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內蒙莫旗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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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三月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內蒙古報導)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內蒙古莫旗法輪功學員李久成、王代才被非法庭審。

李久成,男,五十五歲,漢族,內蒙古工業學校畢業。因為修煉法輪功,屢遭中共邪黨迫害,七次被非法抓捕,兩次被非法判刑,共八年半時間,迫害導致妻離子散。他離異後,回到內蒙莫旗母親家中。李久成按照真、善、忍做好人,無私為他,再遭中共邪黨警察迫害,這次是他第八次被非法抓捕。

王代才,六十五歲,男,漢族。莫旗人民醫院退休。

非法庭審

二零一八年三月六日上午十點,李久成戴著手銬從莫旗看守所被警察押向法庭。莫旗法院法庭坐滿了公檢法人員、律師、李久成的家人、王代才的家人和朋友及十多名法輪功學員。

審判長:蘇靜(女)
公訴人:肖豔梅(女)、×××(男)

李久成為自己做無罪辯護:法輪功教人做好人,按照真、善、忍去做,對法輪功的迫害是中共前頭目江澤民發動的最邪惡的迫害。我們是被冤枉的。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信仰自由。煉法輪功沒有錯,更沒有罪,請法官及公訴人對自己所做一切的負責,錯案倒查問責。

警察在李久成的房間裏搜查物品時,連李久成的生活費也搶奪,搜走兩筆款,一個是七千多元,一個是六千多元,共一萬三千多元。

律師問李久成:搜錢時你是否在場,李久成說:不在場,整個抄家過程中把我帶到現場數分鐘後就被警察帶走了。

律師說:二零一一年三月一日,中國新聞出版總署發布第五十號令,解禁一九九九年禁止法輪功出版物的通知。擁有、印刷、出版、發行法輪功書籍完全合法!無論搜走多少台打印機等物品都是無罪的,法輪功學員做的事都是《憲法》允許的。在中國,對法輪功的迫害持續了十八年,而在國外弘傳一百多個國家和地區。

法庭上,公訴人拿不出任何法輪功學員違法的證據,辯護律師一一駁斥了強加的罪名,李久成仍然被帶走繼續非法關押。中國《憲法》第三十五條規定:「公民享有言論、出版、集會、結社、遊行、示威自由。」中國《憲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國家機關、社會團體和個人不得強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視信仰宗教的公民和不信仰宗教的公民。國家保護正常的宗教活動」。

綁架抄家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即中共「十九大」召開的前夕,莫旗公安局國保大隊、「610」非法組織、刑警隊、派出所、社區人員假借維穩之名,抓捕莫旗法輪功學員。對當地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抓捕、關押、敲門騷擾、恐嚇、照相等違法行動,犯下了非法侵入公民住宅罪、搶劫罪及侵犯肖像權等嚴重擾民罪。

二零一七年七月二十七日下午二點多鐘開始一直到晚上六點多鐘,內蒙莫旗公安局副局長鄂鐵柱、刑警隊隊長李文生和×××、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第一派出所所長於彥祥和副所長吳振、第二派出所警察、第三派出所警察、特警十餘人、幾名布西社區人員,相繼非法抓捕法輪功學員王代才、李久成、李久龍。王代才在家中被非法抓捕,李久成是在居住小區樓房附近被抓捕的,李久龍在居住小區車庫被抓捕,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等三名法輪功學員是在老年法輪功學員王立山、朱桂蘭家學法時被抓捕。

當晚,警察對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審訊,於二十八日早上,將六名法輪功學員非法關押。其中李久成、王代才被劫持到內蒙阿榮旗看守所非法關押。李久龍、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被關押在莫旗看守所。

警察對上述法輪功學員進行非法抄家,搶走王代才的一台筆記本電腦、一台打印機、法輪大法經書約一百本、法像、兩部手機等等私人財產;搶走李久成房間裏十多台打印機、兩台台式電腦、兩台筆記本電腦、兩台刻錄機、EVD一台、塑封機一台、二台切卡機、大刀一個、一個小刀、大法經書一百本左右、護身符千餘個、手機約七、八部、多個小音箱、多個內存卡、多個U盤、硬盤三個、人民幣總共一萬三千多元。警察用車搬了三天才將李久成房間裏的東西搬完,之後門上又貼上封條;他們還搜查了李久成的兩個妹妹的車庫,李久成的弟弟──李久龍的車庫也被翻了,車庫裏有李久成的幾個舊衛星鍋蓋、一台451打印機。

警察搬東西時,當事人和他的弟弟已經被非法抓捕、關押,即不在現場,警察此時犯了偷盜罪。

這幫警察還搶走老年法輪功學員王立山家佛堂上的所有法像、三~四百餘本大法經書、電子書、小音箱、手機一部、EVD一台及牆上所有的飾品。

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被綁架後,第二天警察又去三位法輪功學員家裏照了相,在康麗靜家搜走十多本法輪大法經書。

八月十二日,敖榮華、盧惠常、康麗靜、李久龍被放回;八月十三日,王代才被國保大隊勒索五千元,從阿榮旗看守所「取保候審」回家,之後,王代才又被審問,再遭勒索,共幾萬元。

李久成被劫持到莫旗看守所繼續非法關押,看守所不許家屬接見,不許給送東西,李久成至今被非法關押七個多月了。

李久成的母親和弟媳於年前去莫旗國保大隊要求無罪釋放李久成,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在外地治病,李久成年近八十歲的母親又去檢察院找相關負責人,他們都拒絕接受真相資料,拒聽真相。

李久成的母親、弟弟、弟媳聘請了北京律師為李久成做無罪辯護。

勸善

二零一三年八月十三日,中央政法委出台中政委《關於切實防止冤假錯案的規定》,明確規定「法官、檢察官、人民警察在職責範圍內對辦案質量終身負責。對法官、檢察官、警察的違法辦案行為,依照有關法律和規定追究責任。」

所以打印機無論擁有多少台都是合法的,憲法允許範圍之內,法輪功學員告訴人們真相、製作、散發法輪功真相資料,完全是法律允許範圍之內的,也是合法的。希望莫旗公檢法司人員不再參與迫害,因為做惡的後果得你們自己承擔!

參與迫害單位信息:
全國檢察機關舉報中心統一電話:12309
莫旗人民法院院長 陸洪海
莫旗人民法院副院長 孟鐵紅、劉石、鄂銀寶
莫旗人民法院刑事審判庭副庭長 蘇靜(女)0470──4626983
莫旗檢察院檢察長 林才 0470──4613689
莫旗檢察院副檢察長 肖豔梅(女)
莫旗檢察院副檢察長 鄂擎
莫旗政法委書記 於再國 (辦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公安局局長辦公室0470-4613876、4613571(總機2088)4626660、4626625
莫旗公安局長 郭金生18804708887
莫旗「610」辦公室0470-4622610、4626281、4626282
莫旗「610」主任 汪仰泰15694700210、15694701210
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譚景友18504703835 13948606900 其妻趙曉靜:13847043913
莫旗刑警隊隊長李文生 13904707186
莫旗監管大隊(看守所)大隊長李東15904705511
莫旗監管大隊副隊長 張海軍18504703852
莫旗政府辦公室0470-4613871、4626034
莫旗政法委辦公室0470-4613717
莫旗原「610」主任、公安局副局長張世斌13848600007 宅電4621889
原莫旗國保大隊教導員 李樹華 13604742388
原莫旗國保大隊大隊長 張柏明 13847092340
莫旗第一派出所所長 於彥祥 13947012939
莫旗第二派出所所長 蘇小明 13848871009
莫旗公安局副局長 鄂鐵柱
莫旗第一派出所副所長 吳振
莫旗第三派出所警察
莫旗第二派出所警察
莫旗特警
莫旗布西社區人員

莫旗人民法院地址:莫力達瓦旗巴特罕大街九號
莫旗郵編:1628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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