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遼寧鞍山法院對優秀教師強行開庭 律師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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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四月十一日】(明慧網通訊員遼寧報導)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十一時五分左右,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法官王藝涵以欺騙的手段在鞍山市女子看守所對法輪功學員孫敏老師進行所謂庭審。

孫敏的辯護律師憤然離庭,氣憤的說:「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師十年,經歷了幾百個甚至近千個庭審,也沒有看到這樣的野蠻庭審,簡直太沒有底線了。」

孫敏
孫敏

事實上,孫敏老師修煉法輪大法、按照真、善、忍做人,不僅是合法的,而且應該受到表彰;根本就不應被抓、被起訴、被庭審。現年五十歲的孫敏,曾是鞍山市第七中學的一名老師。她在任教期間是學校的骨幹教師,會多項技能,並擁有哲學學士學位。她工作出色,曾獲得省級的科研項目,也著有國家級科研論文,她的教案、課件等獲得一等優秀成果獎、一等獎等十多項殊榮,是一名難得的教育界優秀人才。

綁架、搶劫、構陷

二零一六年六月二十八日,遼寧省各地一百名法輪功學員被綁架。此次綁架案由遼寧省政法委「610」(專門迫害法輪功的非法組織)操縱,各地出動大量警察採用跟蹤、定位、蹲坑等手段實施綁架。孫敏老師是在鞍山市鐵東區35中學附近的出租房下樓時,被蹲坑監控的鞍山市立山區公安分局國保警察綁架,並被非法抄家,兩萬元現金被警察搶走。後孫敏被劫持到鞍山市立山區靈山派出所。當晚十點左右,靈山派出所的警察又把孫敏劫持到立山區靈山北鑄的房子裏拍照、抄家,並抄走了存放在房子裏的四萬元現金,這共計六萬的現金在扣押的物品清單中並沒有看到,孫敏的八十歲的老父親到警察局詢問此事,警察說不知道。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酷刑演示:野蠻灌食

孫敏在看守所遭受野蠻灌食,有時食物裏放有屎、尿,看守所還指使犯人打罵孫敏。原本110多斤的體重已被折磨成七、八十斤。

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對孫敏非法開庭,在庭審期間,孫敏聘請的山東律師提出此案應轉交到遼陽市司法機關審理。法官、公訴人根本不理會山東律師的合法要求,強行繼續庭審並欲草草收場。山東律師氣憤的站起來,合上電腦大聲說:這是甚麼違法的法庭,孫敏,我與你解除委託關係,說完拿著電腦走出法庭。

二零一七年三月九日,鞍山市立山區法院再次非法庭審,孫敏拒絕出庭。

法院欺騙野蠻開庭 律師憤然離庭控告

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鞍山市立山區法院欲在看守所對孫敏進行非法庭審。孫敏聘請的湖南律師接到法官王藝涵的電話,讓律師在二零一七年四月六日上午八點多到立山區法院商議孫敏開庭的事宜。法官王藝涵見到律師後,讓律師勸孫敏到立山法院開庭,如果不同意,就在看守所開庭,然後讓律師自行去看守所。

到看守所後,因律師沒有帶會見手續,便返回賓館取手續。在律師未返回看守所的這段時間,法院的人多次提孫敏,都遭到孫敏拒絕。律師在上午十點三十六分返回看守所。

孫敏的父親等親人要求參加庭審,被門口手持械具的士兵阻攔、驅趕。孫敏的一名親人聽到法官王藝涵交待說不讓他們參加庭審。

十一點左右,律師在提訊室見到了孫敏,律師與孫敏只交談了三、四句話,法官、公訴人、速記員等人強行闖進提訊室。孫敏見狀馬上回身往監室走,法警衝過來強行把孫敏按住。律師馬上站起來大聲問孫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達的開庭通知書?孫敏說:沒有。法官王藝涵無視法律,大聲喊「不要跟我提這些」。

公訴人開始向孫敏發問,孫敏拒絕回答。法官讓律師提問。律師問孫敏:你在三天前是否接到法院送達的開庭通知書?孫敏說:沒有。律師說我提出嚴重抗議,這嚴重違反了刑事訴訟法的規定。

律師又要求法警把孫敏的刑具打開,遭到拒絕。律師再次提出嚴重抗議,法庭嚴重侵害孫敏的人格尊嚴。律師指出這樣的庭審是違法的,沒有家屬和其他的人旁聽,違反了法庭公開審理的原則。

這時孫敏大聲說:律師我解除與你的委託關係。律師說好,拿著隨身物品憤然離開提訊室。律師在十一點十五分走出提訊室。

接下來的所謂「庭審」只持續二十分鐘,法官臨走時告訴孫敏,你可以讓律師給我一份辯護詞。法官等人在十一點四十七分離開看守所。

律師走出看守所,非常氣憤的說:我沒有見到這樣野蠻的庭審,真是聞所未聞,我做法官二十年,做律師十年,大大小小的庭審也參加了幾百個甚至近千個,從未見過這樣的庭審,真讓我大開眼界了!太沒有底線了!這次所謂庭審是違法的、是不被承認的!我也不會給這種法庭交甚麼辯護詞!

律師先後到立山區政法委、檢察院,對法官王藝涵的瀆職行為做了控告。律師到立山區法院控告,發現立山區法院除了法官王藝涵之外,其他相關的人都走了。

善惡必報,請選擇善良

法官本是社會公平、公正的最後一道防線,現在卻淪為或主動充當犯罪的工具迫害善良、助紂為虐。當公、檢、法的人員主動效忠政法委、610的相關領導時,你知道他們把誰當替罪羊嗎?有關人員問到政法委、610的相關領導,迫害法輪功學員不怕以後承擔罪責嗎?他說:你看到我簽字了嗎?誰抓、誰判的找誰去!

其實發動這場迫害的元凶江澤民不也是這樣想的嗎?各級政法委、610、公、檢、法等相關人員,不都是他手掌上玩弄的對像嗎?如果迫害法輪功這大罪被清算,執行迫害命令的各級政法委、610、公、檢、法等相關人員不都是他的替罪羊、陪葬品嗎?

天網恢恢,疏而不漏。現世現報正在發生。從周永康、徐才厚、李東生、薄熙來等高官一一落網後,明慧網還大量記載了中共黨、政、司法人員因迫害法輪大法修煉者而遭惡報的實例,遭惡報的地區人數分布與該地區迫害法輪功的程度成驚人正比。迫害法輪功遭惡報的逾萬案例分布在大陸23個省,僅遼寧、黑龍江、河北、湖北、吉林、四川、山東七省就有七千人左右。這七個省,都是迫害法輪功學員最嚴重的省份。他們中有的遭橫禍斃命,有的離奇猝死,有的暴病身亡,有的入獄,有的自殺,有的患大病,還有的殃及家人……。

中國人講天時、地利、人和。現在越來越多的政法委、公、檢、法等人員看清形勢,迷途知返,選擇良知和善良,目前各地不斷湧現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案例。山東省廊坊市、遼寧省大連、丹東、鐵嶺、葫蘆島、上海、廣東省揭陽、湖北省襄陽市、河南省新鄉、山西省侯馬、河北省張家口、武安、江蘇省連雲港、鹽城、江陰、北京、黑龍江省齊齊哈爾市等多地法院、檢察院、公安局主動撤銷法輪功案卷,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

現僅列舉二零一七年一月至三月被撤銷案卷,無罪釋放法輪功學員的九個案例。

1)遼寧省大連市法輪功學員楊叔玉,二零一六年三月八日,因寫《刑事控告狀》控告迫害法輪功的元凶江澤民,被綁架。沙河口檢察院多次退卷,公安重偵後,歷時一年多,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日,楊叔玉平安回家。

2)江蘇省鹽城市法輪功學員張素芳,於二零一六年七月九日被綁架,一審判決二年,張素芳上訴。三月二十九日,因二審判決「沒有證據」,被無罪釋放回家。

3)二零一七年,遼寧鐵嶺市鐵嶺縣法院將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豔的所謂「案子」退回檢察院,檢察院做出不起訴的決定,二零一七年二月十七日,被非法關押三個多月的法輪功學員李士棉、林有豔回家。

4)遼寧丹東市元寶區檢察院二月四日撤銷構陷法輪功學員任平、紀麗君的案件,任平、紀麗君免於刑事處罰、獲釋。任平被非法關押四個月後,被無條件釋放;派出所退回紀麗君家人交的五千元保釋金。

5)湖北省襄陽市老河口市法輪功學員毛清雲於二零一六年十一月九日被綁架,遭非法拘留十天後。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老河口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不夠起訴的條件為由免予起訴。毛清雲在被非法關押了四個月零五天後被無罪釋放,現已回到家中。

6)二零一五年十二月江蘇省連雲港市連雲區法輪功學員張桂麗被綁架。二零一六年五月被連雲區法院非法判刑兩年。張桂麗上訴,連雲港市中院於二零一七年三月三十一日撤案,張桂麗現已回到家中。

7)河北廊坊市法輪功學員巢冬梅被非法關押近兩個月後,於二零一七年二月一日回家。廊坊市看守所釋放證明書(廊看釋字(2017)67號)說「現因採取強制措施不當,經廊坊市公安局開發區分局決定,予以釋放。」

8)二零一六年十二月河南省新鄉市法輪功學員侯貴花被輝綁架四個月後,輝縣市檢察院以證據不足為由,免予起訴,將案卷退回輝縣市公安局,三月十五日輝縣市公安局將侯貴花釋放回家。

9)廣東揭陽市法輪功學員黃燕芝,二零一六年七月十三日被綁架、構陷,二零一七年一月被非法開庭,律師為黃燕芝做了無罪辯護。三月十三日,揭東縣公安部門無罪釋放黃燕芝。

善惡有報,不是不報,時候未到。人不要被一時的金錢、權勢迷住雙眼而喪失自己的善良本性。回到人的良知和本性上來吧,這樣才會有美好的未來,才會無後顧之憂啊!

主要責任人:

主審法官:王藝涵0412-2696233、15842003991
立山區檢察院公訴人:張毅、谷悅。電話不詳
迫害遼寧鞍山市孫敏責任單位信息:
遼寧鞍山市立山分局靈山派出所
地址:鞍山市立山區中興街2號 電話:0412-6211115
所長:魏曉軒 15698906078、15941297926(主要負責人)
警察:崔強 15541290205(主要負責人)
鞍山市政法委書記:李 勇 電話:13342100031、辦公電話 0412- 2210079
鞍山市「610」辦:主任:謝榮芳 0412-2225062、13644200338
立山區委常委政法委書記:賈海軍 辦 6636699 宅 5231799 手機 13304128800
立山區國保大隊大隊長:趙立軍 辦 15140800087 宅 0412-6383663 手機 15842267555 、13214128555
立山區法院:
鞍山市立山區法院總機 0412-6821053、0412-6821030、0412-6821041
鞍山市立山區法院辦公室 0412-6821055
法官:李月光 15941288258
專職審委會:董實 15942288420
刑庭法官:
蓸士傑 13889756003
王藝涵 0412-2696233、15842003991
張健 13904124403
李勁夫 15842225733
劉陽陽 18804129109
趙宇 15942223000
立案一庭:王瑣妍 15040658833
立案二庭:鄒劍 13304128333
鞍山立山區檢察院:6612040(辦)郵編:114031地址:鞍山市立山區北中華路139號甲
張鳳東 公訴科科長 辦6600923宅2965850 手機18641216166
公訴科:陳妍,施君輝、張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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