後媽的擔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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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六日】我的第一次婚姻是父親包辦的,和丈夫過了三年多,他就得尿毒症去世了。我當時三十歲,帶著一個三歲的女兒,生活非常艱難,本來就身體不好,加上精神上的打擊,身體狀況越來越糟,先後得了胃病、膽囊炎、偏頭痛、風濕結節、低糖、經常四肢無力,常年的吃藥,上班都得帶著。病痛折磨得我常常想:又不是甚麼不治之症,為甚麼就不好呢?誰能救救我?

在我難以維持生活的時候,經人介紹又結識了現在的丈夫,他是個為人憨厚,老實巴交的人,他是離異的,帶著一個女兒,他對孩子嬌慣溺愛,他的女兒因此養成了任性的脾氣。他的家庭不富裕,一點積蓄也沒有,兩個孩子負擔又重,家務活兒多了,操持家務我都難以支撐。

一九九七年在親屬的勸說下,我看了《轉法輪》,師父講的句句法理打到了我生命的微觀處,當時我捧著書想,這就是我要找的,只有師父能救我,我永不放棄。

我修煉一開始師父就給我淨化身體,經過一段時間的修煉,達到了無病一身輕的狀態。多年的疾病纏身,讓我嘗到沒病的感覺真好,幹甚麼活都不再是負擔,一天早晨我幹著活兒想:師父真是來救度眾生了,不修大法就沒有我的今天。想著想著我就哭啊、哭啊……

在這個後組的家庭中,我是典型的後媽,後媽可不是好當的,在世人的眼中,後媽的心腸都是惡毒的,而我是大法弟子,我要善待所有的人。

開始的時候,丈夫的女兒甚麼也不管我叫,在她的心目中她有媽媽,我不是她的媽媽,抵觸和冷落我,幹甚麼就喊。一次我告訴她,孩子,這樣說話是不禮貌的,如果有外人在面前,人家聽見了會說你沒有教養,你可以稱呼我為阿姨。我跟她一說她就哭,跟她說甚麼她都先哭,儘管我的心是慈善的。

上小學時,我的女兒放學回家了,可我還沒有下班,她經常不讓我女兒進屋寫作業,女兒就在外面站著,累了就蹲著。她掌握著我下班時間,等我快到家時,才讓我女兒進屋。

一次我女兒病了,我下班回來領她去打針,在院子裏推自行車,車子剛一轉頭,孩子就生氣的從屋裏出來了,丈夫的女兒「啪」的一腳在屋裏把門踢開,把我女兒的書包扔在院子裏,我一點也沒有動心,順手把書包撿了起來,又送到屋子裏,她惡狠狠的說:拿走!我問她往哪拿呀!她不吱聲就哭了,我說你好好想想吧!

一天我下班回來,她正在用盆洗襪子,看見我回來,她「嘩」的一聲,連襪子帶水全倒髒水桶裏了,我一聲沒吱,她把盆子「啪」一下摔地上了,這一舉動,把我的心氣的哆嗦了,有點忍不住就問她:剛才那盆好好撂下,那麼一扔不摔壞了嘛?她說我稀的摔你?我想我是煉功人,還是忍吧!

初中沒念完她就不上學了,用她自己的話說「我就是逛」,經常去網吧,她個子長得高,人也漂亮,走到哪都招風。一次她說去她媽那兒,兩天沒回家,期間她同學來找她,我說去她媽那兒了,同學說她當天就回來了,我緊張的不得了,不知上哪找她,還是同學提供線索,大概是去網吧了。

我趕緊跟單位請假四處找孩子,哪有網吧我也不知道,就坐出租車,司機幫我找網吧,在一個網吧我找到了她,當我站到她跟前兒時,她一點也不驚,還問我:你咋來了?我平靜的說:回家吧,別玩了,你爸找你,車都沒出(丈夫當時開三輪車出租)。她說等我玩完了。這次回來我有點火兒了,他爸平時就說不出道不明,管又管不了她,只能我管,我說這家不是你呆不了,如果還要走,你不用考慮我,你想想你爸,都五十多歲了,開個車思想不集中出點兒甚麼事你不後悔嗎?她說,我離家就是你攆的。當時氣得我渾身直哆嗦,想不動心還是動了。

上著班我也每天鬱鬱悶悶的,心裏非常堵的荒,一天同事問我:姨,我看你心裏有事?好像要哭了,我看著她,苦笑了一聲說:沒事。其實我真的想痛哭一場。我苦思苦想,四處找她真是為她負責,自己也有女兒,她媽媽不在身邊,她不就是我的孩子嗎?她為甚麼就不理解我哪?

正好那段時間師父發表新經文,師父有一句法是:「非常洪大的寬容」[1]。就這一句話,堵在我心上像石頭一樣的東西一下子就沒了,心像開了兩扇門,明白了我沒有寬容她。師父的法開啟了我,我知道該怎麼做了。

一天我準備包餃子,我跟她說今天別走了,幫我包餃子,她哼了一聲。我說:包餃子之前姨想跟你談談,這些日子我們倆吵吵吵的,修煉這些年修來修去的沒修好,都是我不對,是我沒修好,我沒寬容你。沒等我說完,她就哭了,我又給她講了大法的真相,講了社會的風氣等等許多,她都認同。

後來,她在外面閒逛,又認識了一個來本地打工的湖北男孩兒,偷偷的和人家處上了對像,一次,這個小伙子把她送到他舅媽幹活的工地,我和丈夫不知道她哪去了,從她同學那得知,是跟一個湖北人走了,我一聽懵了。以為被人拐走了,一個女孩兒,怕她被人騙了,又怕她年紀小,不知深淺失身,就給她親媽打電話,我倆坐車去哈爾濱到火車站找她。那時我修煉不成熟,情還很重,把她當成自己孩子一樣惦記,在車上我忍不住哭出聲來,她媽倒沒掉眼淚,還勸我說:大姐別哭,她不會有事的。後來在鄰居同修的幫助下,在同修的家鄉找到了她。她當時還滿不在乎的。

回到家之後,我沒有責怪她,面對這樣思維、心態的孩子,我心裏很難過。在我耐心的開導、勸說下,又送她去技校上學了。她那時還小,不想讓她過早的踏入社會。

我是修煉人,要善待別人。作為後媽,我要讓這個女兒擁有和我女兒一樣的母愛,在兩個孩子面前,無論做甚麼,我都把丈夫的女兒放在前面,處處為她著想,從她的內心中徹底的改變了對我當初所有的偏見,更認同大法好了。

二零零三年我被街道主任誣告,被綁架到六一零,被迫害一個多月後回到家,丈夫的女兒告訴我,我被綁架走後,她就用書包把大法書都背到了同學家,我問她:是誰讓你通知鄰居(同修)走脫的,她說是自己想到的。

二零一四年丈夫的女兒和姑爺出門辦事,發生了車禍,在高速公路上由於剎車失靈,車撞到了隔離帶上,連車帶人全翻下了公路,同時把她從車窗中射出,車往公路下翻滾,卻沒砸到她身上,當120把他們送進醫院救護,我和丈夫到時已是第二天中午,女兒左眼眶上縫了五針,左肩骨折,左肋骨折兩根,當時車上三人都沒危險,處理事故的交警是司機的朋友,看到車禍現場時就哭了,因為公路下面很深,車已報廢,以為三個人都沒命了,按照常理這種情況,人是活不了的。我問女兒,當你有意識後想的是甚麼?她說是:「法輪大法好。」是師父保護了她。

現在我這個女兒是從心裏知道大法好,也說我這個後媽好,連她親媽都曾對我說:你對她是真好!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二》〈二零零二年美國費城法會講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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