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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20期間杭州市洗腦班的惡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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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九月十二日】

前言

浙江省各地的洗腦班對法輪功學員的迫害是比較嚴重的,尤其杭州市、金華市和縉雲縣。但是多年來,浙江省法輪功學員對洗腦班迫害曝光不夠,有些消息也過於簡單,沒有寫明關鍵內容。

十幾年來,洗腦班不僅在本省大行其害,而且還到全國各地傳授經驗,毒害更多世人。

此文所述數據及行惡人員,也不盡完全。藉此文倡議浙江省法輪功學員,拋棄常年來面對迫害無可奈何的意識,站出來詳細曝光洗腦班迫害事實及參與行惡人員,我們要對洗腦班這一嚴重的違法犯罪行為制止與控告。無論本人被迫害者還是了解情況的人,都可以出來曝光邪惡。

二零一六年的G20峰會,有世界各地國家元首或首腦到訪杭州市,應該是我們華夏民族展現古老文明,盡地主風範的時候。可是,杭州民眾卻感到如臨大敵,風聲鶴唳,到處籠罩在紅色恐怖之中。

一、G20期間杭州市洗腦班犯罪事實

進入二零一六年,在杭州市到處可以看到那些G20宣傳片。這一片歌舞昇平的背後,有誰能知道,在當局高調宣傳依法治國的環境下,在光天化日之下,進行著系統的、由公安和基層政府人員實施的綁架犯罪。

回溯二零一五年五月,中國最高法院發出「有案必立,有訴必理」的通知後,中國大陸法輪功學員以自己多年被迫害的事實,依法向中國最高法院和最高檢察院投遞了控告狀,至今已有超過二十萬份訴狀控告江澤民迫害法輪功犯下的罪行。

浙江省也有很多法輪功學員起訴了江澤民,非常遺憾的是,浙江省對法輪功學員依法向兩高起訴江澤民的行為進行打擊報復,以G20安保為由,大規模綁架法輪功學員強制洗腦迫害。

二零一六年四月,中共綁架壽建鳳、馮英姿、徐衛華,周姓女學員、林姓七十多歲女學員、富陽市已被迫害致死的法輪功學員孫小軍年邁的母親等十名法輪功學員到余杭的洗腦班,這是自二零零一年來杭州市610系統(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由人權惡棍江澤民於一九九九年六月十日糾集成立)第二十四次綁架善良民眾的犯罪事件。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杭州市各城區統一行動抓捕,付慧婭,錢利雲,馮琴英,沈樟海,沈節,付小蓮,付越,黃家瑛,陳虹,鮑龍怡,柯元紅十一位起訴江澤民的法輪功學員被綁架到余杭的洗腦班,即所謂的第二十五期洗腦班。

另外,趙彌被從永康老家綁架到紹興市洗腦班,張正美被綁架到金華市雙龍洗腦班,余玉香被綁架到台州市洗腦班,唐鳳傑在十月份被強迫在社區辦洗腦班十天,而且被告知,由於訴江工資被剋扣。

付慧婭原本和智障的女兒相依為命,她被綁架後,智障的女兒無法獨立生活,也被送到了福利院。

另據可靠消息,一位七十多歲的老年女性法輪功學員在外出辦事時被綁架到一隱蔽賓館非法關押九天。

在G20開會的幾天,杭州市其餘被國保知道的法輪功學員全部被限制在家中,不允許離開家門。有專門人員坐在法輪功學員家房門外面,有人來訪或外出辦事,都得經過這些人的盤問、搜查。還有些法輪功學員被驅逐到外地、被旅遊、被軟禁在外地等。

在八月十六日綁架事件中,洗腦班人員以G20維穩為藉口,高壓、強制洗腦迫害,

此次洗腦班,拒絕轉化的法輪功學員付小蓮、付越、柯元紅被非法關押超過二個月。

洗腦班綁架法輪功學員的過程是這樣的:在杭州市610的授意下,國保、派出所、街道、社區的綜治人員聯合作案,或者私闖民宅,或者到單位裏,或者蹲坑在法輪功學員經常經過的道路邊,強行、暴力的將法輪功學員綁架到洗腦班。

綁架每位法輪功學員基本配備十五到二十人,法輪功學員拒絕他們的犯罪行為,他們便多人齊上,托、架、抬將人綁走,法輪功學員基本都是穿著睡衣,有的鞋子也沒穿,綁架過程中,數位老年女士被扭扯受傷。

本文僅舉兩例。二零一六年四月十五日上午,法輪功學員壽建鳳在家,忽然來了二十來人強行把她綁架到洗腦班。

參與綁架人員包括:上城區和拱墅區國保、派出所、街道和社區人員。上城區紫陽街道書記陳惠芳和紫陽派出所警察余銘與壽建鳳坐在同一部車上去洗腦班的。

到洗腦班後,壽建鳳開始絕食抗議,在絕食第三天下午,來了二十多個公安和特警。四個女警察,用鬆緊捆綁帶將壽建鳳雙手、雙腳、大腿、小腿、腰、上身一道一道像捆粽子一樣,緊緊捆起來。醫生量血壓,血壓很低,醫生怕出事,就給她輸液。後來壽建鳳又被帶到醫院抽血化驗,公安人員還想讓醫生給壽建鳳做插管手術進行迫害。

二零一六年八月十六日上午七點多,法輪功學員張正美家中闖入多人,先將她丈夫騙到樓下,張正美抵制被帶走,於是兩個人架住她的胳膊,捂住嘴巴,另有人抓著雙腳,四、五人將她抬到樓下,然後塞入一輛麵包車,夾在車上的小過道中,一隻手被手銬吊起來,另一隻手被繩子捆住,繞過座椅由前排人拉住,兩隻腳分別被兩人按住,頭被一個人按著不許動彈。就這樣,由杭州到金華數小時路程,沒有改變姿勢。

下車後,張正美的手臂已經失去知覺,銬、綁處烏青嚴重。參與綁架的十幾人,有社區的陳利華、周利華,街道、派出所、國保人員,全部便衣。社區的周利華同車前往金華。

在洗腦班內,每個房間的窗口外被安裝上不鏽鋼柵欄,四週的隱蔽處都被安裝了監視器探頭。每個房間裏都安裝攝像頭,監視法輪功學員的一舉一動。

法輪功學員的一切行動都由兩個人(司法人員和社區人員)一左一右死死地盯住。無論是吃飯、睡覺、走路、看錄像都在他(她)們的嚴密監視下。上廁所不許關門(為了監視法輪功學員,毫無個人隱私而言)。

每天白天強迫看大量污衊法輪功及創始人的錄像,晚上寫思想彙報,強迫寫放棄修煉、詆毀法輪功的所謂三書、五書,還要說出,平時和你聯繫的法輪功學員是誰,誰是你的上線,誰是你的下線等。

無中生有的事情法輪功學員寫不出來,那些幫教、陪教就會引誘學員偽造。最後要求學員在批鬥會上讀那些違心、偽造的東西, 610人員、司法局及公安、政法系統人員參加,全程錄像。

杭州市洗腦班地點經過數次改變,但是都設立在余杭區一些風景點、度假村,在景色秀美的休閒度假地,誰能想到還隱藏著如此罪惡的黑監獄。

二零一六年兩次洗腦班地點位於杭州市余杭區仁和鎮東塘村的博望龍悅水莊,他們租下了一幢獨立小樓,配備醫護車和交通車,各類人員也不少。洗腦班的醫生來自杭州市第二醫院心血管科室,護士是一些在校實習生。

維持這個洗腦班需要龐大的經費(包括租用賓館的租金及各種辦公設施、人員開銷等),有調查員曾經詢問博望龍悅水莊,租下這樣一個獨立小樓要多少租金,對方回覆每年八十多萬元。

此次G20期間,來自浙江省政府的消息稱,浙江省政府財政下撥一萬多元每人,用於迫害法輪功學員。

雖然現在沒有得知確切數字,但可以肯定的是這樣系統的、大規模的迫害,一定會使用各級財政經費的。拿老百姓納稅錢用於迫害善良百姓,真是中共獨創!

據調查,法輪功學員在被迫害期間的花費要單位、或者所屬街道、社區出錢,少則幾千元,多則上萬元。洗腦班向各處要錢,並且 「轉化」一人可獲得可觀的賞金。

據可靠消息,二零一二年九月洗腦班結束後,參加洗腦班的人員在當年十二月集體到海南三亞旅遊,每個人旅遊費九千元錢,那時他們已經遊玩了國內十六個地方了,某陪教人員回去後,街道、社區給額外獎賞三千元錢,推斷其它轄區大體一樣。

二、洗腦班涉嫌犯罪分析

法律明確規定禁止非法搜查,禁止非法拘禁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刑事訴訟法》第一百三十六條:「進行搜查,必須向被搜查人出示搜查證」。《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第三十七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的人身自由不受侵犯。任何公民,非經人民檢察院批准或者決定或者人民法院決定,並由公安機關執行,不受逮捕。禁止非法拘禁和以其他方法非法剝奪或者限制公民的人身自由,禁止非法搜查公民的身體。」

非法洗腦的種種行徑,已經構成了如下多種犯罪。

1、非法拘禁罪,指以非法扣押、關押、綁架或者其他方法剝奪他人人身自由的行為。如:公民抓獲現行犯後沒有任何合理理由而將現行犯由自己較長時間的控制,拘留後發現不應拘留而仍不釋放被拘留人以及無證逮捕的情形,因不合法,也屬非法拘禁。刑法第238 條規定,犯本罪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剝奪政治權利。

2、綁架罪,指以勒索財物為目的綁架他人,以勒索財物為目的偷盜嬰幼兒,或者綁架他人作為人質的行為。刑法239條規定,犯本罪的處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無期徒刑,並處罰金或者沒收財產。

3、非法搜查罪,指無權搜查的人擅自非法對他人的身體或住宅進行搜查,妨害他人人身自由或住宅安全的行為。主要三種情況:一種是無權搜查的機關、團體、單位的工作人員或其他個人,為了尋找失物、有關人或達到其他目的而對他人的身體或住宅進行搜查的;第二種是有搜查權的人員,未經合法批准或授權,濫用權力,非法進行搜查的;第三種是有搜查權的機關和人員不按照法定的程序、手續進行搜查的。刑法245 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4、非法侵入住宅罪,指未經住宅主人同意,非法強行侵入他人住宅,或者經住宅主人要求退出而仍拒不退出,妨害他人正常生活和居住安全的行為。即使「他人」是住宅承租人,出租人非法侵入的,亦可構成本罪。另外,對學生宿舍,對他人暫時居住的賓館、招待所、療養院亦可構成本罪。非法侵入供人居住生活的地窖、山洞、漁船等,都是非法侵入住宅。刑法245條規定,非法搜查他人身體、住宅,或者非法侵入他人住宅的,處3 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司法工作人員濫用職權,犯前款罪的,從重處罰。

5、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罪,指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宗教信仰自由,情節嚴重的行為。刑法251 條規定,國家機關工作人員非法剝奪公民的宗教信仰自由和侵犯少數民族風俗習慣,情節嚴重的,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三、610的厄運正在到來 請你們自救

在這十幾年的迫害中,中共江澤民政治流氓集團耗費巨量國家資源,對法輪功學員實施「名譽上搞臭、經濟上截斷、肉體上消滅」、「打死白打死,打死算自殺」、「不查身源,直接火化」等滅絕政策,至少有數百萬法輪功學員被中共綁架、勞教、判刑和殘酷迫害致殘、致死,無數家庭被迫害得妻離子散,家破人亡。其中610這個凌駕於憲法和法律之上的非法組織,是這場邪惡迫害的組織者、策劃者和實施者。

這個作惡多端禍害人類的非法組織,在人間已經存在長達十八年之久。提起這個凌駕於公檢法之上,直接受中共頭目江澤民操控的類似蓋世太保的邪惡怪胎,誰都會深惡痛絕。

然而,從一九九九年到二零一二年,中國大陸從來不通報任何610人員的違法違紀事件。直到二零一三年,這一鐵律才被打破。

二零一三年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落馬,獲刑十五年。

二零一四年政法委書記周永康落馬,被判無期徒刑。

二零一六年,公安部原610辦公室主任張越落馬,罪行正在調查。

自現政權公開中央610頭子李東生身份,有意與迫害法輪功切割,並把李東生繩之以法之後,610就開始走下坡路,預示著這個怪胎的命運將走向盡頭。

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是專職迫害法輪功的頭目。二零一三年,前610辦公室主任李東生在反腐風暴中落馬後,其繼任者三年內換了三人,期間還空缺近九個月,現任中共中央610辦公室主任是黃明。

二零一七年六月,港媒引述消息稱,公安系統正在進行新一輪清理周永康遺毒,公安部副部長黃明、前公安部常務副部長楊煥寧、重慶市公安局局長何挺等都面臨調查。

二零一四年一月七日在北京召開的中央政法工作會議上,現領導人有這樣一段講話:實際上那些錯誤執行者,他也是有一本賬的,這個帳是記在那兒的。一旦他出事了,這個帳全給你拉出來了。別看你今天鬧得歡,小心今後拉清單,這都得應驗的。不要幹這種事情。頭上三尺有神明,一定要有敬畏之心。

各級610人員,需要深思,停止迫害法輪功學員就是自救與希望!

四、二零一六年杭州市洗腦班迫害責任人

近年來,洗腦班的工作人員與負責人都不敢說出自己的名字,工作單位,這也表明,他們心虛,整個事件的違法性質。

2016年杭州市洗腦班迫害直接責任人(不盡完整,查實補充中)

1、浙江省公安廳、政法委
地址:浙江省公安廳 浙江省杭州市民生路66號 郵編:310009
徐加愛 廳長(省委常委、政法委書記,省公安廳黨委書記)
2、浙江省維穩辦
地址:杭州市下城區省府大樓3號樓 郵編:310025
翁鋼糧 主任(政法委副書記、原杭州中級法院院長)
3、浙江省人民政府防範和處理×教(法輪功教人向善,中共才是真正的邪教,中共邪教打著反邪教的幌子踐踏公民信仰自由,剝奪民眾做好人的權利。)問題辦公室(浙江省610辦公室)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省府大樓3號樓 郵政編碼:310025
0571-87057318、0571-87286141
朱恆毅 主任
張炳福 書記
金國華 副主任
4、浙江省委防範處理×教辦綜合處
地址: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省府大樓 郵政編碼:310025
潘利民 處長
5、杭州市政法委
地址:杭州市江幹區富春路188號 郵政編碼: 310026 85252108
楊戌標 (2016年原市政法委書記,現調寧波政協任閒職)
馬曉暉 政法委書記(市委副書記)
6、杭州市委防範處理×教辦宣教處
地址:杭州市江幹區富春路188號 郵政編碼: 310026
趙勇偉 處長
7、杭州市委防範和處理×教問題領導小組辦公室
地址:杭州市江幹區富春路188號 郵政編碼: 310026
施國強 主任
余敏 副主任
8、浙江省監獄管理局 監所綜合處 85256572
地址:杭州市江幹區富春路188號 郵政編碼: 310026
張雲龍 處長
張家興 (長期參與非法洗腦班學習、原組長)
9、杭州公安局:金捷 13605816979
10、杭州市富陽戒毒所:馬富軍(非法洗腦班學習組長)
11、杭州市西湖區政法委
地址: 杭州市浙大路1號 郵政編碼:310025
王淼(全國四處講課,近幾年洗腦班主要迫害人員)13868072613
12、浙江省反×教協會
浙江省杭州市下城區武林廣場8號科協大樓405室 郵政編碼為310000
盧林方 秘書長
13、浙江省杭州市反×教協會
杭州市延安路499號市科協大樓 郵政編碼為310000
陳軍 秘書長
安志雲 理事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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