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教書中踐行師尊教導的「真、善、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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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一日】我在法輪大法中修煉十八年,走過了最邪惡的瘋狂迫害時期,期間親戚朋友及單位領導說過太多次:為了你的工作和前程,不要再學了;為了你的父母,放棄吧。當時每個大法弟子也許都面臨過這樣的選擇:學大法,可能面臨的就是被抓被判刑,被開除公職,還株連到所有的親屬,甚至家破人亡;不學大法那就過你的內心愧疚、表面平靜的日子。自己經過理性的思考:修煉真、善、忍,絕對沒有錯!

十八年來,自己確實按照「真、善、忍」做著。

我是大學時期開始學大法的,二零零零年大學畢業後,分到現在的學校(學校當時不知道我修煉),當時沒給安排教課,就是幹堵空的活:別人上班我下班,別人下班我上班。後來有人找我說要想教課,得送兩千元錢(當時月工資三百多元)。當時我說:我不送禮,啥時候安排啥時算,順其自然。雖然我阻止不了這種不正當行為,但絕不助長。這事就過去了。

到當年元旦單位出去聚餐,單位幾個領導各個桌敬酒,到我的時候,我說我不喝。領導很不高興說:那你想不想教課了?就跟往嘴裏倒水誰不會?我說:不是不會,而是不喝。我有信仰,就是不喝酒。領導甩出一句「那你以後沒發展了」,起身走了。當時同事就說你這小姑娘真犟,這下完了,你這課一時半會教不上。我說:這是原則,不是犟不犟的問題。如果因為我不喝酒就不讓我上課,那是領導問題,不是我的問題。轉年春天這位領導被降職調離,新來的領導馬上安排我教課了。以後和同事出去吃飯,幾乎都有領導,沒有人再讓我喝酒,直接給我點飲料或水。有的領導甚至說:誰也整不了她的酒,她就是這麼虔誠她的信仰。

慢慢的大家都知道我這個人說話算數,而且從不說假話。因為師父告訴我們:「我不願意說的話,我可以不說,但是我說出來的就得是真話。」[1]我真的是按照師父的要求做了。有時就出現了,兩個人對一件事情描述的不同,甚至面紅耳赤時,就有人說:不信你問問誰(指我),她說的話你總該相信吧!有時也遇到過這樣的事:同事和我描述一件事或一個人,如果和我自己遇到的不符(連續幾年教高三,經常跨學年教學,這樣三個學年的老師都接觸過,有些老師的處事、為人就看到的比不接觸的老師多),我就把我遇到的說說,免的同事之間有甚麼誤解和矛盾。然後同事說:這事你要這麼說,那我就信了!原來是這麼回事啊!

記不得哪年了,一同搭班的老師給我一張褲子票,一個學生的家長是賣褲子的,給班科任教師每人一條褲子,讓拿票去試穿。我笑了說:姐(對比自己大的教師的稱呼),我的信仰不允許我接受,你收回吧。那位老師說:我當時就和家長說了你的情況,說你不能要,但家長非得讓我給你,你說我怎麼辦吧?我說:只要我接了你的票,但不去試褲子,是不是你就對學生家長有交代了?她說是啊。我說那好吧,我接過票,順手撕了。這下你也不為難了,我也不違規了,家長也不用破費、更不用擔心孩子的問題了。其實對每一位學生都要耐心教導,是我們做教師的本職。

同學年的搭班老師,誰要有事需要串課或代課,大家首先想到找我,都說我這個人好說話。連續幾年高三下來,我總結了很多教學方法和解題技巧,也歸納了很多答題規律,我就和教研組的其他老師共同分享,使他們少走很多彎路。他們都說你真好!

其實不是我好說話,也不是我有多好,是因為大法要求我們做事要首先想到別人,先他後我,達到無私無我,在哪兒都得做個好人。我只不過是踐行著師父的教導。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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