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秦皇島昌黎縣法院二次開庭十幾分鐘草草結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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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近日,秦皇島昌黎縣法院兩次在沒有律師辯護的情況下非法庭審,二次開庭十幾分鐘就草草結束。

二零一八年四月十九日秦皇島昌黎縣法院,原定於上午九點公開審理法輪功學員龐曉紅的案件,直到十點多才非法開庭審理。

除了七、八個家屬、親友加上兩個法警、法官、公訴人、書記員等,連旁聽的都也沒有超過二十個人。整個庭審就是走過場,十幾分鐘草草結束。

四月十九日上午十點半左右,法輪功學員龐曉紅被戴著手銬走進法庭站穩之後,龐曉紅要求審判長把手銬摘下、脫下犯人服,審判長同意後,讓法警摘下手銬,給龐曉紅脫下犯人服,審判長問龐曉紅「需不需要法院指定的律師辯護」,龐曉紅說「不需要,我自己辯護」,然後審判長口氣生硬的告知龐曉紅第一次開庭說的話不許說。

而後審判長讓公訴人宣讀證人如何構陷龐曉紅,及如何把警察找來、牛頭崖派出所便衣警察綁架龐曉紅的整個經過陳述了一遍。

舉報龐曉紅在牛頭崖大集發法輪功資料的所謂「證人」還是匿名,並沒有出庭作證;所謂的物證也沒有在現場提供。

當審判長要法輪功學員龐曉紅自行辯護時,龐曉紅剛說了一句話:「我一個婦女煉法輪功只是強身健體做好人,我怎麼破壞法律實施了。」審判長馬上敲響法錘,阻止打斷了龐曉紅不讓說話,還告訴龐曉紅上次庭審說過的話不要再說。

當法官問龐曉紅還有甚麼要補充的,龐曉紅也只是想解釋在集上並沒發資料就被兩個警察拖拽,並非法翻包,審判長態度蠻橫的又一次打斷龐曉紅的自辯。而後就宣布庭審結束,並問龐曉紅認罪不,龐曉紅說我沒罪。

法官氣急敗壞,大聲訓斥龐曉紅,不讓她再自辯。整個庭審不足十分鐘,草率匆忙結束,龐曉紅總共沒有說上五句話,表面上允許龐曉紅自辯,卻不讓人說話,一說話就被打斷。法官、公訴人都態度蠻橫,一唱一和根本不讓龐曉紅自辯。

家人親友目睹了法院的所謂庭審如此不公,對中共的法律系統及中共利用法律執法犯法感到非常失望,這一切的發生都是政法委610在幕後操控幹的,司法系統已經名存實亡,已經成了江澤民犯罪團夥的殘餘勢力利用的迫害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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