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命在正法中純淨、昇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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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二月十八日】我今年六十五歲,一九九八年四月中旬正式開始修煉法輪大法,是偉大的師尊將一個滿身疾病、整天吃藥的我變成無病一身輕;讓曾每天浸泡在恩怨中的我能放下多年心中的積怨,快樂、幸福的生活、工作。

回顧這二十年裏風風雨雨中跟隨偉大的師尊走過的歷程,淚水不禁潸然而下,其間有喜有悲,有過順利,有過坎坷,有過魔難,有過面臨生死的抉擇,最後都憑著對大法、對師父的正信,從這場巨難中走到今天,而且越來越成熟,越來越堅定。

在反迫害、證實大法、救度眾生中,在偉大師尊的巨大承受和慈悲呵護中,在剜心透骨的去執著中,有多少放不下的人的東西放下了,有多少看著過不來的關難走過來了,有多少看似邪惡迫害卻化險為夷的破除了。那一樁樁,一幕幕就像是發生在昨天。作為在大法中真正實修的弟子,我們每個人都能夠寫出一本厚厚感恩的書。

一、心存真、善、忍 不為金錢、利益所動

我是一九七八年七月畢業於某市財貿學院,分配到某供銷系統一家公司工作,擔任打字員、調撥員、統計員、會計員工作,一幹就是二十年,一九九七年因單位虧損(後來就黃了,職工失業)我調入本系統內另一家公司。先做商情工作,後被調入總公司擔任機關後勤總務兼職工食堂管理員工作。

集團下屬物貿城有:電腦城、電子城、物資城、家電城,一百多人的辦公用品及生活用品,公司總部二十多人的午餐伙食從米、麵、油、鹽、醬、醋、菜、糖到毛巾、手套、肥皂、香皂、洗衣粉等,還有辦公用品,吃的、用的啥都有。既管錢又管物。我接管後,黨委書記和我們處長說:「××做這項工作,一分錢都不會流失(是指我煉法輪功)」。前任管理員,職工午餐就一個菜。我接手後每餐兩菜(一葷一素),一個燉菜,一個炒菜或熗拌菜,兩個小鹹菜。每週菜譜中必保一餐燉雞、一餐燉魚、一餐燉肉。每逢節日合餐,正月十五吃元宵;端午節吃粽子;中秋節吃月餅。主食米飯、包子。同事們都說:這伙食調劑的真好。就這樣錢還有剩餘。

我想我是修法輪大法的,領導信任我,那我一定做好這項工作。在這物慾橫流的社會裏,按照大法的心性標準嚴格要求自己,用我的實際行動證實法輪大法的美好!

說起來容易,做起來也很難。我所經手買的東西都是生活用品,也都是選自己喜歡的買。有時也動心,最後還是按照法輪大法的要求修掉了這顆貪心、佔便宜的心。在購買辦公用品時,商家為競爭拉顧客,買商品時給留有回扣,或自己買別的物品給你寫辦公用品發票,我都婉言謝絕,我跟商家講:我煉法輪功,修真、善、忍,說真話、辦真事。你就給我最低價就行。但有時送貨時,發貨票就多寫了金額,我在報銷的時候就將多的部份提出存放起來,年末一起交公。辦公用品都是按規定發放,從來不拿來送人情。

當今這個物慾橫流的社會,這個大染缸,你不被污染人都不信。在我接管理員的第一年,為食堂購買冬儲菜,在買大蔥時,我就方便自己也買了一捆,並交待給做飯師傅曬好後挽成把兒,單放著,結賬時我把蔥錢交上了。第二年冬儲買蔥時我又買了一捆,我們副主任也買了兩捆,可好幾天了他也沒給我錢(我們一個辦公室),我一下悟到自己不對了,他以為我自己買蔥都沒給錢呢!於是我跟他說我那捆蔥不要了,第二天他就把蔥錢給我了。

有一次副主任提出和我一起去大超市給食堂買食材。食材買完後,他又選了木耳、蘑菇、山野菜等土特產品,每樣兩份。我明白他的意思是我倆一人一份。這樣的小事,在當今這個社會是司空見慣的小事,太一般了。回來後,我也想了好一陣子,主任沒明說,但意思我知道。考慮情面,那就給他一份,我那份我不要,給食堂。可又一想,他回家不在食堂吃飯,他可能認為我也拿家了呢!師父講:「在這個宇宙中有個理,叫作不失者不得,得就得失,你不失,要強制你失。誰起這個作用?就是宇宙這個特性起這個作用」[1]。我想我不能叫他造業,表面上看佔點小便宜,可是損了德了。看上去是對他好,實際上是害他。他不知道,可我是修煉人,是明白這個理。所以我也沒送給他,都用在了職工伙食上了,去掉了那個顧慮面子的心。

我乘電梯時,單位開電梯的同事經常說:「X姐,看你總是樂呵呵的!」是啊!那時的我,生命中注入了全新的內涵,明白了人生的真正意義是返本歸真。一切的是是非非都是有因緣關係的,此生的目地就是得這部法來了,所以,心靜無煩惱,身體一身輕,工作、生活的非常充實、愉悅、快樂、幸福。走路都想跳著走。我利用工作之餘學法、抄法,工工整整的抄寫完《轉法輪》、《精進要旨》、《洪吟》三部經書。每天生活的充實、愉悅。

一九九九年,我家住的一百一十平米的商品房(丈夫單位給的公房)要轉賣給個人,評估房價中有一項:夫婦雙方工齡年限,那就是工齡年頭多,自己承擔的房價部份就少些。丈夫和我說:讓我在單位開證明時多寫幾年工齡。其實當時要多寫幾年工齡那簡直是輕而易舉的事,負責這事的同事是我和丈夫多年的老同事,關係非常好。我當時想,這不是造假嗎?我就和丈夫說:我現在修煉法輪大法真、善、忍,說真話,辦真事,做真人,不欺騙,不撒謊。那個事我不能做,該多少年就多少年吧。丈夫支持我修大法也沒為難我。

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邪黨「十六大」召開之前,晚九點我在家中被綁架到派出所,警察搶走了大法書、收音機和錢包。被非法勞教三年。在看守所拘禁二十二天後送往勞教所,我單位黨委書記和我辦公室正主任去送我,單位去了兩輛車。我這輛車上五個人,司機、黨委書記、辦公室主任、片警。我心說,平時想給你們講真相還沒有機會呢,這回既有機會又有時間(路上兩個多小時)。一路上,我講得法後身心的變化;揭露江澤民集團迫害法輪功的滔天罪行;從「四二五」和平大上訪到「天安門自焚」騙局。一路上,沒有一人打斷我的話,都靜靜的聽。快到勞教所時,我就不講了,發正念解體迫害我的邪惡。到勞教所,我對給我檢查身體的獄醫說:中國《憲法》規定:公民有信仰自由,言論自由,現在我這些權利都沒有了,又把我送到這裏,連人身自由也沒有了,我不承認,這裏不是我呆的地方。我心裏求師父加持我正念,我不承認對我的迫害。檢查身體時,我心動過速病發作,勞教所不收,在師父的呵護下,我平安返回。

年末,我退休回家,我與領導交接工作,到備品庫交接物品時,她和我說,你想要啥就拿。我說了我喜歡的幾樣東西,她說:「那你就拿。」我說:「我要拿早就拿了,就不等現在拿了。我修煉法輪大法,不能隨便拿公家的東西。」我手裏還剩餘現金兩千多元(按照規定每月職工拿十五元,單位補貼十五元,沒有剩餘那都是正常的),我交給領導。當她點完錢後,給我一千元錢,甚麼也沒說就離開了,我也明白是甚麼意思。回家後,我覺的不應該收這個錢,這麼多年工作中我沒貪、佔、拿過一分錢和物,臨到末了得這一千元錢算怎麼回事呀!要說明是給我的獎金,那我就堂堂正正的收下(因為我們處發獎金都是領導包包,不透明的)。但這錢不是呀!想給她送回去,但又考慮這錢就我倆知道。怎麼辦呢?

這時,我想起師父在《轉法輪》中講的那個故事,打開書找到那一段:「北京有個學員,晚上吃完飯領著孩子到前門去遛彎兒,看見有廣播車在宣傳摸獎券,小孩湊熱鬧,要去摸獎。摸就摸吧,給小孩一塊錢去摸,一下摸了一個二等獎,給一輛高級小孩自行車,小孩樂壞了。他當時腦子「嗡」一下:我是個煉功人,怎麼能求這個東西?我得這不義之財,我得給他多少德呀?對小孩說:咱不要,咱若要自己去買。小孩不高興了:讓你買你還不給買,我自己摸一個你不讓我要。哭著喊著不行,沒辦法,只好推回家去了。回去後,越想越不是滋味,乾脆去給他們送錢吧。轉念又一想,獎券也沒了,我把錢送給他們,他們不得分了嗎?乾脆我拿錢送單位去贊助。」[1]啊!師父這不告訴怎麼做了嗎!那就善用這筆錢,捐給資料點做真相資料救人,我把錢轉給資料點同修做真相資料了。

二零一五年,我通過房屋中介看妥了一處房子,需交定金一萬元。當時因沒準備,兜裏就一千多元錢,中介的人說,就先交一千元,明天再來補交九千元。回家後,我發現交錢手續單據後面竟寫有房主的姓名和電話。我打電話給房主,他在電話中暗示我說:「把錢給他幹啥?」(意思是指中介費三千七百元)他的意思是我倆私下交易甩掉中介。聽了他的話後,我也動心了,思想鬥爭了好一陣子,按現在的社會風氣,那太正常了。可又一想,我是修煉人。師父講:「你老是慈悲的,與人為善的,做甚麼事情總是考慮別人,每遇到問題時首先想,這件事情對別人能不能承受的了,對別人有沒有傷害,這就不會出現問題。所以你煉功要按高標準、更高標準來要求自己。」[1]是啊!常人可以那樣做,我是大法弟子,我不能把自己混成常人,那不是對利益的執著嗎?中介人員是靠賣房子提成掙錢的,既然通過中介了,那就按正常程序辦理。第二天我們去了中介,我把九千元錢補交給了房主,同時交了中介費。

二、實修過程中的神奇和美妙

修煉中隨著思想境界的提高,神奇的事真的是太多太多了,只要做事符合了大法法理的要求,正念強、為別人著想,師父就會鼓勵,奇蹟就會出現。僅舉幾例:

(1)鋪滿鵝卵石的路面能騎自行車

剛修煉時,參加小組學法,看到來晚了會影響集體學法(同修開門、拿坐墊、騰位置),我就想我可不能來晚,我真的一次沒去晚過。晚六點學法,我四點半下班趕到家近五點,忙著為女兒做晚飯(每餐兩菜),還要洗澡換衣服等,時間很緊,我明顯感覺菜熟的快。去學法的路上騎車不顛,而第二天上班走同樣路段就顛。有一次時間緊了,我騎車走到樓群內修路地段,看見路面鋪的是平整的小鵝卵石(根本不能在上面騎車),我就覺的能過去,我沒下車,一氣騎了過去。進屋後正好六點。學完法回來走到那,我看見的卻是高低不平的大塊石頭,在上面推著車走都很費力。是師父看到我為別人著想的那顆心,而給我展現出的神奇。

為了能參加小組學法,我就在週日把一週用的菜買好存放在冰箱裏,那真是大袋小袋的兩隻手拎的滿滿的,走路、上樓時就只有兩隻手有重量的感覺,全身輕飄飄的,我很感動,知道又是師尊在呵護我、鼓勵我。

(2)電擊身體沒有痛感

二零零四年五月,我在同修家中被綁架,非法勞教一年。因在看守所抵制迫害,絕食一個月後被送到勞教所,路途中我昏了過去,怎麼進的勞教所醫務室我都不知道,在地上躺了多長時間才清醒也不清楚。勞教所四個犯人受命將我抬到七大隊,她們抬不動了,就在地上拖我走。我的褲子和鞋都被拖破了,內褲也破了。到了大隊長辦公室,大隊長叫我起來,我根本起不來,她就從我的脖子開始到腳下,然後再從另一隻腳到脖子,全身來回電我,我兩隻胳膊頓時起出像雞皮疙瘩的包(穿的是半袖衫),我心中反覆默念師父「反制邪惡」的法,電棍電身不疼,不知電了多久,我一下蹦了起來,她住手了。後來我聽同修說,她在被電棍電擊折磨時,她天目看到,惡警電她哪個部位,另外空間師父的法身就用自己身體那個部位擋著電棍,是師父替弟子承受了。同修看後淚流滿面,更加堅定了。那電棍電我不痛,不也是師父替弟子承受了嗎?感恩師父慈悲呵護。

(3)深夜裏的書報亭

說起書報亭,人們都知道,那就是設在人流多的地方(一般靠路邊的比較多),出售各種報刊雜誌、飲料、帶話吧的小亭子。一般在下班高峰後就關門了。

二零一一年三月份裏的一天晚飯後,我和技術同修一起騎車去給同修裝機,技術同修的自行車前車胎嚴重缺氣。裝完機後走時已是晚十點多鐘了。我倆從同修家出來,技術同修的自行車前車胎幾乎沒氣了。我要給同修打出租車,他說啥也不同意,蹬著沒有氣的車子不停的騎。我截了兩輛車,可惜車上都有人,後來截了一輛空車,告訴司機將前面騎車的那個人拉上,他車子沒有氣啦 (馬路上沒有行人)。我遠遠的看著出租車從同修身邊走過沒停車。我望著同修的身影消失在夜幕中,無可奈何的想,順其自然吧。當我騎車快到家時,突然想到怎麼不讓同修騎我車走哪(我倆分手時就離我家不遠)!我好自責自己怎麼這麼笨,那個悔呀!

兩天後見到此同修時,問他那天是甚麼時間到家的。他說走到批發市場,那有個書報亭外邊放了一個氣管子,他給車胎打足了氣後騎車回家了。聽後我覺的太神奇了,一個一米七五的男子騎著前車胎幾乎沒氣的自行車(前車胎沒有氣,那是一步都難行),從出發地騎到批發市場,這麼長的路程就夠神奇的了,深更半夜的還有個書報亭外邊放了一個氣管子,真的太神奇了。是師尊看到弟子為了證實法,救度眾生不辭辛苦,信師信法不用人的觀念看問題的那顆心,為其準備了一個氣管子。是師尊的慈悲呵護。寫到此我流淚了,沐浴在師尊的洪大慈悲之中。

我的修煉故事只是億萬法輪功學員中的滄海一粟, 其實法輪大法的美好遠不止於此,億萬人能在中共殘酷迫害中,依然選擇堅定的信仰法輪大法;無數身患癌症晚期和其它絕症的病人,因為修煉了法輪大法而痊癒。這一系列的奇特現象都足以震驚每個人,喚起更多人對法輪大法的關注與思考。面對法輪大法修煉中所展現出的大量奇蹟,面對法輪大法學員因堅定信仰真、善、忍被中共殘酷迫害,但仍不放棄信仰的壯舉,善良的人們能否真正意識到:人類千萬年等待的時刻已經到來!江澤民利用手中的權力發動的這場慘無人寰的迫害,給整個人類帶來巨大的災難和可怕的後果。也是大法弟子們為甚麼拋家捨業冒著被抓、被關、被抄家、被罰款、判刑、甚至被活摘器官的危險向廣大的中國民眾講述真相的原因。大法弟子所做這一切,不是為了自己,而是助師正法救度眾生。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轉法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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