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寧夏石嘴山市王麗及家人遭受的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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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六月十五日】我叫王麗,女,今年四十八歲,原來在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鋼廠證誼變電所上班,我父母家和公婆家都在甘肅省平涼市。

我父親身體不好,多處求醫無效,經別人介紹修煉了法輪功,父親修煉沒多久病完全好了,脾氣也小了,對人更加和善了,我看到他的變化,從心裏感到這個法很好。一九九六年,我和大女兒程江紅相繼走上了修煉道路。

在修煉前我與婆婆和不來,經常發生矛盾,老是與他們嘔氣,丈夫夾在中間也很不順心。修煉後我按照「真、善、忍」的法理不斷地歸正自己,事事向內找自己的不對,我明白自己以前做的不對,對待婆婆一家人應該像對待自己家人一樣,這樣我的家庭才能和睦。我主動化解和婆婆的矛盾,對別人的不足我也不去說長論短。由於心性提高了,多年的月子病也好了,我成了一名按「真、善、忍」做好人的修煉人。

一、無辜被抄家、綁架、關押、辭退

二零零九年六月十日,寧夏石嘴山市惠農區公安局國保大隊大隊長張仙蕊(女)夥同寧夏平羅縣公安局人員到我的臨時住所抄家。當時我不在家,張仙蕊秘密將我丈夫劫持到寧夏大武口一個賓館拘禁了四、五天,以此脅迫我。

十幾天後我在單位上班時,被寧夏惠農區河濱工業園區河濱街派出所所長王新軍和張仙蕊的司機綁架到寧夏石嘴山第一看守所。我被關押在看守所三十七天,被迫幹奴工製作打火機,傳染了嚴重的腳氣。

當年八月我回家了。幾天後,張仙蕊、一個自稱花姐的和張仙蕊的司機又將我劫持到銀川,讓我指認其他法輪功學員的居住地。途中,我給張仙蕊講法輪功的真相,張仙蕊說:不要說了,再說,我不打你,他(司機)可真打你呢,真的打呢!

我被非法關押期間由我大女兒程江紅頂替我上班,並未影響工作。但到了年底,寧夏惠農區「610」的強迫單位將我辭退了。

二、我和大女兒被迫流離失所

二零一一年五月三十日晚,張仙蕊一夥再次到我家(寧夏惠農區河濱工業園區濱源1區)中抄家,劫掠走了我家的電腦和全部法輪功書籍,我被迫流離失所。

第二天,河濱街派出所十來名警察將我大女兒程江紅從單位(寧夏博宇特鋼集團公司化驗室)劫持到派出所。女兒從派出所自己打開手銬走脫後流離失所。後來她從外面主動聯繫了我才回家。

三、我和大女兒被綁架 我被酷刑折磨

二零一二年三月九日晚,我和大女兒程江紅在北京,和北京法輪功學員耿向克坐在私家車上聊天,被北京昌平區公安分局的巡邏警察以莫須有的罪名帶到了分局,並劫走了我們的手機、電子書、神韻光盤等。第二天晚上我們被關押到北京昌平看守所。

看守所不給吃喝、不讓上廁所。因長時間不讓上廁所,我肚子痛的不行,多次請求上廁所,他們以沒有女警為由不帶我上廁所。可是我女兒就是女警非法搜身的。一直到第二天早晨上班後,我多次呼喊才出來一名女警察帶我上了廁所。

在看守所,我和大女兒關在緊挨著的監舍。看守所裏的隊長指使三、四個嫌犯將我衣服扒光,推出監號強行給穿上囚服,並監視我。我怕連累家人不願告訴他們姓名,這裏的看守隊長就指使一夥吸毒犯毒打我。我沒有任何生活用品,來例假、上廁所都不給手紙,非常窘迫。

期間,為了逼迫我說出姓名、所在地,看守用手銬、腳鐐將我銬在牆根的鐵環上不讓上廁所。因憋尿時間太長,我小腹疼痛得厲害,我多次呼喊,看守不僅沒有讓我上廁所,反而將我單獨關起來,用手銬反銬在老虎椅上,還不給喝水。在這樣的殘酷折磨下我承受不住,說出了我們的姓名。

四、女兒被非法判刑 我被非法勞教

二零一二年三月二十五日,王新軍夥同一男一女將我大女兒程江紅從北京的看守所劫持到當地,隨後她被非法判刑四年,在寧夏女子監獄遭受了非人的折磨。

四月初,我被劫持到北京的另一個看守所。在這裏我接到了非法勞教兩年的通知。到看守所送通知的是個男警察,我不簽字,問他:我犯了甚麼罪?為何批我勞教兩年?他說:你簽不簽,有罪沒罪都是兩年。

過了大約一個禮拜,他又來叫我簽字。我說:簽可以,先讓我看看是甚麼內容再簽。他說:簽了之後才可以看,不簽不給看,你承認不承認都是兩年。我說:難道沒有法律了嗎?他說:對你們沒有法律。

五、在北京、內蒙古的勞教所遭迫害

二零一二年五月,我被送到北京市大興區勞教所(天堂河魏永路12號)一大隊。剛去就坐了半個多月小板凳,後來把我送到三大隊。為了轉化我,這裏的警察(其中有個姓白的)輪流逼迫我坐高板凳,每天早上5點起床坐到半夜才睡覺,共坐了二十八天的高板凳。

六月底,我又被劫持到內蒙古興安盟紮賚特旗圖牧吉勞教所女隊二大隊。每天進行隊列訓練,當時在這裏關押的法輪功學員共三十多個,和我關在一起的有二十六個。

七月一日,我們二十六個法輪功學員齊聲大喊「法輪大法好」,這個大隊的所有警察都出動了,開始撕扯、毒打、電擊我們。我和法輪功學員沈越千、陸林、曹劍歐、王春霞等被打得最嚴重。姓英的所長將我頭髮抓住,姓劉的隊長用電棍打我的前胸和肩膀兩側,後來又將我反銬在鐵床上一天。事後姓關的又用長電棍打我,逼迫我寫不修煉的「保證書」。

七月以後,我被迫幹奴工除草、種地、繡十字繡、做縫紉活。

六、回家後仍被騷擾迫害

二零一三年九月四日,我被非法勞教期滿,我的戶口所在地甘肅省平涼市莊浪縣南湖派出所吳所長和趙墩鄉政法委姓朱的將我劫持到當地。去辦手續時,我丈夫還給他們買了酒和柑橘,一再給他們說好話。後來,趙墩鄉井溝村鄉鎮和大小隊的幹部還多次到我公婆家騷擾。

我回到惠農區的住處時,河濱街派出所警察劉岩來我家兩次。第一次來將我的《解除勞動教養書》要走了。當地派出所警察、居委會人員多次到我家騷擾,還不時派人監視住所、跟蹤,我們全家人至今一直生活在恐懼中。

七、家人遭騷擾迫害

二零零九六月,張仙蕊到我家抄家,因我當時不在家。他們將我丈夫秘密劫持到寧夏大武口的一個賓館裏拘禁五、六天,以此脅迫我。

二零一五年六月十九日,我女兒程江紅結束冤獄回家後,當地公安人員經常給我丈夫打電話恐嚇,導致我丈夫時常從夢中嚇醒。

二零一六年十月十一日早晨,我和丈夫、大女兒、小女兒四人開車到銀川辦事,在路途中被幾十名警察跟蹤劫持,將我們四人綁架到公安局,直至晚上十二點左右,我和丈夫、小女兒才被放回家,大女兒程江紅被非法拘留十五天。

我丈夫還時常被他們叫到派出所、公安局審問,走哪都被監視;因我和大女兒程江紅修煉法輪功,我兒子的參軍資格被取消;我小女兒無辜被扣工資,取消當班長資格,遭受不公正待遇;我父母家多次被甘肅省當地公安、國保、「610」的抄家、騷擾;我弟弟多次被從甘肅省劫持到寧夏拘禁審問;我妹妹、公婆家多次被騷擾。

多年來恐懼時時伴隨著我們家人,每當有人敲門我們就十分緊張,每個人精神上都承受著很大壓力。女兒程江紅長時間找不到工作,家中經濟困難。多年來我們家的親戚都受了牽連,很恐慌,身心受到很大傷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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