嘴上雖然知道要全面否定舊勢力的安排,但由於學法不精、法理不明,導致有時候還是會在思維中不自覺的承認了它們。比如,一直對世間的那些惡人有著憎恨之心,覺的他們不配被救度,就該在惡報當中去償還他們犯下的罪;對身邊那些自私的常人也懷有厭惡與看不上的心,覺的他們這樣下去就等著被淘汰吧(其中有幸災樂禍的心);當不修煉的家人對我有惡意和惡行的時候,會生出怨恨心和報復心,希望他惡有惡報……
之前覺的自己的這些念頭沒甚麼問題,僅僅是證明我沒有慈悲心而已,不覺的有甚麼大錯。還認為常人中的正理不是也宣揚:善有善報、惡有惡報、自作孽不可活、自取滅亡等富有「正義感」的道理嗎?認為不好的生命就要被淘汰,這是規律。
直到再次學師父的近幾年講法,認真領會師父所講的法之後,才猛然醒悟:生命不好了就要被淘汰確實是規律,是宇宙成、住、壞、滅的規律,但那是舊宇宙的規律呀!舊勢力不正是以這個有缺陷的規律來對大法弟子進行所謂的「考驗」,從而又迫害眾生,目地是只留下它們認為特別好、特別行的生命,大部份生命因為不那麼好它們就要全部毀掉。這是多麼極端、多麼冷酷、多麼邪惡的做法呀!就好比生活中一個東西壞掉了,舊勢力的做法就是扔掉、毀掉,再買;而師父的做法卻是把它修好再使用,這是何等的善與慈悲呀!
我明白了自己以前之所以修不出慈悲心,是因為我之前的那些想法也是錯的,也是極端的,也是自私的。看到不好的或不如自己的生命,就覺的他們不該被救度,不能留存下來,這不正好符合了舊勢力的想法了嗎?不就等於認同它們?這本身就是惡。
想到在這個人世間充滿業力與人心的我,其實也是很不好的生命了,但是師父並沒有覺的我就不該存在,反而是用盡方法在洗淨我、救度我,這就是莫大的慈悲呀!
想通了這點之後,我發現我那堆憤世嫉俗、看不慣別人、怨恨的心一下子弱了許多,再想想那些惡警、壞人、自私的人和傷害我的人,開始覺的他們不那麼可憎可怕了,反而覺的他們好可憐:變的這麼不好,其實也不是他們自己想要的,有的是被邪惡操縱、有的是被假相迷住,在無知當中造業,在無盡的痛苦中償還……最為可悲的是,生命都是為法而來的,而他們卻只能在這種不能自己中充當負面因素,最終被毀掉。就像一塊木頭,本可以做成盒子用來存放金丹,但卻因為自甘為柴就被丟進煉丹爐燒成灰燼。
於是我明白了為甚麼師父總說救人不能有分別心,哪怕是壞人也要給他們聽真相的機會,那是對生命的慈悲呀!
引師父《二零一三年大紐約地區法會講法》中的一段講法與同修共勉,希望能時刻警惕我們大腦中不符合法的思維,認清舊勢力的干擾,早日修出純正的為他之心。「那到底說起來是誰的罪呢?要我說啊,誰的罪也不是。在宇宙成住壞滅的特性中眾生就會這樣,那是因為宇宙的智慧不夠。所以我就在想,最好的辦法就是一切生命善解!不管誰欠了誰的債,誰都別再要了,因為誰都有罪。大家都不去要那個債了,互相之間都在正法中用善報把它解決了,走向未來,這多美好!(熱烈鼓掌)眾生一定會喜歡,大家都會高興,這就是我當初要做的。」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十一》〈甚麼是大法弟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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