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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平度市李麗被非法維持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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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八年一月十六日】(明慧網通訊員山東報導)山東平度法輪功學員李麗二零一七年十月十一日被平度法院非法判刑三年半。

李麗於十月十六日提出上訴。十一月十三日,李麗的律師到青島中級法院會見法官,提出二審公開開庭的申請。

十一月二十四號李麗被非法維持原判。

現年四十五歲的李麗女士,家住青島平度經濟開發區店前村。

一九九九年正月開始修煉法輪大法後,李麗努力按照李洪志師父講的真、善、忍標準做,在家裏能體貼丈夫,在單位裏經常受到領導的表揚。

一九九九年七月,江澤民發起對法輪功的迫害後,李麗女士多次遭綁架、關押,被單位無理開除公職,被關精神病院一百二十三天,被非法勞教兩年,兩次被非法判刑四年,累計八年,曾歷經野蠻灌食、熬鷹、毒打、吊銬、打毒針、罰站、罰坐、關禁閉等等酷刑。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中共酷刑示意圖:注射藥物

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青島平度市泰山路派出所警察闖入李麗家,非法抄查、綁架。

警察一再逼問李麗:「電腦、打印機是誰的?」並恐嚇她:「不是你的,就是你丈夫的,我們把他也抓起來!」

李麗反問警察:「你們家沒有打印機、電腦啊,你們家的電腦、打印機從哪來的?」當天,李麗被非法關押到即墨普東看守所。

九月一日上午,平度市法院在青島即墨普東看守所非法庭審法輪功學員李麗。李麗堅稱:修煉法輪功無罪。

北京的蘭律師為李麗做了有理有據的無罪辯護,要求當庭無罪釋放李麗。

關於李麗遭受的迫害詳情,請參見明慧網文章《家裏有電腦、打印機違法嗎?》《山東平度市警察不敢接律師文書》《做好人遭迫害 青島平度李麗控告江澤民》等。

青島中級法院接李麗案子的法官是李政、助理法官岳薇,辦公室號碼:0532830980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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