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dvertisement


廣東大法弟子李松芳被非法判刑四年

EMail 轉發 打印
【明慧網二零零八年十月二日】二零零八年元宵節前夕,廣東省蕉嶺縣的大法弟子李松芳遭中共公安綁架,並被非法抄家,被搶走一些大法真相資料和二百多元現金等財物,使她的家屬受到嚴重的騷擾。二零零八年三月,她的家翁(她丈夫的父親)病重,很想見她一面,但未能實現,老人家就去世了。

家人為滿足老人生前的心願,曾四處奔走,請求縣公安局、「六一零」辦公室等領導酌情給她請假二天,向老人遺體告別及送葬,但被無情的拒絕。

為此,當地群眾極為不滿,他(她)們認為李松芳是非常善良,又能幫助別人的好人,不應該受到如此嚴酷的迫害。

李松芳在修煉大法前身體患有多種疾病,修煉後不到一個月時間,所有疾病全部消失,從此未吃過一粒藥,身心健康。為感激法輪大法的救度,對中共邪惡鎮壓法輪功極為傷心,曾主動到處講清真相,反對邪惡的迫害。

二零零八年六月,李松芳被秘密非法審訊(未通知其家屬參加),審訊後未當堂宣判。後來才通知其家屬,被非法判處四年徒刑,完全沒有按照有關司法程序辦理。她的丈夫接到判決書後,受打擊很大,精神有些失常,有一天跌倒在自己家門外,全身疼痛,在床上躺了三天,不能翻身坐立,後被家人送到醫院搶救,住了十多天,花去上萬元才有所好轉。

李松芳現已被劫持在廣州女子監獄。一個好端端的家庭就這樣被中共搞得七零八落。

當我們寫到這裏的時候,不禁要問那些造惡者,如果是你們的親人未偷、未搶、未貪污腐敗,對國家和人民的利益沒有絲毫的損害,就被抓、被關押、被迫害,你們會有何感受?當你拿著用出賣好人換來的獎金花天酒地、尋歡作樂的時候,真能心安理得?會不會受到自己良心的責備?我們還是要講仁義道德的,不要害人,這是做人的根本。

(c)2024 明慧網版權所有。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

Advertisemen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