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救同修是正法修煉的過程

——同修被迫害講真相遇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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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慧網二零一七年三月六日】面對同修A的家屬問:「你們這樣做她就能無罪釋放嗎?」同修A和另一名同修被非法抓捕,全縣的同修包括鄰縣的同修,全面講真相,發正念、寄信、打語音電話、發真相資料、請律師做無罪辯護。可是A的母親不相信女兒能達到無罪釋放,還是要花錢托關係要求少判幾年刑,因為當時幾個同時被抓的同修都被非法判刑七年。針對此問題,我深挖自己的人心和存在的根本問題,有不信師不信法的因素。

A的母親每次問:「你們這樣做真的能無罪釋放嗎?」(語意師父管嗎?)每次回答她的問題時,我心裏沒有十足的底氣說一聲:「能」。事後我問自己為甚麼?就是因為骨子裏有不信師不信法的因素,有舊勢力的因素在干擾,沒有及時的分清,排除。

這麼多年來邪惡迫害大法弟子,在思想中已經成為慣例,判刑是它們說了算,當然有個人修煉因素在,方方面面的因素都起著作用。在這個問題上把邪惡看大了,是不是有讓邪惡主宰這問題的因素?讓邪惡說了算?舊勢力安排的這場對大法弟子的迫害,給大法救度眾生造成了毀滅性的破壞,那麼為甚麼在思想中還有由邪惡指派人來審判、判刑大法弟子哪?難道只是一個對邪惡懼怕的問題嗎?還是有舊勢力的因素在思想中起作用,也有不信師不信法的因素呢?這些舊的因素不去掉都會障礙大法弟子證實大法,否定舊勢力的安排。

同修被迫害,她做的怎樣是修煉狀態的表現,師父要我們否定舊勢力的安排,誰也不配考驗我們,有人心,我們在大法中歸正。

我們一起重溫師父的一段講法:「正法在人這兒做絕不是為了迷住大法弟子與正法本身。創造三界的環境是為正法所用,目地是把這裏作為正法的場、不干擾神界,所以才利用這種環境、利用人的這種方式來證實法。但不等於說贊同舊勢力對正法的干擾,不等於同意它們安排的那一套。人類社會都在迷中,人們看不到宇宙真相,看不到生命的真實情況。這是生命在這一層次中的狀態,但是正法中的情況是由大法所主持的,是由大法救度眾生的要求而變化的。其實這時大法弟子行神事是必須的,因為大法弟子的個人修煉已經不是第一位的,正法中救度眾生、從組大穹才是目地。正法之事、救度眾生之事一定要做,那就得破除這種環境障礙,證實大法。」[1]

個人淺悟,不當之處敬請同修指正。

向師父合十

向同修合十

註﹕
[1] 李洪志師父著作:《各地講法七》〈美西國際法會講法〉

[修煉人之間的理性交流,通常只是個人當時修煉狀態中的認識,善意交流,共同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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