辦公室」召開「三長定案會」的內定判決結果所做出的宣判。

3,徐彥,男,一九六三年出生,家住哈爾濱市雙城區韓甸鎮小馬屯,二零一四年五月十日被警察入室綁架,被雙城法院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三年。徐彥和家人要求上訴,雙城法院法官惡意威脅阻止。同年九月十日,徐彥被劫持到呼蘭監獄。

4,二零一五年七月二十一日,哈爾濱市雙城區法輪功學員劉利,因控告江澤民,被雙城區民主派出所隋忠強和許興福等人綁架拘留,八月六日被非法刑拘。二零一五年九月一日被雙城區檢察院非法批捕,後被構陷到雙城區法院,同年十一月十九日,雙城法院被秘密開庭,劉利被冤判五年。她不服判決,聘請律師上訴到哈爾濱市中級法院。中級法院維持冤判。二零一六年四月二十日,劉利被劫持到黑龍江省女子監獄迫害。

5,二零一五年九月十日上午十點,哈爾濱市雙城區東北隅法輪功學員王文娟控告江澤民,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東風派出所警察從家中綁架。王文娟當天被非法刑拘,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雙城法院不通知家屬,非法剝奪王文娟和家屬聘請律師的權利,對王文娟秘密庭審,非法判刑四年。

6,哈爾濱市雙城區五家鎮法輪功學員曹啟才,二零一五年六月依法控告江澤民,七月被當地派出所警察綁架,雙城區公安局、檢察院、法院互相勾結羅織罪名,在不通知家屬,非法剝奪曹啟才和家人聘請律師的權利,於十一月對他秘密庭審,非法判刑四年,曹啟才上訴,哈爾濱中級法院非法維持原判。後被劫持到呼蘭監獄六監區遭受迫害。

7,二零一五年九月,雙城市同心鄉法輪功學員高慧玲因控告江澤民,被警察綁架,構陷到法院。二零一五年十一月十九日,雙城法院不通知家屬不讓聘請律師,對其秘密開庭,非法判刑一年,於二零一五年十二月二十四日被劫持到黑龍江女子監獄。

8,二零一五年十二月十七日,法輪功學員裴廷久和王永久被警察綁架。搶走裴廷久筆記本電腦一台、手機二部、優盤二個等個人物品。後被構陷到雙城法院。二零一六年三月三十日雙城法院非法開庭,二零一六年八月二十六日對裴廷久和王永久非法判刑各一年。

9,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依蘭縣法輪功學員閆繼國在雙城經營的個體商店中被警察綁架。雙城公安局將店鋪內所有出售與維修的電腦、打印機、墨水、紙張、光盤、優盤等物品洗劫一空。將閆繼國經營的所有現金、銀行卡、存摺搶去。二零一六年八月被非法批捕。二零一七年五月份被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判刑四年,勒索罰款二萬元。

10,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孫同慶在電子大世界市場購買了一台二手電腦主機,下班後直接拿到嚴繼國家去做系統,被在嚴家蹲坑的雙城公安分局警察綁架。二零一六年十二月九日,雙城區法院在沒通知家屬及律師非法開庭。二零一七年一月,法院誣判孫同慶五年。孫同慶不服雙城法院的誣判,提出上訴。哈爾濱中級法院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四日維持冤判 。

11,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法輪功學員趙海軍因控告江澤民被警察綁架。村裏四百多人簽名要求放人,公安機關還是拒絕放人,將趙海軍構陷到了雙城區檢察院、法院。趙海軍被法院非法判刑八年,二零一七年一月四日被劫持到呼蘭監獄迫害。

12,王宏濱(王洪彬)一九七零年六月出生,家住哈爾濱市松北區。因堅持信仰真善忍,一九九九年中共邪黨開始迫害法輪功後,王宏濱被非法勞動教養一年,二零零三年二月又被哈爾濱市太平區法院以發放真相資料為由非法判刑十年。

二零一六年五月六日晚九點左右,雙城區公安局警察跨管轄區闖到王宏濱家中將王宏濱綁架,同時將家中法輪功書籍、大法師父法像及電腦等物品搶走,王宏濱被劫持到雙城區拘留所非法關押。二零一六年九月十三日,哈爾濱市雙城區法院非法庭審王宏濱,十月十三日誣判九年,非法勒索五千元。

上述迫害法輪功的案例,作為刑事審判庭的庭長和副庭長以及院長都是直接責任人。法官在對法輪功學員的非法審判中,採取非法手段,甚至是流氓手段,有恃無恐,如不通知家屬、阻止聘請律師、阻止家屬旁聽、阻止律師作無罪辯護、甚至對律師採取暴力手段、非法扣留律師電腦等等,都是因為副庭長、庭長、院長在背後操控,以至於是政法委、610邪惡組織、上級法院等層層幕後操控形成的邪惡氣候,因此,他們都是這場迫害的直接責任人,都須承擔罪責!

在這裏奉勸還在參與迫害的人員,停止迫害,將功補過是唯一出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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