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譚秀霞、徐潤葉被劫持到寧夏女子監獄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寧夏報導)近日獲悉,寧夏法輪功學員譚秀霞、內蒙古籍法輪功學員徐潤葉,已被劫持到了寧夏女子監獄繼續非法關押迫害。

譚秀霞被非法判刑三年,徐潤葉被非法判刑三年半。銀川市金鳳區法院的《刑事判決書》落款為2017年10月中旬,但到12月中旬,譚秀霞家人才接到。

2016年11月23日,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法輪功學員譚秀霞、徐潤葉等八人被寧夏銀川市金鳳區警察綁架,其他六人相繼回家,譚秀霞、徐潤葉被非法關押在銀川市看守所。

2017年7月26日倆人被銀川市金鳳區法院非法開庭。庭審中,譚秀霞、徐潤葉當庭講述了修煉法輪功道德提升、疾病消失的親身經歷。徐潤葉講述自己患乳腺癌一側全切除的經歷,修煉法輪功後身體逐漸無病一身輕鬆、很健康。譚秀霞當庭講述法輪功教人修心向善,是佛家修煉大法。

辯護律師從法律和道義上做了無罪辯護。譚秀霞聘請的辯護律師從當今的法律角度,闡述了現行所有法律沒有任何一部法律規定修煉法輪功違法;指控中沒有當事人破壞了哪一條法律實施的舉證,更沒有當事人危害社會、團體、個人的任一指控;因此指控當事人「利用××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罪」罪名不成立。

在舉證質證程序中,律師請求法庭由公訴人逐一出示其起訴證據;並當庭指出:這裏哪有邪的東西,都是中國傳統文化中的「福」字、「福娃」圖片呀!依規範性文件《中華人民共和國新聞出版總署令》第50號,帶有法輪功屬性的書籍、書籤、卡片等都是合法的,均不在非法之列。

當庭沒有宣判。庭審後,各自家屬分別頻頻向金鳳區法院相關辦案人員打聽,得到的答覆均為「等十九大以後宣判」。12月中旬,譚秀霞家人才接到《刑事判決書》。譚秀霞提起了上訴。

譚秀霞女士,今年五十七歲,原是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西北煤機一廠職工,是一位忠厚、吃苦耐勞的善良女人。修煉法輪功以後,不但身體很快淨化下來了,而且心性有了較大的昇華,更加善良了。當時廠領導和當地許多單位領導一看煉功人個個能修心向善,又能為單位節省大額的醫藥費,就大力支持,給煉功的人想辦法提供場地。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日中共江氏集團開始迫害法輪功後,譚秀霞成了寧夏石嘴山市大武口區遭嚴重迫害的法輪功學員之一,先後八年被非法關押在勞教所、監獄迫害。二零零零年五月,到北京上訪被非法勞教一年;二零零一年九月,被綁架勞教三年;二零零五年五月曾被非法判刑四年,在銀川女子監獄遭受迫害。二零零九,譚秀霞從監獄回家,在外打工,惡警到譚秀霞父母家恐嚇,讓說出她的去向,她的父親驚恐過度,心臟病發作,幾個月後去世。

徐潤葉女士,今年六十一歲,原籍在內蒙古,個體經營者,以前在內蒙古曾被綁架、非法關押在某看守所很長時間。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