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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州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的身心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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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二十五日】廣州女子監獄對法輪功學員進行慘無人道的迫害。所有被強制服刑的法輪功學員,進了廣州女子監獄大門,在監獄醫院形式化的體檢過後都立即被送往監獄的第四監區集中關押,獄警一般安排兩、三個甚至是四個其它類型的服刑人員來包夾一個法輪功學員。

一進四監區,監獄警察就讓包夾們(被挑選出來的包夾們絕大多數是有些知識文化的職務犯或經濟犯)強制法輪功學員把衣服脫的一件不剩,並扔掉後,一律穿上監獄的囚服,然後緊接著就強迫法輪功學員蹲在地上按照包夾們示範的樣子去給監獄的警察們作所謂的正規報告。報告的內容是:「報告警官,我是罪犯某某某,請求談話。」正念堅定的法輪功學員都會抵制。

監獄的警察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自己是罪犯最陰毒的一招,莫過於一進監獄就將法輪功學員弄成一個徹頭徹尾的「無產者」,即除了監獄發的囚服以外,連最起碼的洗漱用具也沒有(即使購物卡上有錢,也不會先讓法輪功學員購買急需生活用品的),必須向監區寫借條借,借條的落款處必須要寫上罪犯某某的字樣,否則別想在四監區借到任何物品。湖南籍的大法弟子劉玉娥曾因為一直不肯寫這恥辱的借條,而在炎熱的七月天裏連續多天不能洗澡。

被囚禁在監舍中的法輪功學員,處處都受制於包夾們,連上廁所都要在包夾們的監視下進行。不肯屈服、不肯做所謂正規報告的法輪功學員,就不准如廁。劉玉娥為了不上廁所,在大熱天裏被逼得根本不去喝水。一次她去監獄醫院體檢,被強迫喝了水,回到監舍被憋得很厲害,多次要求如廁,都被包夾們拒絕。法輪功學員如果直接去如廁,包夾們就會一起上前阻攔,有時甚至故意與法輪功學員肢體碰撞,使法輪功學員身體受傷。

通常是兩三個包夾輪流不分白天黑夜的監控看管一個法輪功學員,熬瞌睡,不准法輪功學員睡覺,要麼罰站,要麼坐在一張非常小的凳子上。一站、一坐就是一通宵,白天還得繼續。對於有的不屈服的法輪功學員,除了整日整夜不讓人閤眼以外,還要被加強勞動,如搞可供七百多人吃飯的大廳的衛生,先掃,掃完再拖。湖南籍深圳大法弟子劉玉娥就是因為一直不承認自己是罪犯,不在印有「罪犯」二字的表格上填寫自己及家人的具體情況,她的家人也就收不到監獄寄出的會見卡,所以2017年7月份入監的她,到2017年9月份她的親人還不能去會見她。具體負責轉化迫害她的是一位年紀較輕的曾姓獄警。劉玉娥在那裏整天被一個貪污犯叫李靜(音)的謾罵、羞辱。劉玉娥整晚整晚被罰站,白天還被拉出去搞一樓大廳的衛生,兩個黑黑的眼圈深深的陷進去了,身體被迫害得虛弱。

廣州女子監獄用挑戰人生理極限的殘酷方式將法輪功學員弄昏倒以後,最多就是叫幾個包夾將人抬到監獄醫院,弄醒後,回到監舍繼續迫害,直到法輪功學員妥協為止。年紀輕輕的監獄女警們對於那些在年齡上甚至可以做她們奶奶的法輪功弟子們都毫不心慈手軟,更不要說對年輕一點的法輪功學員了。

對於堅定抵制轉化迫害的法輪功學員,獄警們就讓包夾們將她們由監舍弄到空間更小的談話室裏去迫害。在談話室裏,包夾們可以坐在正常的座椅上寫字看書,但法輪功學員就被強制坐在一張非常矮小的凳子上,寫字在一張比坐的小凳子稍高一些的凳子上。一晝夜24小時,除了吃飯睡覺上廁所(有時限制上廁所,回監舍上廁所必須向值班警察打報告)加起來不到4、5個小時以外,其餘時間法輪功學員都被強迫在談話室的小凳子上度過,時間一長,對人的身體摧殘傷害非常之大。 在談話室裏,監獄警察們讓包夾們輪番的做所謂的「思想工作」,羞辱辱罵,威逼利誘,手段無所不用其極,放誹謗法輪功的各種碟片強迫法輪功學員看,找出誹謗法輪大法的各種書籍強迫法輪功學員看,強迫法輪功學員做筆記。那些漏洞百出的誹謗法輪功師父、誹謗法輪功的材料,一旦被法輪功學員質疑,包夾就躲閃、避而不答,過後還是找各種招兒來整人。

包夾們將談話室的門窗關得緊緊的,不許法輪功學員向窗外看,不許法輪功學員了解監獄其他法輪功學員被迫害的情況。更別說讓法輪功學員互相接觸,分別被幾個包夾包夾住的法輪功學員偶爾碰面連點頭微笑一下就被認為 是犯了所謂的監規。每天晚上從談話室回到監舍後,警察讓包夾們強迫法輪功學員做所謂的「作業」,強迫法輪功學員寫到深夜兩三點,有的通宵不能睡覺。警察們出的那些所謂的「作業」都非常荒唐可笑,都是在強迫法輪功學員承認和接受那些誣陷、誹謗法輪功的歪理邪說,並且將每道作業題規定字數(500、800、1500、2500字數不等),寫完後包夾們一個字一個字地數,字數不夠就要重做,否則別想睡覺。

獄警們有的出的所謂「作業題」直接就是懲罰法輪功學員罰抄監規多遍或者是強迫法輪功學員抄寫和背公安部非法對法輪功下的「六禁令」及民政部對法輪功非法下的非法決定多遍,拒絕背和抄寫的法輪功學員就一直不讓去睡覺。刑事犯可以在走廊上自由走動、打水喝,而法輪功學員就被禁足在監舍裏面不准邁出監舍大門一步,一舉一動都在多個包夾的嚴密監控之下。

被強迫寫「五書」,否則使盡各種陰招把法輪功學員往死裏整,而且堂而皇之地說監獄就是執行刑罰的強制機關。在身心受到嚴重迫害、被強迫寫完「五書」的法輪功學員,接著還要被迫在四監區的警察、監區長和監獄「610」辦的警察面前至少三次去接受他(她)們的所謂「考核」,看轉化是否徹底。走完這些程序以後,刑期長的就被送入其它監區強制參加勞動,定期寫思想彙報。

中共邪教治下的廣州女子監獄對人生命的摧殘和漠視程度正是中共邪教之邪的真實體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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