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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古莫力達瓦旗李久成遭非法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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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十月二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內蒙古莫力達瓦旗(莫旗)五十五歲的法輪功學員李久成,被非法關押一年多,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被非法庭審,律師依法做無罪辯護,八月中旬被枉判四年。李久成堅持信仰無罪,繼續申訴。

二零一七年七月末,即中共邪黨十九大召開的前夕,內蒙古自治區下發命令,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刑警隊、派出所、社區人員假借維穩之名,瘋狂地抓捕莫旗法輪功學員。各個派出所警察對管轄區範圍內的法輪功學員監視、跟蹤及登門騷擾、恐嚇、照相、強搶法輪功書籍等,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及侵犯肖像權等嚴重擾民罪。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二點多鐘開始一直到晚上六點多鐘,內蒙古莫旗公安局副局長鄂鐵柱、刑警隊隊長李文生等二人、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和兩名副大隊長高澤生和馬國偉、「610」不法人員、第一派出所所長於彥祥和副所長吳振、第二派出所警察、第三派出所警察、特警等二十餘人、幾名布西社區人員,相繼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代才、李久成、李久龍、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等六名法輪功學員(法輪功學員王立山、朱桂蘭老人因年歲大,被所謂的「取保候審」)。

當晚,警察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於二十八日早上,將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其中李久龍、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被非法關押在莫旗看守所十五天;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內蒙古阿榮旗看守所非法關押。王代才被非法關押十六天,被國保大隊勒索五千元,從阿榮旗看守所「取保候審」被放回,之後,王代才又被審問,再遭勒索。

約九月份,李久成從阿榮旗看守所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非法關押。期間,李久成的母親、弟弟、弟媳為李久成聘請了北京律師維權。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法輪功學員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審,北京律師做無罪辯護。法庭上,公訴人拿不出任何法輪功學員違法的證據,辯護律師一一駁斥了強加的罪名。律師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第五十號令,解禁一九九九年禁止法輪功出版物的通知。擁有、印刷、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完全合法!無論搜走多少台打印機等物品都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做的事都是《憲法》允許的。

李久成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去做,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的最邪惡的迫害。我們是被冤枉的。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信仰自由。煉法輪功沒有錯,更沒有罪,請法官及公訴人對自己所做的一切負責,錯案倒查問責。

二零一八年八月中旬,莫旗公檢法司不法人員及呼盟中級法院、檢察院不法人員無視中國憲法與法律、法規,枉判李久成四年,李久成堅持信仰無罪,繼續申訴;王代才被勒索五萬元(包括私人送禮)被放回。到目前為止,王代才總共被勒索五萬多元。

李久成仍被非法關押在莫旗看守所已經一年多,不讓家屬接見,不許送棉衣。

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希望莫旗公檢法司人員不再參與迫害,因為做惡的後果得你們自己承擔!

江澤民是殘酷迫害法輪功學員的邪惡之首,觸犯了中國的法律、違犯了國際法,犯下了群體滅絕罪、酷刑罪和反人類罪。江氏政治流氓犯罪集團及所有迫害法輪功的參與者,都必遭清算,都必須承擔自己的罪責!從古至今,迫害正信者從來都沒有成功過!希望莫旗公檢法司人員,不要知法犯法,執法犯法,珍惜所剩不多的贖罪機會,無罪釋放李久成。


參與迫害單位信息:
全國檢察機關舉報中心統一電話:12309
莫旗人民法院院長 陸洪海
莫旗人民法院副院長 孟鐵紅、劉石、鄂銀寶
莫旗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蘇靜(女)0470──4626983
莫旗檢察院檢察長 林才 0470──4613689
莫旗檢察院副檢察長 肖豔梅(女)
莫旗檢察院副檢察長 鄂擎
莫旗政法委書記 於再國 (辦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公安局局長辦公室0470-4613876、4613571(總機2088)4626660、4626625
莫旗公安局長 郭金生18804708887
莫旗「610」辦公室0470-4622610、4626281、4626282
莫旗「610」主任 汪仰泰15694700210、15694701210
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18504703835 13948606900 其妻趙曉靜:13847043913
莫旗刑警隊隊長李文生 13904707186
莫旗監管大隊(看守所)大隊長李東15904705511
莫旗監管大隊副隊長 張海軍18504703852
莫旗政府辦公室0470-4613871、4626034
莫旗政法委辦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原「610」主任、公安局副局長張世斌13848600007 宅電4621889
原莫旗國保大隊教導員 李樹華 13604742388
原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 張柏明 13847092340
莫旗第一派出所所長 於彥祥 13947012939
莫旗第二派出所所長 蘇小明 13848871009
莫旗公安局副局長 鄂鐵柱
莫旗第一派出所副所長 吳振
莫旗第三派出所警察
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
莫旗特警
莫旗布西社區人員
莫旗人民法院地址:莫力達瓦旗巴特罕大街九號
莫旗郵編:1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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