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體配合 營救五名同修回家(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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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接上文

四、律師法庭控告法官 震懾整個法庭

時間回到二零一六年的八月份,這時在看守所裏已有多名同修被非法關押在裏面,是不同時間被綁架的。就說C同修(男)是二零一五年九月被非法關押的,直到二零一六年的七、八月份左右,同修得知後,就形成整體,去找他的妻子商量營救的事,幾經輾轉找到他家後,說搬家了,有幸門上貼了一個號碼。

總算聯繫上他的妻子了,我們就在那等到他的妻子來後,並說明來意,他的妻子當時並沒有反對,只是有些顧慮和經濟困難,當同修說如果錢不夠,大家可以幫忙,消除了她對經濟困難的顧慮,很快的定下了這件事,讓她等電話。

很快見到了律師,律師鼓勵她要有信心,大難來臨,要承擔起做妻子的責任,也要他的兒子承擔起責任,要共同營救親人。當時同修的妻子不讓兒子出面,因為既害怕又怕影響兒子,因為兒子從小也跟爸爸修煉,又怕找律師沒用。去參與的同修和律師都交流了很多,消除他們的怕心和顧慮。

正念上來了,她的兒子開車帶著律師,同修們也開車去了看守所。C同修見到律師後,正念也出來了,律師了解到同修在非法關押到看守所之前,也曾被關在洗腦班,就與C同修說要控告洗腦班犯罪,律師還說了如果沒有人控告他們,他們更肆無忌憚的迫害其他同修,縱容他們犯罪也是害他們,同修同意控告了,並開始準備做好三件事了。

了解到這時同修的案子已經到法院了,律師從看守所出來後,立即寫了關於法輪功無罪的法律文書,要求取保;同時寫了控告書,控告洗腦班非法拘禁,控告參與綁架、迫害同修的所有人員,其中包括派出所裏的人、國保裏的人、公安裏的人、檢察院裏的人等等。把這些文書打印幾十份,讓同修的兒子寄往各個公檢法部門、國保、派出所、紀檢部門等等;同時律師去法院親自遞交文書給具體辦案人員,並與具體辦案法官交涉,勸法官不要違法辦此案,給自己找麻煩,並告訴法官如果辦此案,律師也會控告法官違法;同修們也拿到了律師的法律文書,往市裏各個部門又寄了一遍;同時上網曝光了同修的被迫害情況;又通知同修們形成整體發正念。

外面的同修也一直給C同修送衣物,鼓勵同修。同修在裏面不停的學法,不停的學新經文,歸正自己的不足,從法上提高上來。

律師介入後不久,法院的開庭時間通知下來了。同修立即通知大家發正念。律師也經常去看守所鼓勵C同修。開庭前,配合的同修打電話給C同修的家屬,希望能多去一些家屬親人聽聽律師的辯護。因為C同修的案子是五個人一個案子,其他的三名同修一直取保在外,看守所非法關押的還有兩名同修,那位被非法關押的同修家人反對、拒絕請律師,還出言不遜,就沒請成。等於五個人上庭就一個律師,這時突然有個決定,乾脆給C同修再請一個律師,很快達成了一致。

開庭當天兩名律師到場,同修也到了法庭裏發正念,法庭外面同修在發正念,全市能通知到的同修也在發正念。

五名同修到了庭上,兩名同修從看守所來的,被戴上了手銬、腳鐐。宣布開庭後,律師一開始就要求法官給兩名同修打開手銬腳鐐,非法押送同修的法警們還有說辭,說沒有這樣的先例,意思是說法輪功沒有過這樣的待遇,律師據理力爭了幾句。法官同意了律師的要求,並給五名同修一人一個凳子坐下。這樣也捍衛了同修的尊嚴。三名法官坐在上面,台上的兩邊分別是檢察院的公訴人和兩位律師,五名同修也在台上,台下坐的是同修家屬,還有很多便衣、國保的人。

先是公訴人高聲的呱呱的講個不停,都是誣陷大法和同修的違法的材料,同修們不停的發著正念。等到律師發言時,律師對法官說,公訴人說的這個罪名跟我的當事人沒關係,同時請公訴人出具法輪功的相關法律來看看。公訴人說是根據兩高的司法解釋。律師說兩高的司法解釋是法律嗎?立法權是全國人大不是兩高,你是法律系畢業的,不會這個都不懂吧?公訴人被律師說的當時無言以對。

緊接著,兩位律師都輪番駁回了公訴人的指證。公訴人又出具新的所謂證據和證詞,又被律師駁回去了,只要公訴人說甚麼,律師就駁回甚麼,律師並不陷於公訴人的思維邏輯中,幾番爭戰,公訴人早已沒了開始的氣燄。當律師再次舉證,當庭宣讀公安機關、檢察院機關、國保等人對C同修的違法犯罪事實和法律依據時,法官就有意打斷,幾次打斷,最後休庭幾分鐘。

在休庭的時間裏,律師找法官理論,為甚麼要有意打斷律師的辯護和指控,剝奪了律師的發言權。法官自知理虧。下半場的辯護,法官沒有再打斷,幾乎都是兩位律師輪番的正義之聲,說的有理有據,從法律、從人性、從修煉人的受益等等講了很多,下面的人都在靜靜的聽著。

當律師再次指控所有參與此案件的人都犯罪時,並當庭對著公訴人說出公訴人的名字加上犯罪嫌疑人時,並說出已構成徇私枉法罪時,在那一瞬間,公訴人的臉一下紅了,兩隻手不停的在動,以掩蓋自己心虛的情緒,因為公訴人後來再發言時,語無倫次的,聲音很弱,輪到女公訴人發言時,也草草收場,也不敢再抬頭看律師,與開頭判若兩人。

當律師又指控到法官時,同時說出法官的名字,也涉嫌徇私枉法罪,如果給當事人判刑的話,就控告法官徇私枉法罪等,這時的主審法官瞬間頭耷拉下來了,只聽到律師直呼法官的名字和所涉嫌犯罪名後,下面的法警一片喧嘩,非常詫異,有史以來第一次當庭聽到律師的控告。

律師還特意強調,書記員記下律師的當庭控告法官和檢察官的內容,不准遺漏,因為控告的內容要訂到卷宗裏的,以後法官等人的個人檔案裏就多了一個犯罪嫌疑人的身份了,仕途可想而知。

最後主審官問兩個陪審官有沒有要補充和發言的,兩個陪審官沒有發言,一直就沒開過口。這次當庭控告使法官和檢察官始料不及,對法庭的震懾力和衝擊力非常大。最後在兩位律師正義的辯護完成後,法官結束開庭,擇日宣判。

C同修的家屬、父親也出來了,在法院門口,同修的父親高興的手舞足蹈,激動的說:「我兒子原來是無罪的呀!我兒子無罪的!律師總算替我兒子出了一口氣了。」一位老人快樂的像個孩子。還有C同修的許多家屬由不明白真相和不理解,由於當庭聽了律師的辯護,全明白了,也支持同修了,也理解同修了,也尊重同修了。尤其是C同修的姐姐以前反對同修,當時就是一百八十度的轉變,出了法院後,又激動又高興。

五、堅持不懈 第三位同修出來了

開庭過後,律師即時整理出辯護意見書,又寄給檢察官和各個法官。後來律師又經常去看守所鼓勵同修,外面的同修每次都陪律師去看守所,C同修很感謝所有同修們的付出和關心,同修們也經常送些衣物,去鼓勵同修,C同修在裏面也努力做好三件事,不停的學法、背法、向內找。在這裏簡單的說一下,C同修的兒子(青年大法弟子)在這次過程中也受整體配合的感動,在同修的帶動下,很快提高上來做三件事,也一直堅持參加了集體學法和集體煉功,在法上也提高了、心性也提高上來了。使在看守所的C同修很欣慰。

開庭有兩個月了,遲遲沒下判決,中途有個小插曲。法官主動給律師打電話說,律師,你過來商量商量這事。律師沒有立馬去,讓他們依法辦案。因為他們也為難,判吧,沒法律依據,還要被告,不判吧,我是法官,上面又是強壓,真是進退兩難。就這樣耗著,又過了一段時間,律師讓家人給審判委員會每人寄一份律師的辯護意見書。因為現在不光是法官說了算的,是要通過審判委員會討論的。這個審判委員會的成員是由法院院長、副院長、所有刑庭的法官、部份民庭的法官等共十幾、二十幾個不等。我們考慮過程中要讓所有參與的辦案人員明白法輪功是無罪的才行。整個過程中,律師和家屬都在盯著、催著要人。

寄過律師的辯護意見書的不長時間,新的「司法解釋」又下來了,律師又趕過來,立即寫了緊急辯護意見和取保書。不但用EMS先寄到法院去了,年初七剛上班,律師就和家人直接去了法院,和法官當面交涉了取保的事,法官說,馬上就研究,很快就有結果。律師回來說,可能下週就會有結果。不到一週,律師就打電話給家人去看守所接人。C同修趕回來,過了正月十五。這是今年二月份的事。但是一起開庭的那位男同修至今還沒出來,他的家人不配合找律師。

(待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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