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非法抓捕善良女士 上海浦東警察、檢察官面臨控告

Twitter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二月二十日】(明慧網通訊員上海報導)二零一八年一月十日,周倩女士在海洋大廈勞氏質量認證公司上班時,被上海市浦東分局國保、濰坊新村派出所警察等五名穿制服人員綁架,一月二十九日被非法批捕,目前被非法關押在浦東看守所。

警察抓人、抄家時沒有出示有效法律文書,截至二月六日家人都沒有收到拘留與逮捕通知書,違反刑事訴訟法第八十三條和第一百四十條:二十四小時內不通知家屬,抄家沒有出示警察證和搜查令。可推定,沒有立案而非法抓人,辦案國保警察黃浩、濰坊派出所所長劉金、浦東檢察院審查和批准逮捕的人員(待查)都涉嫌濫用職權、徇私枉法罪。

目前周倩女士的家屬聘請的律師已準備對相關違法人員提起刑事控告。

二月五日下午,家屬聘請的律師要求見承辦警察黃浩,被拒絕,律師報警保安非法攔截他進入辦公區域且向紀檢部門投訴黃浩後,才予電話接待,稱周倩給人(經了解為濰坊派出所所長劉金)郵寄法輪功宣傳資料一張,小冊子兩本被舉報,涉嫌《刑法》第三百條(組織、利用邪教組織破壞法律實施),現在浦東分局國保大隊和濰坊派出所聯合「辦案」(實際上是夥同作案)。

事實上,法輪功是教人向善的佛法,即便按照中國憲法和現行法律,信仰修煉法輪功也是完全合法的。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福益家庭社會,提升大眾道德,不僅合法,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法輪功學員堅持正信、講清真相,不僅是作為受害者討還公道,也是在匡扶社會正義,維護所有中國人的做好人的權利,也是應當受到憲法與法律保護的。法輪功學員根本就不應被抓、被關押。

周倩女士大學畢業後因惡性腫瘤摘除卵巢、子宮、附件,化療造成的嚴重體弱、怕冷、易感冒等,修煉法輪功後得到康復。二零零二年因中共迫害法輪功,周倩被非法判刑送入松江女子監獄關押四年,期間被強制轉化迫害,她的手臂被打斷骨折。出獄後由於停止了煉法輪功,身體每況愈下,出現了眩暈症,直到二零零九年從新煉法輪功後,才得以恢復健康,一直堅持至今。

而且修煉法輪功使周倩更加平和樂觀善良,工作勤勤懇懇、友善待人,與世無爭、並力所能及的給予他人幫助。如給四川雲南貧困地區的孩子郵寄錢物等,這一切親友鄰居們都有目共睹。

上海浦東濰坊等街道與派出所按照區政法委610辦的指使,長期一直積極參與各種誣陷誹謗打壓迫害法輪功活動,如布置反邪教展板、橫幅,監控轄區內的法輪功學員。根據明慧網報導,二零零五年四月六日濰坊派出所警察綁架八名法輪功學員;二零零九年十月二日綁架林美娟並非法勞教;二零一四年二月二十一日綁架法輪功學員朱冬娣等。

中共江澤民集團發動和維持的這場群體滅絕性的迫害,給上億法輪功修煉者和他們的家人帶來巨大的苦難。同時,這場對無辜好人的迫害也使中國的法制越發黑暗,也使中國社會的道德越發淪喪。所有的中國人都是這場迫害的受害者,試想一想:做好人遭迫害、講真話遭迫害的社會,可不可怕?你願意你的孩子生活在那樣的社會嗎?

中國百姓希望中國的法制能夠更加健全,公安警察、檢察官、法官等執法人員都能遵照維護善良、公平、正義,儘快從中共江澤民集團的操縱中解脫出來,抵制邪惡的指使,做自己的主人,找回公檢法司人員應有的尊嚴,給子孫後代開創一個公平、正義的生活環境。

責任單位與相關單位

【浦東新區政法委】(迫害責任單位)
郵編:200120
地址:浦東大道141號1號樓203室
電話:02122045296
李澤龍 書記

【上海市公安局浦東分局】(迫害責任單位)
地址:丁香路655號
郵編:200135
電話:02122045403
電話:02150614567轉國保科
電話:02150614567*45451 *45449*45448
徐長華 局長
王凱 副局長
黃巍 國保科長
董國忠 國保處長
黃浩(國保處 承辦警察)聯繫電話:13386280650

【上海市浦東新區人民檢察院】(迫害責任單位)
郵編:200135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丁香路633號
電話: 021-38794528、021-50138633、021-68545880
傳真: 021-68545700
轉批捕內勤: 021-50128633
舉報電話: 021-58513222
公訴科: 021-50138681
公訴科內勤: 021-38794528*86011

【上海市浦東新區檢察院分部、申訴控告科】
郵編:201210
地址:上海市蔡倫路68號
電話:02150136033 ,02150136028,02150137205
投訴電話:02168545810
楊玉俊:檢察長,黨組書記
朱毅敏 副檢察長
曾國東 副檢察長
嚴偉青 政治部主任
張國寶 辦公室主任
逄政 公訴二處副處長
汪偉忠 副檢察長、機關黨委書記
王建明 機關黨委副書記
李捷 院團委書記
陳鋼 檢察官
顧琤琮 檢察官
逄政 檢察官
吳菊萍 檢察官(青工支委主任 檢察院公訴二處檢察官)
施淨嵐 檢察官
黃梅 檢察官
金燕 檢察官
朱燕華 檢察官
顧燕清 檢察官
嚴萍 檢察官

【浦東新區濰坊新村派出所】(迫害責任單位)
地址:嶗山路655號,
郵編:200122
劉忠 (所長)
盛衛剛 副所長
值班領導電話:13386263312
聯繫電話:021-22047462。
治安窗口聯繫電話:22047465
電話:02150614567*47462
電話:58305370

【閔行分局梅隴派出所】(非迫害責任單位)
郵編:201104
地址:羅陽路333號
電話:021-54396600
傅雷(所長)
王哲健(住所戶籍警)18116128626

【上海浦東新區濰坊新村街道辦事處】
郵編: 200122
地址:上海市浦東新區福山路317號
電話:68757800
樊政紅 黨工委書記
沈春雷 黨工委副書記、街道辦
黃 飛 黨工委副書記
胡志方 辦事處副主任
魏 東 黨政辦公室主任
陳華強 社區管理辦公室主任
杜恆穎 社區服務辦主任
昂 勇 社區平安辦公室主任
顧 龍 社區綜合事務辦公室主任
王鳳麗 紀工委監察室主任
吳繼傑 安全辦監察隊隊長
尚 青 城管濰坊中隊中隊長
封磊 濰坊新村街道司法所所長
張金根 副處長級幹部
謝 堅 街道社區黨建辦主任
朱金勇 街道社區自治辦主任
顧紅玉 街道社區隊伍辦主任
聯繫人 顧雲豪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