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寧夏胡建才上訴 青海法院報復 加刑至七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二十三日】(明慧網通訊員青海報導)近日獲悉,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法院一審對寧夏石嘴山市法輪功學員胡建才非法判刑六年。因胡建才上訴,法院為報復,二審改判為七年。胡建才現被非法關押在青海省格爾木(具體地點待查)。

胡建才,男,今年四十歲,畢業於包頭鋼鐵學院,原寧夏石嘴山鋼廠職工,在讀研究生。一九九八年開始修煉法輪功,一九九九年七二零後,被非法勞教迫害二年,被單位非法開除。二零零五年五月再次被綁架,後被判刑四年半。

胡建才本次遭迫害情況

二零一四年六月,青海省德令哈市警察綁架胡建才的姐姐胡紅後,到處追查胡紅散發的法輪功真相資料的來源。期間,胡建才曾給德令哈市公安局國保大隊長趙林等人寫過署名的勸善信。時隔不久,德令哈市公安部門在網上非法通緝胡建才,致使胡建才辭掉了在寧夏銀川市的一份工作,流離失所。

二零一五年五月二十日前後,胡建才被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國保人員夥同寧夏警察秘密跟蹤綁架,其在銀川市的租住房被非法搜查劫掠,隨後胡建才被劫持到了青海省,其後一直音信全無。

胡建才家人遭迫害情況

胡建才的二姐胡紅,於二零一四年六月在青海省海西州德令哈市被綁架判刑四年,後被關押在青海省女子監獄(在西寧市)。

胡建才的大姐夫王富貴、大姐胡菊蓮,於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到新疆克孜勒蘇州阿克陶縣看望兒子時,因使用真相幣被綁架,兩人均被非法判刑四年,關押地不詳。

胡建才及家人遭迫害情況請參閱明慧網《青海、新疆警察作惡 寧夏一家四口連遭迫害》一文。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