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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蠡縣張小儉、吳新華被警察構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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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二十八日】(明慧網通訊員河北報導)河北蠡縣法輪功學員張小儉與吳新華,二零一七年八月二十二日被非法批捕,九月二十日,河北高陽縣檢察院就把案卷交到了公訴科。從批捕到遞交公訴科的時間一般是兩個月,而高陽檢察院在證據不足的情況下,不到一個月就把案卷交到了公訴科。

二零一七年七月三十日下午一點左右,蠡縣萬安鎮西建華村張小儉與吳新華,在高陽晉莊街上行走時,一輛車停在身邊,車上下來兩個人,一個穿著警服,一個未穿警服,沒出示任何證件,強行把張小儉和吳新華拉扯到車上,穿警服的還恐嚇她們說:銬上你們。

之後警察把兩人帶到派出所,也沒出示任何證件,就開始搜身。不一會兒高陽縣國保大隊長邊立坤就到了,開始非法審訊她們兩人,之後把她們兩人送到高陽看守所,十幾天後,又被轉到保定看守所。

吳新華的律師到保定檢察院遞交材料,要求保定檢察院監督高陽縣公安局和檢察院的違法辦案行為,保定檢察院的辦案人員不收材料。律師問:這是你的職責,為甚麼不收材料?辦案人員說:有關法輪功的材料,我就是不收。不但如此,他們還恐嚇律師。

張小儉的律師去辦案單位──高陽晉莊派出所遞交律師的手續,可是晉莊派出所的警察不收,讓律師把手續交到高陽公安局國保大隊去。可是律師找到高陽公安局國保大隊,隊長邊力坤說辦案單位是晉莊派出所,又把律師打發到晉莊派出所。他們互相推諉,導致律師當日沒有把手續交成。因為時間關係,不得不坐上了回城的車。

這就是中共江澤民集團遺留下來的對待法輪功的迫害現狀,十八年來不曾改變,但是現政已經做出許多相關規定,誰辦案誰負責,並且是終生追責,誰忽視現政的指導思想,在舊的、邪惡的軌道上轉不過彎來,那就必須承擔法律責任,為自己執行錯誤命令買單。


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郵編:071500
晉莊派出所電話:(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晉莊派出所)
所長:梁通 辦公電話:0312-6811105 0312-6627638,手機:13832208678
教導員:王洪恩 13333120869
高陽縣公安局:(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高陽鎮興陽路120號)
高陽縣公安局常務副書記:馬文河(原是保定610人員,一直是迫害法輪功的骨幹)
宋金剛:6629195, 13803284645 13333126506、
國保大隊:6622748 隊長:邊立坤:13932235885(直接辦案人)
防範辦(610):0312-6699077(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政府)王勝利 6699077, 13930838200
高陽縣法院:(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正陽路96號)
法院 總機0312-6699620
肖偉 院長 6699866, 18903128585
副院長(主管刑事)高素英 電話:13931692168
檢察院 6656611(通信地址:河北省保定市高陽縣正陽路108號)
馬舟:批捕科長:6656095 , 15530263120
王秀英 檢察長 6656601 , 139031273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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